五行大义序
上仪同三司城阳郡开国公萧吉撰
夫五行者,盖造化之根源,人伦之资始,万品禀其变《易》,百灵因其感通,本乎阴阳,散乎精像,周竟天地,布极幽明,子午卯酉为经纬,八风六律为纲纪,故天有五度以垂象,地有五材以资用,人有五常以表德,万有森罗,以五为度,过其五者,数则变焉,实资五气,均和四序,孕育百品,陶铸万物,善则五德顺行,三灵炳曜,恶则九功不革,六沴互兴,原始要终,靡究萌兆。
是以圣人体于未肇,故设言以筌象,立象以显事,事既悬有,可以象知,象则有滋,滋故生数,数则可纪,象则可形,可形可纪,故其理可假而知,可假而知,则龟筮是也。龟则为象,故以日为五行之元,筮则为数,故以辰为五行之主,若夫参辰伏见,日月盈亏,雷动虹出,云行雨施,此天之象也。二十八舍,内外诸官,七曜三光,星分岁次,此天之数也。山川水陆,高下平污,岳鎭河通,风回露蒸,此地之象也。八极四海,三江五湖,九州岛百郡,千里万顷,此地之数也。
礼以节事,乐以和心,爵表章旗,刑用革善,此人之象也。百官以治,万人以立,四教修文,七德阅武,此人之数也。因夫象数,故识五行之始末,藉斯龟筮,乃辨阴阳之吉凶,是以事假象知,物从数立,吉每寻阅坟索,研穷经典,自羲农以来,迄于周汉,莫不以五行为政治之本,以蓍龟为善恶之先,所以传云:天生五材,废一不可。
《尙书》曰:商王受命,狎侮五常,殄弃三政,故知得之者昌,失之者灭,昔中原丧乱,晋氏南迁,根本之书不足,枝条之学斯盛,虚谈巧笔,竞功于一时,硕学经邦,弃之于万古,末代踵习,风轨遂成,虽复占候之术尚行,皆从左道之说,卜筮之法恒在爻象之理莫分,月令靡依,时制必爽,失之毫发,千里必差,水旱兴而不辨其由,妖祥作而莫知其趣非因形像,罕征穷者,观其谬惑,叹其学人,皆信其末而忘本,并举其麤而漏细,古人有云:登山始见天高,临壑方觉地厚,不闻先圣之道,无以知学者之大,况乃五行幽邃,安可斐然。
今故博采经纬,搜穷简牒,略谈大义,凡二十四段,别而分之,合四十段,二十四者,节数之气总,四十者,五行之成数,始自《释名》,终于虫鸟,凡配五行,皆在兹义,庶几使斯道不坠,知其始焉,若能治心静志,研其微者,岂直怡神养性,保德全身,亦可弼谐庶政,利安万有,斯故至人之所达也。昔人感物制经,吉今因事述义,异时而作,共轨殊途叹味道之不齐,求利物之一致,倚焉来哲,补其阙焉,
第一 《释名》
第一 释五行名
夫万物自有体质,圣人象类而制其名,故曰:名以定体,无名乃天地之始,有名则万物之母,以其因功涉用,故立称谓。《礼》云:子生三月,咳而名之,及其未生,本无名字。五行为万物之先,形用资于造化,岂不先立其名,然后明其体用。
春秋《元命苞》曰:木者,触也。触地而生。《许愼》云:木者,冒也。言冒地而出,字从于中下,象其根也。其时春。《礼记》曰: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也。其位在东方。《尸子》云:东者,动也。震气故动。
《白虎通》云: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许愼》曰:火者,炎上也。其字炎而上,象形者也。其时夏。《尚书》《大传》云:何以谓之夏,夏,假也。假者方呼万物而养之。《释名》曰:夏假者,宽假万物,使生长也。其位南方。《尙书》《大传》云:南,任也。物之方任也。
《元命苞》云:土之为言吐也。含吐气精,以生于物,《许愼》云:土者,吐生者也。王肃云:土者,地之别号,以为五行也。《许愼》云:其字,二以象地之下,与地之中,以一直画,象物初出地也。其时季夏,季,老也。万物于此成就,方老,王于四时之季,故曰老也。其位处内,内,通也。《礼斗威仪》云:得皇极之正气,含黄中之德,能苞万物。
《许慎》云:金者,禁也。阴气始起,万物禁止也。土生于金,字从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之形也。其时秋也。《礼记》云:秋之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尸子》云:秋,肃也。万物莫不肃敬恭庄,礼之主也。《说文》曰:天地反物为秋,其位西方。《尚书》《大传》云:西,鲜也。鲜,讯也。讯者,始入之貌也。《释名》《广雅》《白虎通》,皆曰:水,准也。平准万物。
《元命苞》曰: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故立字,两人交,一以中出者为水,一者,数之始,两人,譬男女,阴阳交以起一也。水者,五行始焉,元气之凑液也。《管子》云:水者,地之血气筋脉之通流者,故曰水。《许慎》云:其字象泉并流,中有微阳之气,其时冬。《尸子》云:冬,终也。万物至此终藏也。《礼记》云:冬之为言中也。中者,藏也。其位北方。《尸子》云:北,伏也。万物至冬皆伏,贵贱若一也。
五行之时及方位,故分而释之。
第二 论支干名
支干者,因五行而立之,昔轩辕之时,大挠之所制也。蔡邕月令章句云:大挠采五行之情,占斗机所建也。
始作甲乙以名日,谓之干,作子丑以名月,谓之支。有事于天,则用日,有事于地,则用辰,阴阳之别,故有支干名也。而名有总别,先论总名,次言别号,
总名支干者,干字乃有三种不同,一作干,二作簳,三作干字,今解簳字者,此支簳既相配成用,如树木之有支条茎簳,共为树体,所以云簳,又作干者,干济为义。
支者,支任为义,以此日辰,任济万事,故云支干,又作干字者,亦是簳义,如物之在竿上,能竖立显然,故亦云竿也。世书从《易》,故多干也。次别号者,《诗》纬推度灾云。
甲者,押也。春则开也。冬则阖也。《郑玄》注《礼记》月令云:甲者,抽也。
乙者,轧也。春时万物皆解,孚甲自抽轧而出也。
丙者,柄也。物之生长,各执其柄。《郑玄》云:丙者,炳也。夏时万物强大,炳然着见也。
丁者,亭也。亭,犹止也。物之生长,将应止也。
戊者,买也。生长既极,极则应成买《易》前体也。
己者,纪也。物既始成,有条纪也。《郑玄》云:戊之言茂也。己之言起也。谓万物皆枝叶茂盛,其含秀者抑屈而起也。
庚者,更也。
辛者,新也。谓万物成代,改更复新也。《郑玄》云:谓万物皆肃然改更,秀实新成也。
壬者,任也。
癸者,揆也。阴任于阳,揆然萌牙于物也。《郑玄》云:时维藏,万物怀任于下,揆然萌牙也。
子者,孳也。阳气既动,万物孳萌,《三礼义宗》云:阳气至,孳养生。
丑者,纽也。纽者,系也。续萌而系长也。故曰孳萌于子,纽牙于丑,《三礼义宗》云:言居终始之际,故以纽结为名。
寅者,移也。亦云引也。物牙稍吐,引而申之,移出于地也。《淮南子》云:寅,螾动生也。《三礼义宗》云:寅者,引也。肆建之义也。
卯者,冒也。物生长大,覆冒于地也。《淮南子》云:丣,茂也。茂,然也。《三礼义宗》云:丣,茂也。阳气至此,物生滋茂。
辰者,震也。震动奋迅,去其故体也。《三礼义宗》云:此月之时,物尽震动而长。
巳者,巳也。故体洗去,于是巳竟也。《三礼义宗》云:巳,起也。物至此时,皆毕尽而起。
午者,仵也。亦云萼也。仲夏之月,万物盛大,枝柯萼布于午,《淮南子》云:午者忤也。《三礼义宗》云:仵,长也。大也。明物皆长大也。
未者,昧也。阴气已长,万物稍衰,体薆昧也。故曰:薆昧于未,《淮南子》云。
未,味也。《三礼义宗》云:时物向成,皆有气味,申者,伸,伸,犹引也。长也。衰老引长,《淮南子》云:申,呻也。《三礼义宗》云:申者,身也。物皆身体成就也。
酉者,老也。亦云熟也。万物老极而成熟也。《淮南子》云。
酉,饱也。《三礼义宗》云:酉,犹也。犹,伦之义也。此时物皆缩小而成也。
戌者,灭也。杀也。九月杀极,物皆灭也。《三礼义宗》云:此时物衰灭也。
亥者,核也。阂也。十月闭藏,万物皆入核阂,《三礼义宗》云:亥,劾也。言阴气劾杀万物也。
《尔雅》岁次云:大岁在寅,名摄提格,《淮南子》注云:格,起也。万物承阳而起。
卯名单阏,单,尽,阏,止也。言阳气推万物而起,阴气尽止也。
辰名执徐,执,蛰也。徐,舒也。言伏蛰之物,皆散舒而出也。
巳名大荒落,荒,大也。言万物炽盛而大出,落落而布散也。
午名敦,《淮南子》云:欃枪敦,盛,,壮也。言万物盛壮也。
未名协洽,《淮南子》云:协,和也。洽,合也。言阴欲化,万物和合也。
申名涒滩,《淮南子》云:涒滩,大修也。言万物皆修其精气也。
酉名作鄂,《淮南子》云:作鄂,零落也。言万物皆陊落也。
戌名掩茂,掩,蔽也。茂,冒也。言万物皆蔽冒也。
亥名大渊献,渊,藏,献,迎也。言万物终亥,大小深藏窟伏,以迎阳也。
子名困敦,困,混也。敦,沌也。言阳气混沌,万物牙孽也。
丑名赤奋若,奋,起也。若,从也。言阳气奋迅万物而起,无不顺其性,赤,阳色也。
《春秋纬》云:大阴所在之名,与《淮南子》,《尔雅》不同,此并支干别名大意,终从气解,故以具释之,
第二 辨体性
体者,以形质为名。性者,以功用为义。以五行体性,资益万物,故合而辨之。
木居少阳之位,春气和煦温柔,弱火伏其中,故木以温柔为体,曲直为性。
火居大阳之位,炎炽赫烈,故火以明热为体,炎上为性。
土在四时之中,处季夏之末,阳衰阴长,居位之中,总于四行,积尘成实,积则有间,有间故含容,成实故能持,故土以含散持实为体,稼穑为性。
金居少阴之位,西方成物之所,物成则凝强,少阴则清冷,故金以强冷为体,从革为性。
水以寒虚为体,润下为性。
《洪范》云:木曰曲直,火曰炎上,土曰稼穑,金曰从革,水曰润下,是其性也。
《淮南子》云: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积阴之寒气反者为水,积阳之热气反者为火,
水虽阴物,阳在其内,故水体内明,火虽阳物,阴在其内,故火体内暗,木为少阳,其体亦含阴气,故内空虚,外有花叶,敷荣可观,金为少阴,其体刚利,杀性在外,内亦光明可照,土苞四德,故其体能兼虚实。
《洪范传》曰:木曰曲直者,东方,《易》云:地上之木为观,言春时出地之木,无不曲直,花叶可观,如人威仪容貌也。《许愼》云:地上之可观者,莫过于木,故相字,目傍木也。古之王者,登舆有鸾和之节,降车有佩玉之度,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饯有献酢之礼,无事不巡幸,无夺民时,以春,农之始也。无贪欲奸谋,所以顺木气,木气顺则如其性,茂盛敷实,以为民用,直者中绳,曲者中钩,若人君失威仪,酖酒淫緃,重徭厚税,田猎无度,则木失其性,春不滋长,不为民用,桥梁不从其绳墨,故曰木不曲直也。
火曰炎上,炎上者,南方,扬光辉在盛夏,气极上,故曰炎上,王者向明而治,盖取其象,古者明王南面听政,揽海内雄俊,积之于朝,以助明也。退邪佞之人臣,投之于野,以通壅塞,任得其人,则天下大治,垂拱无为,《易》以离为火,为明,重离,重明,则君臣俱明也。明则顺火气,火气顺则如其性,如其性则能成熟,顺人士之用,用之则起,舍之则止,若人君不明,远贤良,进谗佞,弃法律,疎骨肉,杀忠谏,赦罪人,废适立庶,以妾为妻,则火失其性,不用则起,随风斜行,焚宗庙宫室,燎于民居,故曰火不炎上,
土爰稼穑,稼穑者,种曰稼,敛曰穑,土为地道,万物贯穿而生,故曰稼穑,土居中,以主四季,成四时,中央,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之象,古者天子至于士人,宫室寝处,皆有高卑节度,与其过也。宁俭,禹卑宫室,《孔子》善之,后夫人左右妾媵有差,九族有序,骨肉有恩,为百姓之所轨则也。如此顺中和之气,则土得其性,得其性,则百谷实而稼穑成,如人君纵意广宫室台榭,镂雕五色,罢尽人力,亲疎无别,妻妾过度,则土失其性,土失其性,则气乱,稼穑不成,故五谷不登,风雾为害,故曰土不稼穑,
金曰从革,从革者,革,更也。从范而更,形革成器也。西方物既成,杀气之盛,故秋气起而鹰隼击,春气动而鹰隼化,此杀生之二端,是以白露为霜,霜者,杀伐之表,王者教兵,集戎事以诛不义,禁暴乱以安百姓,古之人君,安不忘危,以戒不虞,故曰:天下虽安,忘战者危,国邑虽强,盒摒必亡,杀伐必应义,应义则金气顺,金气顺则如其性,如其性者,工冶铸作,革形成器,如人君乐侵凌,好攻战,贪色赂,轻百姓之命,人民骚动,则金失其性,冶铸不化,凝滞渠坚,不成者众,秋时万物皆熟,百谷已熟,若逆金气,则万物不成,故曰金不从革,
水曰润下,润下者,水流湿,就污下也。北方至阴,宗庙祭祀之象,冬,阳之所始,阴之所终,终始者,纲纪时也。死者魂气上天为神,魄气下降为鬼,精气散在于外而不反,故为之宗庙,以收散也。《易》曰:涣,亨,王假有庙,此之谓也。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天子亲耕,以供粢盛,王后亲蚕,以供祭服,敬之至也。敬之至,则鬼神报之以介福,此顺水气,水气顺,则如其性,如其性,则源泉通流,以利民用,若人君废祭祀,慢鬼神,逆天时,则水失其性,水暴出,漂溢没溺,坏城邑,为人之害,故曰水不润下也。
第三 论数
第一 起大衍论《易》动静数
凡万物之始,莫不始于无,而后有,是故《易》有大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序,四序,生之所生也。
有万物滋繁,然后万物生成也。皆由阴阳二气,鼓舞陶铸,互相交感,故孤阳不能独生,单阴不能独成,必须配合以炉冶,尔乃万物化通,
是则天有其象,精气下流,地道含化,以资形始,阴阳消长,生杀用成,明其道难明,非数不可究,
故因子以辨之,数之显理,犹筌蹄之取鱼兔,阳顺唱始,阴佐其终,穷奇偶之数,备相成之道,极变化之源者,详于蓍策之数也。
七八为静,九六为动,阳动而进,变七之九,象气息也。明阳道之舒,以象君德,唱始不休,无所屈后,去极一等,而犹进之,故九动也。
阴动而退,变八之六,象气消也。以明臣法有所屈后,唱和而已,蕝雾近君,则靖息以听命,必须退让,以明其义,故八静也。
《易》曰:分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余手有四七,故名七也。
有四八,故名八也。有此,则静爻之数,夏殷尚质,以用静爻占之,余有四九,故名九也。
有四六,故名六也。此则动爻之数,周备质文,故兼用动爻。
凡大衍极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也。
《京房》以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合应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求实,故用四十九焉,
马融以《易》之大极,为北辰也。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转运而用也。
《郑玄》曰:贞悔六爻,本有五十,定所用者,四十有九,天地之数,本五十五,天五与地十通,天一与地六通,
数之者气则有并,并则宜减焉,大衍减五,故有五十,其用减一,故四十有九,不并者,不可减也。
今总其数五十者,天一至地十,凡五十五也。此合生成之数,若止言生数,唯十有五,从一至五也。
《易》之所象,爻尽之,有邃,故自天地以下,日月等数,皆为蓍卦所摄,循环变转,万世无穷,而五十有五,五本并数,并数者,天之与地共,各有一体,体各有一正应敌对,
今盈于五,则是气之并数,并不再用,是其配义,配则为虚,不当于实,不当于实,故事无所主,所以揲蓍不用,又虚其一者,挂一象无,无无可象,故有之用极,则无之功见,
故曰:寻大业而得吉凶,寻吉凶而得八卦,寻八卦以得四时,寻四时以至两仪,寻两仪以至太极,
太极者,大杀而极,穷无之致也。遣有以极邃,减多以就少,此之谓也。故曰:太极无所复象,明其空寂,非言象所诠也。
第二 论五行及生成数
行言五者,明万物虽多,数不过五,故在天为五星,其神为五帝。
《孔子》曰:昔丘闻诸老聃云:天有五行,木金水火土。其神谓之五帝,在地为五方,其鎭为五岳。
《物理论》云:镇之以五岳,在人为五藏,其候五官。
黄帝《素问》云:五藏候在五官,眼耳口鼻舌也。五行递相负载,休王相生,生成万物,运用不休,故云行也。
《春秋繁露》云:天地之气,列为五行,夫五行者,行也。
《易》上系曰:天数五,王曰:谓一三五七九也。韩曰:五奇也。地数五,王曰:谓二四六八十也。
韩曰:五偶也。五位相得,王曰:五位,金木水火土也。而各有合,
王曰:谓水,在天为一,在地为六,六一合于北。火,在天为七,在地为二,二七合于南。金,在天为九,在地为四,四九合于西。木,在天为三,在地为八,三八合于东。土,在天为五,在地为十,五十合于中。
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谢曰:阴阳相应,奇偶相配,各有合也。韩曰:天地之数各有五,五数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也。
《尚书》洪范篇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皆其生数,
《礼记》月令篇云:木数八,火数七,金数九,水数六,土数五。皆其成数,唯土言生数,天以一生水于北方。
君子之位,阳气微动于黄泉之下,始动无二,天数与阳合而为一,水虽阴物,阳在于内,从阳之始,故水数一也。
极阳生阴,阴始于午,始亦无二,阴阳二气,各有其始,正应言一,而云二者,以阳尊故,尊既括始,阴卑赞和,配故能生,而阳数偶阴在火中,火虽阳物,义从阴,配合阴始,故从始立义,故火数二也。
《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是知皆有一义,唱和同始,
是以云:木配阳动,而左长于东方,长则滋繁,滋繁则数增,故木数三也。阴佐阳消,阴道右转,而居于西,在阳之后,理无等义,故金数四也。
阴阳之数,始乎一周,然后阳达于中,总括四行,苞则弥多,故土数五也。此并生数,皆云据始,未明成数,数既未成,亦未能为用,
颖容春秋释例云:五行生数,未能变化,各成其事。水凝而未能流行,火有形而未生炎光,木精破而体刚,金强而斫,土卤而斥。于是天以五临民,君化之。
《传》曰:配以五成,所以用五者,天之中数也。于是水得于五,其数六,用能润下。火得于五,其数七,用能炎上。木得于五,其数八,用能曲直。金得于五,其数九,用能从革。土得于五,其数十,用能稼穑,
《郑玄》云:数若止五,则阳无匹偶,阴无配义,故合之而成数也。奇者,阳唱于始,为制为度,偶者,阴之本,得阳乃成,
故天以一始生水于北方,地以其六而成之,使其流润也。地以二生火于南方,天以七而成之,使其光曜也。天以三生木于东方,地以其八而成之,使其舒长盛大也。地以四生金于西方,天以九而成之,使其刚利有文章也。
天以五合气于中央,生土,地以十而成之,以备天地之间所有之物也。合之,则地之六为天一匹也。
天七为地二偶也。地八为天三匹也。天九为地四偶也。地十为天五匹也。
阴阳各有合,然后气性相得,施化行也。故四时之运,成于五行,土总四行,居时之季,以成之也。
《五行传》及《白虎通》,皆云:木非土不生,根核茂荣,火非土不荣,得木着形,金非土不成,入范成名,水非土不停,堤防禁盈,土扶微助衰,应成其道,
故五行更互须土,土王四季,而居中央,不以名成时,
故知同时俱起,但托义相生,《传》曰:五行并起,各以名别,常从数义云:北方亥子,水也。生数一,丑,土也。生数五,一与五相得为六,故水成数六也。东方寅卯,木也。生数三,辰,土也。生数五,三与五相得为八,故木成数八也。南方巳午,火也。生数二,未,土也。生数五,二与五相得为七,故火成数七也。西方申酉,金也。生数四,戌,土也。生数五,四与五相得为九,故金成数九也。中央戊己,土也。生数五,又土之位在中,其数本五,两五相得为十,故土成数十也。
此阴阳两气各一周也。共一周,则为生数,各一周,则为成数,阳以轻清上为天,阴以重浊下为地,而阳至第五而入中者,其体躁疾。故共一周而入中,阴至第十方入中者,其体迟殿,故各一周而始入耳,然五行皆得中气而后成,土居中而王四季,并须土以成之也。
《洪范》是上古创制之书,故言生数,
《礼记》月令是时候之书,所贵成就事业,故言成数,唯土言生数者,土以能生为贵,且以成四行,足简之矣,是其能生能成之义也。
《郑玄》曰:以天地相配,取阴阳之理,常从以支干数和合,取日辰为用,两说虽别,大意还同,终会
《易》经天一至地十之义,
《孝经》《援神契》言,以一立,以二谋,以三出,以四孳,以五合,以六嬉,以七变,以八舒,以九列,以十钧。
五行以一立水,一为生数,以五配一,水之成数,故言一立而六嬉,嬉是兴义。
二是火之生数,七是火之成数,故言二谋,火以变化为能,故曰七变,谋者,以其为变之始也。
三木之生数,八木之成数,五行始于东方。故云:三出,八而成长,故曰八舒,
四,金之生数,九,金之成数,西方成就,故言四滋,品类不同,故称九列,
五是土之生数,十是土之成数,以天之五,合地之十,数义斯毕,所以五言其合,十言其均,均是成备之义。
春秋《元命苞》云:胎错儛,连以钧,一动,合于二,故阴阳受。成于三,故日月星序。张于四,故时起。立于五,故行动。布于六,故律踊。分于七,故宿改。萌于八,故风布。极于九,故州吐。毕于十,故功成数止。
此并经纬共明,五行生成之数,不过十也。
第三 论支干数
支干数者,凡有二种,一通数,二别数,今先辩通数,后论别数,通数者,十干,十二支也。干有十者,应天地之大数也。
《易》系辞言,天数五,地数五,天地之数,不过于十,故以干极于十,十主日,十日为一旬也。
支十二者,礼稽命征言,布政十二,尊卑有序,援神契言,三三参行,四四相扶,天有四时之气,以三月成一时,故言三三参行,四四相扶,天地人谓之三才,是为三者,物生之常数,因而各生三,本三而末九,所以十二,
《元命苞》言,数成于三,故合于三,三月,阳极于九,故一时九十日也。支象于月,十二月为一岁也。
此辨通数,别数者,支数,则子数九,丑八,寅七,卯六,辰五,巳四,午九,未八,申七,酉六,戌五,亥四,
《太玄经》云:子午九者,阳起于子,讫于午,阴起于午,讫于子,故子午对冲,而阴阳二气之所起也。
寅为阳始,申为阴始,从所起而左数,至所始而定数,故自子数至申,数九,自午数至寅,亦九,所以子午九也。
丑未为对冲,自丑数至申,数八,自未数至寅,亦八,所以丑未八也。寅申为对冲,自寅数至申,数七,自申数至寅,亦七,所以寅申七也。卯酉为对冲,自卯数至申,数六,自酉数至寅,亦六,所以卯酉六也。辰戌为对冲,自辰数至申,数五,自戌数至寅,亦五,所以辰戌五也。巳亥为对冲,自巳数至申,数四,自亥数至寅,亦四,所以巳亥四也。
又云:阳数极于九,子午为天地之经,故取阳之极数,自丑未巳下,各减一,从八至四,理自可知,干数者,甲九,乙八,丙七,丁六,戊五,己九,庚八,辛七,壬六,癸五,
《太玄经》云:甲己九者,甲起甲子,从子故九,己为甲配,故与甲俱九,乙起乙丑,从丑故八,乙配于庚,与庚俱八,丙起丙寅,从寅故七,辛配于丙,与丙俱七,丁起丁卯,从卯故六,丁配于壬,与壬俱六,戊起戊辰,从辰故五,癸配于戊,与戊俱五,支有十二,以对冲同数,故自九至四,干唯有十,以配合同数,故自九至五。
又云:支从地,故数毕于阴,以四偶也。
干从天,故数毕于阳,以五奇也。五则止于五气,四则极于四时,上不过九者,阳之极数也。
五行及支干之数,相则倍之,王则十而倍之,休则如本,因死半之,以此四而孳,数乃无极,此并从气增减,气盛则多,气衰则少也。
第四 论纳音数
纳音数者,谓人本命所属之音也。音,卽宫商角征羽也。纳者,取此音,以调姓所属也。
《乐纬》云:孔子曰:吹律定姓,一言得土曰宫,三言得火曰征,五言得水曰羽,七言得金曰商,九言得木曰角,此并是阳数。
凡五行有生数,壮数,老数三种。木,生数三,壮数八,老数九。火,生数二,壮数七,老数三。土,生数五,壮数十,老数一。金,生数四,壮数九,老数七。水,生数一,壮数六,老数五。
《管辂》云:土老数一者,土为万物之主,一切归之,所以一也。三才交而人理具,
火之为德,取三才之义,故老数三,水,上应五星,下同五藏,故水老数五,金配七曜,故金老数七,
木,在天为九星,在地为九州岛,在人为九窍,故木老数九,先生数,次壮数,后老数,纳音论其本命,故以终数言之,此释犹为未尽,
夫万物皆禀五常之气,化合而生,物生之后,必至成壮,成壮之后,必有衰老,
故有三种义,为人之道,自壮及老,莫不本乎礼义,而以立身,然存礼义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今既论纳音人之所属,非人莫能行其礼义,故以终老之数,礼义明之,一言得土者,土以含弘德厚,位高为君,君为民主,主则无二,唱始之言,故数一也。
三言得火者,火既主礼,孝敬为先,不敢弃所生之德,故其数三,从木数也。
水居阴位,人臣之道,土能制水,如君制臣,纵之则行,壅之则止,水不自专,故从土数五也。
金既主义,义是夫妻之道,妻无自专,有从夫之义,火为金夫,故用火数七也。
木主仁孝,金能克木,宗庙之象,
式经云:金为骸骨,木为棺椁,此明金木为鬼神之事,以敬事,故木从金数,故数九也。
一示君德,二顺父母,三表臣节,四敬从夫,五事鬼神,此则礼义备,而人事毕矣,故纳音数用之。
纳音者,子午属庚,震卦所直日辰也。丑未属辛,巽卦所直日辰也。寅申属戊,坎卦所直日辰也。卯酉属己,离卦所直日辰也。辰戌属丙,艮卦所直日辰也。己亥属丁,兑卦所直日辰也。
一言得土者,本命庚子,子属于庚,数之,一言便以得之是也。三言得火者,本命丙寅,寅属于戊,从丙数至戊,凡三是也。五言得水者,本命壬戌,戌属于丙,从壬数至丙,凡五是也。七言得金者,本命壬申,属于戊,从壬数至戊,凡七是也。九言得木者,本命己巳,巳属于丁,从己数至丁,凡九是也。
六十甲子,例皆如是,支属八卦为纳音者,皆以次而取对冲,如子午属庚,子午相对冲也。
余例悉然,夫阳施阴化,故受气定形,皆资于阴阳,以养成之,是以人之所属,皆以阳数言也。
所以子午属庚之例者,干为父,坤为母,共有六子。故曰:干将三男震坎艮,坤将三女巽离兑,阴阳相生,故就干索女,就坤索男,
所以干一索而得巽,曰长女。再索而得离,曰中女。三索而得兑,曰少女。坤一索而得离,曰长男。再索而得坎,曰中男。三索而得艮,曰少男。
甲是阳干之始,干下三爻取之。壬是阳干之末,干上三爻取之。乙是阴干之始,坤下三爻取之。癸是阴干之末,坤上三爻取之。
余有六干,阳付其男,阴付其女,甲乙之后,次于丙丁,故以丙付少男艮,以丁付少女兑,丙丁之后,次于戊己,故以戊付中男坎,以己付中女离,戊己之后,次于庚辛,故以庚付长男震,以辛付长女巽,
所以从少而付老,自小及大,从微至着故也。付干既讫,次付其支。
震为长子,故其卦,初九得干之子,九四得干之午,震干庚,故子午属庚。
巽为长女,子后次丑,故其卦,初六得坤之丑,午后次未,六四得坤之未,巽干辛,故丑未属辛。
坎为中男,丑后次寅,其卦,初六得干之寅,未后次申,六四得干之申,坎干戊,故寅申属戊。
离为中女,寅后次卯,故其卦,初九得坤之卯,申后次酉,九四得坤之酉,离干己,故卯酉属己。
艮为少男,卯后次辰,故其卦,初六得干之辰,酉后次戌,六四得干之戌,艮干丙,故辰戌属丙。
兑为少女,辰后次己,故其卦,初九得坤之己,戌后次亥,九四得坤之亥,兑干丁,故己亥属丁。
六子取干,则干坤之,余取支,并从干坤而得,阳取于干,阴取于坤,皆受于父母,故六子并主十二辰,人之纳音,皆所继焉,甲乙壬癸,不为纳音者,以属干坤故也。
或问曰:六子用干,则取父母之不用者,用支,则并同于父母者何?答曰:干,是阳也。
阳体奇,故正得一往分用,支,是阴也。阴体偶,故以再往用之,又复龟则用日,是以正求于干,故发兆分为十分,筮则用辰,正求于支,是以飞伏六爻,并论十二支,虽复体不兼要,须相配以明义,干为尊,故不得不先设,而后求支,筮虽不正用干,亦须干助,以显其趣,犹如龟判十二支,兆体虽无支象,必约而论之,筮虽阙三甲,三壬,三乙,三癸,亦约虚以求实,且设干往,先从父母而为始,后及六子,以甲付干,以乙付坤,以丙付艮,以丁付兑,以戊付坎,以己付离,以庚付震,以辛付巽,历八卦讫,壬还到干,次癸还到坤,十干所在六爻,干坤位尊,取其始末理,然体各得二,干支既当爻正用,故卦别皆备,阳卦取其阳支,阴卦取其阴支,四卦同阳,四卦同阴,非正同于父母,当伏羲画八卦,为三爻,备天地人,所以分干卦,别取三,干坤居始,故取甲乙,后神农重之以为八,纯子有重来之理。
所以卦六干并同,父母无二之义,故后卦取乎壬癸,其甲乙壬癸各少三者,皆排在虚用之中,不全无者,阴有从阳之义。
第五 论九宫数
九宫者,上分于天,下别于地,各以九位。天则二十八宿,北斗九星,地则四方四维及中央。分配九有,谓之宫者,皆神所游处,故以名宫也。
《郑司农》云:太一行八卦之宫,每四乃入中央,中央云者,地神之所居,故谓之九宫,
《易纬干凿度》云:《易》一阴一阳之谓道也。故太一取其数,以行九宫,
《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地之数,合五十有五,九宫用者,天除一,地除二,人除三,余四十九,以当蓍策之数,又四时除四,余四十五,
五者,五行,四十者,五行之成数,合之,则一节之数,分置五方,方各九者,一时九十日之数,四方成四时也。三宫相对,止十五者,为一气之数,成二十四气也。
《尚书》《洪范》云:初一曰:五行,位在北方,阳气之始,万物将萌,次二曰:敬用五事,位在西南方,谦虚就德,朝谒嘉庆,次三曰:农用八政,位在东方,耕种百谷,麻枲蚕桑,次四曰:协用五纪,位在东南方,日月星辰,云雨并兴,次五曰:建用皇极,位在中宫,百官立表,政化公卿,次六曰:乂用三德,位在西北,抑伏强暴,断制狱讼,次七曰:明用稽疑,位在西方,决定吉凶,分别所疑,次八曰:念用庶征,位在东北,肃敬德方,狂僭乱行,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位在南方,万物盈实,阴气宣布,时成岁德,阴阳和调,五行不忒.
故黄帝《九宫经》云: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宫,总御得失,其数,则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宫五,干六,兑七,艮八,离九,太一行九宫,从一始,以少之多,顺其数也。
配算曰:中央及四仲,各分九算,命云木落归本,分六至亥,故取震六算,以置于干,水流向末,分八至丑,故取坎八算,以置于艮,金义而坚,分二还未,故取兑二算,以置于坤,火本炎盛,自处其乡,故离算不动,土王四季,本生于巳,故分中宫四算,以置于巽,故成戴九履一之位也。
又,初成八卦之法,命方之算,先取北方九算,命曰水生木,纵一算置寅上。一算置卯上,一算置辰上,又横一算置甲上,一算置乙上,次取东方九算。
命曰木生火,于南方布五位,又取南方之算。命曰火生土,于中央一算,于西北为戊,一算于西南为巳,又取中央之算。命曰土生金,于西方布五位,又取西方之算,命曰金生水,于北方布五位,五方布十干十二支位讫,然后加阴干各一。命曰阴数偶也。次加阳支各一。命曰支体本,加其始余算,十二月之数也。一算置西北。
命曰:干之始也。二算置西南,命曰:坤之始也。又余算九,置于中央,为《易》象也。命曰:干主甲壬,卽取甲壬上算,以成干卦,又命曰坤主乙癸,次取乙癸上算,以成坤卦,父母之卦,爻象既定,次及六子,先起长男,命曰:震主庚子午,卽取庚及子午上算,以成震卦,又次长女,命曰:巽主辛丑未,次取辛及丑未上算,以成巽卦,又次中男,命曰:坎主戊寅申,次取戊及寅申上算,以成坎卦,又次中女,命曰:离主己卯酉,次取己及卯酉上算,以成离卦,又次少男,命曰:艮主丙辰戌,次取丙及辰戌上算,以成艮卦,又次少女,命曰:兑主丁巳亥,次取丁及巳亥上算,以成兑卦,八卦既成,问曰:八卦从何而始,曰:因五行生,又问,五行因何生,曰:因天地生,天地因何生,曰:因太一生,太一因何生,曰:
因《易》生,故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故变《易》字为太一,变太一字为天,天一生,地二生也。变天字为水,天生水也。变水字为木,水生木也。变木字成火,木生火也。变火字成土,火生土也。变土字成金,土生金也。变金字成八卦字,八卦因五行生也。变八卦字为十二月字,八卦所主,月也。变十二月字,成地出万物,以终归乎地也。
此九宫八卦创制之法,备矣,九宫数一起,自北方始者,坎一正北,应天之始,始无二,故一,北方五行之始,所以五行在北方,
故云:阳气之始,万物将萌,五事数二在西南者,五事,貌言视听思也。别在后篇解,因五行而有五事次之,故二,又云:坤二在西南,应地之数,西南,林钟之管,气之次,二也。五事,人事之先也。
故曰:谦虚就德,朝谒嘉庆,并五事所主也。八政之数三在东方者,八政,食,货,祀,司空,司徒,司寇,宾,师也。既有五事,次修八政,故三,
又云:震三正东,应人之数,三才义毕东方,春,农之始也。食者,耕种炊烹也。货者,畜积储博,钱布金兵也。祀者,祭祀供神也。司空者,土地亩也。司徒者,民户口大小数也。司寇者,禁备盗贼,纠察非常也。宾者,注籍往来,受容嘉庆也。师者,教训农夫,耒耜设法也。
故云:耕种百谷,麻枲蚕桑也。五纪数四在东南者,五纪,岁,日月,奉化,日辰,历数也。八政既修,非岁时日月,无以敷播植,次之故四,
又云:巽四,东南,风行四时,以应四时之数,东南巳,纯干用事,干主天,巽主号令,故居东南,
岁者,以四时有序,盛衰始终也。日月者,照明万物,气候远近也。奉化者,卽仰王化,须建功贡宝也。日辰者,次序阴阳,断制产物也。历数者,记缀度数,农夫候望,赋敛随时也。
故曰:王者惟岁,税数握成,以化下也。卿士惟月,奉化行道,立宝,师允惟日,陈列众职,制作于万品,岁月日时,无《易》修务,敬时以顺纪也。
故云:日月星辰,云雨并兴也。皇极数五,在中央者,皇王建万国,处中,分别四方,百官以治,万事毕理,岁时成就,职贡均等,租税五谷,以供王事,故在其中央,中央之数本五也。又云:土居中央,应五行之数,若王者动不得中,则不能建万事,
故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也。故曰:百官立表,政化公卿也。三德数六在西北者,三德,正直,刚克,柔克,干为天位,人君之象,过五故数六,
又云:干在西北,阴阳气分于西北,故应六律之数也。
西北,干之所处,故人君居之。正直者,人德也。君子方正以义,无所曲私。故云:平康正直,不疑其德,刚克者,天德也。法度不失,轻重罪服,故曰:沈潜刚克,柔克者,地德也。有德秩禄,安定众职,赏赐万国,故曰:高明柔克,故云:抑服强暴,断制狱讼也。
稽疑数七在西方者,稽疑者,建立卜筮,问疑择善,占天地之象,以定吉凶,蓍圆卦方,龟筮共知可否,三人占,从二人之言,昔者圣人慎谋重始,动事作业,树本开基,决嫌定疑,必谋以贤知,咨以耆艾,参以蓍龟,故举无过事,虑无失计,蛮夷虽无君臣之序,亦有决疑之卜,或以金石,或以木草,故知稽疑之事,圣人所尚,以其次干之后,故数七也。
又云:兑正西,卯酉为天地之门,卯主始,酉主终,故斗指卯,则万物皆出,指酉,则万物皆入,兑应七星之数,兑为金,主悦言,故在西方,
故云:决定吉凶,分别所疑也。庶征数八在东北者,庶征者,众征也。王者以及众庶,莫不内省咎过,外察征祥,顺征知机,则无祸患,不审其过,不念庶征,则祸至不悟,败亡无日矣,有机征见者,必恭事上帝,用不为过,则降以福应,
《诗》云: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如不共御善,不畏上帝,群神乃怒,必有谴罚,数八者,次七后也。
又云:艮八在东北,艮是止义,艮为径路,万物大出于震,小出于艮,震为众男之长,艮为众男之少,故应八卦之数,艮既为止,令止恶就善也。故在东北,
故云:肃敬德方,狂僭乱行,五福六极,数九在南方,五福,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
寿者,孝悌道德备,然后修神丹,延寿命,
富者,德化所及,丰穰无阙,康寜者,国化安寜,长乐无事,攸好德者,论理比类,进善抑恶,
考终命者,顺时成务,可以寿命,统着善德,
六极者,凶短折,疾,忧,恶,贫,弱,凶短折者,斩枭诛裂,大罪也。
疾者,榜笞殴击,疾卧养视也。忧,论作望,兢朝日也。恶,髡赭剥,戮辱锢弃也。贫,偿赃赋,没财产也。弱,离邑里,徙边地,以戒后也。
此罪罚之理居后故数九,
又云:离既在午,以为子冲,极则还反,故离最其末,以为九宫之数,离为明,人君南面以听政,象离之明,刑罚须明,故在南方,
故云:万物率盈实也。宫唯有九,不十者,八方与中央,数终于九,上配九天,九星,二十八宿,下配五岳,四渎,九州岛也。
九宫,经言,一主恒山,二主三江,三主太山,四主淮,五主嵩高,六主河,七主华山,八主济,九主霍山,又,一为冀州,二为荆州,三为青州,四为徐州,五为豫州,六为雍州,七为梁州,八为兖州,九为扬州,九州岛之名,互有改变,《禹贡》九州岛,卽此配,唐时名同者,以尧命禹治洪水,分九州岛,因而不《易》,故周虞有十二州,加幽并营,舜以青州越海,分齐为营州,冀州南北太远,分卫为并州,燕以北分置幽州,殷时九州岛,有幽营,无青梁,《周官》九州岛,有幽并,无徐梁,汉立十二州,增交益焉,冀州者,
《释名》云:冀州取地为名,有险《易》,帝王所都,《太康地记》曰:冀,近,其气相近也。其地自太行东至碣石,王屋,底柱,
《禹贡》云:冀州既载,《吕氏春秋》云:两河之间为冀州,正北方,荆州者,
《释名》云:荆,警也。南蛮数为寇逆,州道先强,当警备之也。其地北据荆山,南及衡山之阳,
《禹贡》云:荆及衡阳惟荆州,《尔雅》云:汉南曰荆州,《吕氏》曰:荆,楚也。青州者,《释名》云:青,在东生也。《太康地记》曰:少阳色青,岁始事首,卽以为名,其地东北据海,西距岱,《禹贡》云:海岱惟青州,《吕氏》云:东方海隅青州,齐也。
徐州者,《释名》曰:徐,舒也。土气舒缓也。其地东至海,北至岱,南及淮,《禹贡》云:海岱及淮惟徐州,
《吕氏》云:泗上为徐州,鲁也。《尔雅》云:济东曰徐州,豫州者,《释名》曰:豫,在九州岛之中安豫也。《太康地记》云:禀中和之气,性理安舒,其地南据荆,北距河,《禹贡》云:荆河惟豫州,《吕氏》云:河汉之间为豫州,《尔雅》云:河南曰豫州,雍州者,
《太康地记》云:雍居西北之位,阳所不至,阴气壅阏,取以为名,其地西据黑水,东距西河,
《禹贡》云:黑水西河惟雍州,《吕氏》云:雍州,秦也。《尔雅》云:河西曰雍州,梁州者,
《太康地记》云:梁者,刚也。取西方金刚之气,刚强以为名也。其地东据华山,西距黑水,
《禹贡》曰:华阳黑水惟梁州,兖州者,《释名》云:取兖水为名,《太康地记》曰:辨其履信禀贞正之意也。其地东南据济,西北距河,《禹贡》曰:济河惟兖州,扬州者,《释名》云:扬州多水,水波扬也。其地北据淮,东距海,《禹贡》云:淮海惟扬州,《吕氏》曰:扬州,越也。
《尔雅》曰:江南曰扬州,今依九宫之位,冀州正北。在坎宫,荆州西南,在坤宫,青州正东,在震宫,徐州东南,在巽宫,豫州中央,在中宫,雍州西北,在干宫,梁州正西,在兑宫,兖州东北,在艮宫,扬州正南,在离宫,其位与此解相似,太一以兖州在正北。
坎位,青州在东北,艮位,徐州在正东,震位,扬州在东南,巽位,荆州在正南,离位,梁州在西南,坤位,雍州在正西,兑位,冀州在西北,干位,此并从五行本始之气。
西北亥地,故坎水居之,东北寅地,故震木居之,西南巳地,故离火居之,西南申地,故兑金居之,
干为金,故从本金位,巽为木,故从本木位,坤艮俱土,故取地之经,居正南正北,此并依《周礼》职方之始位,虽宫位微移,五行气一。此九州岛上对九天分,二十八宿属焉,
《淮南子》云:中央钧天,数五,其星角亢氐,韩郑分,钧,极也。布极四方,亦曰极天,为四行主。
对中宫豫州,东方苍天,数三,其星房心尾,房心,宋分,尾,燕分,东方色青也。
对震宫青州,东北变天,数八,其星箕斗牛,箕,燕分,斗,吴分,牛,岱分,水之季,阴气尽,阳始作,万物将变,
对艮宫兖州,北方玄天,数一,其星女虚危室,女,越分,虚危,齐分,室,卫分,水色黑,故云玄天,
对坎宫冀州,西北幽天,数六,其星壁奎娄,壁,卫分,奎娄,鲁分,金之季,卽太阴幽闇也。
对干宫雍州,西方昊天,数七,其星胃昴毕,胃,鲁分,毕昴,赵分,金色白,故曰昊天,
对兑宫梁州,西南朱天,数二,其星觜参井,觜参,晋分,井,秦分,居火之季,阳色朱也。
对坤宫荆州,南方炎天,数九,其星鬼柳星,鬼,秦分也。柳星,周分也。火性炎上,故曰炎天也。
对离宫扬州,东南阳天,数四,其星张翼轸,张,周分,翼轸,楚分,木之季,将卽太阳,故曰阳天也。
对巽宫徐州,此九天,亦属北斗九星之数,故下对九州岛,炎天数九,属斗第一枢星。
应离宫,对扬州,变天数八,属斗第二璇星,应艮宫,对兖州,昊天数七,属斗第三玑星,应兑宫,对梁州,幽天数六,属斗第四权星,应干宫,对雍州,钧天数五,属斗第五衡星,应中宫,对豫州,阳天数四,属斗第六开阳星,应巽宫,对徐州,苍天数三,属斗第七瑶光星,应震宫,对青州,朱天数二,属斗第八星,应坤宫,对荆州,玄天数一,属斗第九星,应坎宫,对冀州,属斗第八第九二星。阴而不见以其对阴宫也。
又郭璞《易》占云:干一,坤二,震三,巽四,坎五,离六,艮七,兑八,占人及物数皆准此,盖以父母男女为次也。此九宫八卦之数,故以备释。
第四 论相生
第一 论相生
经云:天生一,始于北方水,地生二,始于南方火,人生三,始于东方木,时生四,始于西方金,五行生五,始于中央土,
又曰:天始生一者,因一而生天,非天生一也。故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地生二者,亦因二而生地,因三生人,因四生时,五行皆由一而生,数至于五,土最在后,得五而生五行也。
五行同出而异时者,出离其亲,有所配偶,譬如人生,亦同元气而生,各出一家,配为夫妻,化生子息,故五行皆相须而成也。
五行同胎而异居,有先后耳,夫五行皆资阴阳气而生。故云:濡气生水,温气生火,强气生木,刚气生金,和气生土,故知五行同时而起,托义相生。
《传》曰:五行并起,各以名别,然五行既以名别,而更互用事,轮转休王,故相生也。
颖容云:凡五行相生,谓异类相化,如男女异姓,能至繁殖,若以水济水,不生嘉味,
河闲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者,天之经,地之义也。何谓也。对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养,秋主收,冬主藏,藏者,冬之所成也。
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之道也。故五行者,五常也。
《白虎通》云:木生火者,木性温暖,火伏其中,钻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热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卽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阴之气润泽,流津销金,亦为水,所以山云而从润,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润而能生,故水生木也。
《元命苞》云:阳吐阴化,故水生木也。
《春秋繁露》云:东方木,木,农之本,司农尚仁,五谷畜积,司马食之,故木生火。
火,本朝司马,尚知,天时形兆未萌,昭然独见,天下既宁,以安君臣,故火生土也。
土,君,尚信,因时之威武强御,以成大理司徒,故土生金。
金,大理司徒,尚义,边境安宁,寇贼不发,邑无狱讼,则安执法司寇,故金生水。
水,执法司寇,尚礼,君臣有位,长幼有序,百工维时,以成岁用,器械既成,以给司农田官,故水生木。
两说事义虽别,而相生是同,五行各定形。唯火钻灼方出者,火是大阳之气,温故乃生,钻木出者,还寄托万物耳。如圣人无名,能理万物,还以万物为名,阳气至神,故有隐显。
第二 论生死所
五行体别,生死之处不同,遍有十二月,十二辰,而出没,
木,受气于申,胎于酉,养于戌,生于亥,沐浴于子,冠带于丑,临官于寅,王于卯,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
火,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生于寅,沐浴于卯,冠带于辰,临官于巳,王于午,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金,受气于寅,胎于卯,养于辰,生于巳,沐浴于午,冠带于未,临官于申,王于酉,衰于戌,病于亥,死于子,葬于丑。
水,受气于巳,胎于午,养于未,生于申,沐浴于酉,冠带于戌,临官于亥,王于子,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卯,葬于辰。
土,受气于亥,胎于子,养于丑,寄行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戌是火墓,火是其母,母子不同葬,进行于丑。丑是金墓,金是其子,义又不合,欲还于未。未是木墓,木为土鬼,畏不敢入,进休就辰。辰是水墓,水为其妻,于义为合,遂葬于辰。
昔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故知合葬非古。然《季武子》云:自周公已来,未之有改。
《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盖以敦其义合,骨肉同归,水土共墓,正取此也。又以四季释所理归于斯,高堂隆以土生于未,盛于戌,壮于丑,终于辰,长为水土墓,故辰日不哭,以辰日重丧故也。袒踊之哀,岂待移日,高堂所说,盖为浮浅,其生王意,又别是一家,
《五行书》云:土虽有寄王于火乡,生于巳,葬于辰,然土分王四季,各有生死之所,
辰土,受气于申酉,胎于戌,养于亥,生于子,沐浴于丑,冠带于寅,临官于卯,王于辰,衰病于巳,死于午,葬于未。
未土,受气于亥子,胎于丑,养于寅,生于卯,沐浴于辰,冠带于巳,临官于午,王于未,衰病于申,死于酉,葬于戌。
戌土,受气于寅卯,胎于辰,养于巳,生于午,沐浴于未,冠带于申,临官于酉,王于戌,衰病于亥,死于子,葬于丑。
丑土,受气于巳午,胎于未,养于申,生于酉,沐浴于戌,冠带于亥,临官于子,王于丑,衰病于寅,死于卯,葬于辰。
《孝经援神契》云:五行,土出利以给天下。
《龟经》云:土,木动为辰土,火动为未土,金动为戌土,水动为丑土。
又云:甲乙寅卯为辰土,丙丁巳午为未土,庚辛申酉为戌土,壬癸亥子为丑土,
凡五行之王,各七十二日。土居四季,季十八日,并七十二日,以明土有四方,生死不同,此盖卜筮所用。若论定位王相,及生死之处,皆以季夏六月为土王之时,
《礼记》云:中央土在季夏之后,此则岁之半,处四时之中央,天社,地神,人鬼,又并在未,坤亦在未卦,主于土,故云:土德于未,终于丑,
《易》曰:西南得朋,东北丧朋,此则明土王定在于未,墓定在辰也。五行皆以父母临官中生者,取其盛壮能生养义,唯金在火中生者,巳中有方壮之土,能生金也。金非火不革其形,故金在火位中生,
又云:金生鬼中者,金父土戊己,寄治丙丁,父不能独养,要须母也。金在南方值己火,金得火方化,金化而水生,戊己土有化生之水,则金不畏火,己含水气,则金之继母也。五行皆以葬后之月而受气者,以其死还复生,神气不绝故也。
第三 论四时休王
休王之义,凡有三种。第一,辨五行体休王。第二,论支干休王。第三,论八卦休王。
五行体休王者。春,则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则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则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则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则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支干休王者。春则,甲乙寅卯王,丙丁巳午相,壬癸亥子休,庚辛申酉囚,戊己辰戌丑未死。夏则,丙丁巳午王,戊己辰戌丑未相,甲乙寅卯休,壬癸亥子囚,庚辛申酉死,六月,则戊己辰戌丑未王,庚辛申酉相,丙丁巳午休,甲乙寅卯囚,壬癸亥子死。秋则,庚辛申酉王,壬癸亥子相,戊己辰戌丑未休,丙丁巳午囚,甲乙寅卯死。冬则,壬癸亥子王,甲乙寅卯相,庚辛申酉休,戊己辰戌丑未囚,丙丁巳午死。
八卦休王者。立春艮王,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干废,坎休。春分震王,巽相,离胎,坤没,兑死,干囚,坎废,艮休,立夏巽王,离相,坤胎,兑没,干死,坎囚,艮废,震休。夏至离王,坤相,兑胎,干没,坎死,艮囚,震废,巽休,立秋坤王,兑相,干胎,坎没,艮死,震囚,巽废,离休,秋分兑王,干相,坎胎,艮没,震死,巽囚,离废,坤休,立冬干王,坎相,艮胎,震没,巽死,离囚,坤废,兑休,冬至坎王,艮相,震胎,巽没,离死,坤囚,兑废,干休,
其卦从八节之气,各四十五日,凡当王之时,皆以子为相者,以其子方壮,能助治事也。父母为休者,以其子当王,气正盛,父母衰老,不能治事,如尧老,委舜以国政也。
所畏为死者,以其身王,能制杀之,所克者为囚者,以其子为相,能囚雠敌也。
《柳世隆》云:木,王时为林园竹树,相时为苇荻草莱,休时为椽柱船车,囚时为薪樵榛梗,死时为棺椁朽株。
火,王时为陶冶炎光,相时为灯烛,休时为烟气,囚时为炭烬,死时为灰。
土,王时为国邑山岳,相时为城社丘陵,休时为田宅,囚时为墙垣,死时为粪壤。
金,王时为金玉宝器,相时为银铜利刃,休时为铅锡犂锄,囚时为焦器釜镬,死时为沙砾碎铁。
水,王时为海渎,相时为湖泽陂泉,休时为沟渠,囚时为酒浆,死时为枯池涸井,此并王时气盛。
故为洪大之物,相时气劣,其比渐小,休时气衰,故复转微之,囚时于恶,所以最下,死时弃不用,故是枯朽之类也。
《赵怡》云:五行之位,得其方为盛,得其所畏为终,故木畏金。
甲以女弟乙妻庚,庚得木气。故木胎于金卿,而生于水中,盛于其方,衰于火卿。火中有生金,故终于未。至西方而木终,以金王也。
丙以女弟丁妻壬,壬得火气。故火胎于水卿,生于木中,盛于其方,衰于金位。至北方而终,以水王也。
戊以女弟己妻甲,甲得土气。故土胎于木卿,而生于火中,盛于其位,衰于水卿。至东方而终,以木王也。
庚以女弟辛妻丙,丙得金气。故金胎火卿,生火位,盛于其方,衰于水卿。至东方而终,有生火也。
壬以女弟癸妻戊,戊得水气。故水胎于土卿,生于金中,盛于其方,衰于木卿。至南方而终,有强土也。
更互相生相畏,终始不绝之义也。
第五 论配支干
支干之义,多所配合。今略论方位及配所,干不独立,支不虚设,要须配合,以定岁月日时而用,如君臣夫妇,必配合以相成,
总而言之。从甲至癸,为阳,为干,为日。从寅至丑,为阴,为支,为辰。
别而言之。干则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支则寅辰午申戌子为阳,卯巳未酉亥丑为阴。
阳则为刚,为君,为夫,为上,为外,为表,为动,为进,为起,为仰,为前,为左,为德,为施,为开。
阴则为柔,为臣,为妻,为妾,为财,为下,为内,为里,为止,为退,为伏,为俯,为后,为右,为刑,为藏,为闭。
阴阳所拟,例多且略,大纲如此,甲乙寅卯,木也。
位在东方,丙丁巳午,火也。位在南方,戊己辰戌丑未,土也。位在中央,分王四季,寄治丙丁,庚辛申酉,金也。位在西方,壬癸亥子,水也。
位在北方,甲为干首,
子为支初,相配者,太阳之气,动于黄泉之下。在建子之月,黄钟之律,为气之源。在子,故以子为先,万物凑出,于建寅之月,皆以见形。
甲属此月,故以甲为先。而配子,见者为阳,故从干。未见者为阴,故从支。所以用甲子相配,为六旬之始。干既有十,支有十二,轮转相配,终于癸亥,故有六十日,十日一旬,故有六旬,一旬尽一甲癸,便以甲配子尽干。
至癸酉便尽干,余支有戌亥,又起甲配戌,尽干。至癸未,余支有申酉,又起甲配申,尽干。至癸巳,余支有午未,又起甲配午,尽干。至癸卯,余支有辰巳,又起甲配辰,尽干。至癸丑,余支有寅卯,又起甲配寅,尽干。至癸亥,十干有十二支相配,周毕,还从甲子起。
故六甲轮转,止六十日,十日一旬,一旬之内,二支无配偶者,为之孤,所对冲者,为之虚,卜筮所云空亡,以支孤无干,故名为空亡,亡者,无也。无干故亡,
所对者全虚,故云空也。算法,横下十二支,位于四方,纵下八干,位于四方,下戊己,位于中央,若甲子旬,取甲干以配子支,如此次第相配,
至戊辰,位在中央,土为四行主,不可移,故取辰支,巳支,入中央,配戊己,余悉以干就支,至戌亥,无干配之,单故为孤,辰巳之位,支干并无,故名为虚,其空亡之辰,从五行言之,
如甲子旬,无戌亥,水土半空亡,以戌是土,亥是水也。不全无亥子,故云半也。甲戌旬,无申酉,为金全空亡,以金二支并无也。甲申旬,无午未,为火土半空亡,以巳午不全无也。甲午旬,无辰巳,亦然,甲辰旬,无寅卯,亦云木全空亡。甲寅旬,无子丑,亦水土半空亡,并以二支不俱无也。
兵书云:阳生甲子,不足戌亥,仍为天门,阴生甲午,不足辰巳,仍为地户,阳界甲寅,不足子丑,仍为鬼门,阴界甲申,不足午未,仍为人门,
阳盛甲辰,卯为之隔,阴兴甲戌,酉为之隔,此并是六甲之空支也。
春秋《元命苞》云:地不足东南,右动终而入虚门,此明甲子,孤在戌亥,虚在辰巳也。
一干一支为一日者,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日行一度,故正用一干一支,以主一日也。三旬为一月者,月日行十三度四分度之一,三旬而周天也。十二月为一岁者,四时时有三月,生杀之功,备遍十二支也。一岁合三百六十日者,六六三十六,六甲之数也。六甲闲两月之日者,以阴阳奇偶备也。
阳者为奇,阴者为偶,万物庶类,吉凶之理,以此彰矣,其支干相配,岁月日时并然,立岁之元,起于上元甲子,立月之元,起甲巳之岁,十一月甲子,立日之元,六旬起自甲子,立时之元,冬夏二至后,得甲巳之日,夜半起甲子,四事皆以甲子为首也。其上配九星,下配九州岛者,
《黄帝兵决》云:甲子从北斗魁第一星起,顺数至庚午,在第七刚星,至辛未,还从第六星,逆数至丙子,又从第一星,顺数尽六甲,其下配九州岛者,
《史书》云:甲齐,乙东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韩,庚秦,辛西夷,壬燕,癸北夷,
《汉书》五行志云:甲乙,海外,日月不治,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济,庚辛,华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
子周,丑翟,寅楚,卯郑,辰邯郸,巳卫,午秦,未中山,宋,申齐,酉鲁,戌越,亥燕,
《龙首经》曰:子齐,青州,丑吴,越,扬州,寅,燕,幽州,卯宋,豫州,辰晋,兖州,巳楚,荆州,午周,三河,未秦,雍州,申蜀,益州,酉梁州,戌徐州,亥卫,并州,
若地辰之位,史汉近之,星次而论。
龙首为当,其配人身,甲乙为头,丙丁为胸胁,戊己为心腹,庚辛为股,壬癸为手足,
则子为头,丑亥为胸臂,寅戌为手,卯酉为腰胁,辰申为尻肱,巳未为胫,午为足。此皆初为首,末为足,配五藏也。
干以甲乙为肝,丙丁为心,戊己为脾,庚辛为肺,壬癸为肾也。
支以寅卯为肝,巳午为心,辰戌丑未为脾,申酉为肺,亥子为肾,此皆从五行配之。
又干以甲乙为皮毛,丙丁为爪筋,戊己为肉,庚辛为骨,壬癸为血脉也。
支以寅卯为皮毛,巳午为爪筋,辰戊丑未为肉,申酉为骨,亥子为血脉也。木生在地上,故为皮毛,火有猛毅,故为爪筋,土有持载,故以为肉,金性坚刚,故为骨,水本流润,故是血脉,并支干所配,故以备释。
第六 论五行相杂
第一 论五行体杂
凡五行均布,徧在万有,不可定守一途。今先论五行体杂,但其气周流,随事而用,若言不杂,水只应一。
何故谓五而为六,火金木土并尔,当知生数为本,成数为杂。既有杂,故一行当体,卽有五义。
如木有曲直此是木也。木中有火则是火也。
木堪为兵仗有击触之能卽是金也。木中有润卽是水也。木吐华叶子实卽是土也。
火外阳卽是火也,内阴卽是水也,能杀卽是金也,能熟卽是木也,能生卽是土也。
土能生卽是土也,能容卽是水也,能成卽是木也,能防卽是金也,含阳卽是火也。
金能断卽是金也,从革卽是木也,含火卽是火也,有汗卽是水也,能生卽是土也。
水外阴卽是水也,内阳卽是火也,含养卽是木也,润生卽是土也,能杀卽是金也。
此皆以义释一行通有五气,就事而论义则不尔。或有或无,质弱者则体兼容,质坚者则体不兼容。
金中无木,木中无金,金木以正相害。故水中无火,火中无水,两法正相害,故亦无金。
金中有水,木中亦有水,木中亦有火,石中亦有火,而水能生木。则木中有水,水生于金,金中有水,火生于木,木中有火,水复从金生。
金中有水,水能生木,木中有火,火克于金,那得石复有火。此是火性弱,故能入坚,而水中无金,是坚不能入弱。
木生于水,木中含水。金能生水,金中含水。所以水中无金木者,金木在水中,不得言水体有金木。湿润在木石中,木石便得有水义,
此亦是弱能入坚,坚不能入弱,炎州有树,生于火中。此非火能生树,是火不能烧树,亦非火在树中。乃是树在火中,而体不相杂,无异金在水中。而不能杂水体,亦如海中阴火潜燃,此水中有火,但非水体杂火,此稍涉灵奇,亦非五行常准,
又木中有火,火还烧木,此是生火方盛。故能烧木,石中有火,火不烧石,是火至金乡,气巳衰。故不能烧石,其以火消金者,亦取其盛。故能烁金,是不取衰火。犹如金能克木,铅锡不能断,此是不坚之金也。
土性包含,无所不受,故土中皆备有水金木火。火非直阳气,犹如范阳地燃,是阴也。土火不相害,虽不恒尔,不得言无,等是四行,何故独尔,土既居地,地卽是阴,火卽是太阳之气,故不得恒有也。
第二 论支干杂
支干杂者,《五行书》云:
甲以女弟乙嫁庚为妻,故乙中有杂金,立春木王,甲召乙还,乙怀金气来,故仲春杀榆荚白也。
丙以女弟丁嫁壬为妻,丁中有杂水,立夏火王,丙召丁还,丁怀水气来,故仲夏桑椹熟黑也。
戊以女弟己嫁甲为妻,己中有杂木,季夏土王,戊召己还,己怀木气来,故季夏有果实青也。
庚以女弟辛嫁丙为妻,辛中有杂火,立秋金王,庚召辛还,辛怀火气来,故仲秋枣熟朱也。
壬以女弟癸嫁戊为妻,癸中有杂土,立冬水王,壬召癸还,癸怀土气来,故仲冬草木皆黄也。
甲丙戊庚壬,为男刚强,故自有德不杂,乙丁己辛癸,为女柔弱,不自专,从夫,故有杂,犹出嫁之女,卽称夫氏,归宁之日,携子而来,氏族便杂,
《五行十杂》云:甲为木,乙为材,丙为火,丁为灰,戊为土,己为泥,庚为金,辛为炉锑,壬为水,癸为浊污,此皆杂义也。
寅卯为木,春怀火,故卯为纯木,寅为杂木,巳午为火。夏怀土,故午为纯火,巳为杂火,申酉为金。秋怀水,故酉为纯金,申为杂金,亥子为水。冬怀木,故子为纯水,亥为杂水。
土居中央,分主四气,故辰中有余木,未中有余火,戌中有余金,丑中有余水。
各十二日,故四孟为怀任,生气之所由,四仲,盛壮之所立,四季,葬送之所在,怀任及葬,皆有杂义。
第三 论方位杂
五行非直性相杂,当方亦有杂义。
东方,甲乙寅卯辰。甲,木也。乙中有杂金,寅中有生火。辰,土也。卯中有死水。
南方,丙丁巳午未。丙,火也。丁中有杂水,巳中有生金。未,土也。午中有死木。
西方,庚辛申酉戌。庚,金也。辛中有杂火,申中有生水。戌,土也。又,酉中有胎木。
北方,壬癸亥子丑。壬,水也。癸中有杂土,亥中有生木,子中有胎火,丑中有死金。
此并方别有五行也。
寅午戌,火之位也。寅中有生火,在东方。午中有王火,在南方。戌中有死火,在西方。
亥卯未,木之位也。亥中有生木,在北方。卯中有王木,在东方。未中有死木,在南方。
申子辰,水之位也。申中有生水,在西方。子中有王水,在北方。辰中有死水,在东方。
巳酉丑,金之位也。巳中有生金,在南方。酉中有王金,在西方。丑中有死金,在北方。
此一行之体,杂在三方也。未辰丑戌,土之位也。未中有王土,辰中有死土。丑中有衰土,戌中有壮土。此土体杂在四方也。
《赵怡》言,五行相杂,如锦绮焉,斯言当矣。
第七 论德
德者,得也。有益于物,各随所欲,无悔恡,故谓之为德也。《五行书》云:若有一德,能禳百灾。凡阴阳用事,遇德为善,谓之福德,为有救助,万事皆吉,灾害消亡。德有四德,三者从支干论之,一者从月气论之,支干三种者,一曰干德,二曰支德,三曰支干合德。
干德者,甲德自在,乙德在庚,丙德自在,丁德在壬,戊德自在,己德在甲,庚德自在,辛德在丙,壬德自在,癸德在戊。
此十干者,甲丙戊庚壬为阳尊,故德自处,乙丁己辛癸为阴卑,故配德于阳,有从夫之义,所以不自为德。
《扬子》云:配日之道,正有五日,甲己为木,丙辛为火,戊癸为土,乙庚为金,丁壬为水。
阴阳之理,必相配偶,以则君臣夫妇之义,甲为君为夫,己为臣为妻,君位自在,臣位由君,故己德在甲,乙德在庚也。余四皆然,阴从阳之道,
支德者,子德在巳,丑德在午,寅德在未,卯德在申,辰德在酉,巳德在戌,午德在亥,未德在子,申德在丑,酉德在寅,戌德在卯,亥德在辰,此皆以其夫生助之所也。
子以巳为德者,子,水也。以土为夫,巳中有生土。丑以午为德者,丑,土也。以木为夫,午中有死木。寅以未为德者,寅,木也。以金为夫,未中有冠带金。卯以申为德者,卯,木也。以金为夫,申中有相金。辰以酉为德者,辰,土也。以木为夫,酉中有胎木。巳以戌为德者,巳,火也。以水为夫,戌中有冠带水。午以亥为德者,午,火也。以水为夫,亥中有相水。未以子为德者,未,土也。以木为夫,子中有沐浴木。申以丑为德者,申,金也。以火为夫,丑中有养火。酉以寅为德者,酉,金也。以火为夫,寅中有生火。戌以卯为德者,戌,土也。以木为夫,卯中有王木。亥以辰为德者,亥,水也。以土为夫,辰中有死土。
或问云:从夫之义,生者有德,能相和养,故从,死者离背,不能和从,何以死犹为德。
答曰:妇无再醮,一降适人,便称夫氏,虽死犹从其族,岂得生而称之,死便舍弃,故阴之从阳,生死常存,支干合德者,
子德在甲,丑德在辛,寅德在丙,卯德在丁,辰德在庚,巳徳在己,午德在戊,未德在辛,申德在壬,酉德在癸,戌德在庚,亥德在乙,此皆从子为德也。
谓子能扶助其母,有孝养之性,以为德也。凡干为阳,支为阴,阳体刚强自在,阴体柔顺从阳,妇人有三从之礼,每无自专之义,夫死从子,
故以子为德,若有支干,各自为德,皆从其夫,既今支干共为德,故离其夫位,故便从子也。子德,在甲者,水为木母故也。
例皆如之,一从月气为德者,德不孤立,对之以刑,德为阳以从干,刑为阴以从坤,亦如人之治政,刑德两施,德有庆赐爵赏,所以配阳,刑有杀罚削夺,所以配阴,故王者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
董仲舒《春秋繁露》云:天道之常,一阳一阴,阳者天之德,阴者天之刑,阴阳以终岁之行,以观天之所亲任,可以见德刑之用矣,然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
故阳出而积于夏,任德以岁事,阴出而积于冬,错刑以空处也。
《太公》云:人主举事善,则天应之以德,恶则天应之以刑,此并阴阳相对,德不独治,须偶之以刑也。
从干巛二卦之气者,十詤韦卦用事,自十一月而阳气动。阴爻变,四月干卦用事,自五月而阴气动,阳爻变,故黄钟蕤宾,阴阳之气始也。
德刑在焉。建子之月,坤初六爻变为阳,复卦用事。阳气动于黄泉之下,阴气布在苍天之上。为德在室,而刑在野。
建丑之月,坤六二爻变为阳,临卦用事。阳气稍出,万物萌芽。阴气将降,威怒已衰。为德在堂,而刑在街。
建寅之月,坤六三爻变为阳,泰卦用事。阳气已达,阴气降入。阴阳交泰,万物抽其牙叶。为德在庭,而刑在巷。
建卯之月,坤六四爻变为阳,大壮卦用事。阳气上腾乎天,阴气下入乎地。阴阳气交,万物成出。德刑俱会于门。
建辰之月,坤六五爻变为阳,夬卦用事。阳气上达,阴气衰微,为德在巷,而刑在庭。
建巳之月,坤上六爻变为阳,纯阳用事。阳气大盛,阴气消除,万物悦壮,无复刑杀。为德在街,而刑在堂。
建午之月,干初九爻变为阴,遘卦用事。阴气动于黄泉之下,阳气布于苍天之上。为德在野,而刑在室。
建未之月,干九二爻变为阴,遁卦用事。阴气稍升,阳气将损。万物壮极,皆以衰老。为德在街,而刑在堂。
建申之月,干九三爻变为阴,否卦用事。阳气沈退,阴气进升。阴阳否隔,杀威方盛。为德在巷,而刑在庭。
建酉之月,干九四爻变为阴,观卦用事。阳气内入,阴气外施。阴阳合争,万物变衰。为德在门,刑复会于门。
建戌之月,干九五爻变为阴,剥卦用事。阳气将尽,阴气上达。万物枯悴,杀害盛行。为德在庭,而刑在巷。
建亥之月,干上九爻变为阴,纯坤复位。阳气消除,阴气大盛。万物收藏,未见刑犯。为德在堂,而刑在街。
此刑德二事,出入向趣,皆以用之,弥忘拙凿,遇德则吉,逢刑则凶,故于此释。
第八 论合
《孔子》曰:干阳也,坤阴也。阴阳合德,五行之本,受生于天,则受成于地。禀气于阳,定形于阴,体无偏立,故各有合。总而言之。干为阳属天,支为地属阴。
别而言之。干自有阴阳。甲阳,乙阴,丙阳,丁阴,戊阳,己阴,庚阳,辛阴,壬阳,癸阴。
支亦自有阴阳。子阳,丑阴,寅阳,卯阴,辰阳,巳阴,午阳,未阴,申阳,酉阴,戌阳,亥阴。
各象天地,而自相配合,有夫妇之道。
干合者,己为甲妻,故甲与己合。辛为丙妻,故丙与辛合。癸为戊妻,故癸与戊合。乙为庚妻,故乙与庚合。丁为壬妻,故壬与丁合。
季氏阴阳说曰:木八畏庚九,故以妹乙妻庚。庚气在秋,和以木气,是以荠麦当秋而生,所谓妻来之义。火七畏壬六,故以妹丁妻壬。壬得火热气,故款冬当冬而华。金九畏丙七,故以妹辛妻丙。丙得金气,故首夏靡草荠麦死。故夏至之后,三庚为伏,以畏火也。
土五畏甲八,故以妹己妻甲。土带阴阳,合以雌嫁木,故能生物也。水六畏土五,故以妹癸妻戊。五行相和,是其合也。
支合者,日月行次之所合也。正月,日月会于诹訾之次,诹訾,亥也。一名豕韦,斗建在寅,故寅与亥合。二月,日月会于降娄之次,降娄,戌也。斗建在卯,故卯与戌合。三月,日月会于大梁之次,大梁,酉也。斗建在辰,故辰与酉合。四月,日月会于实沈之次,实沈,申也。斗建在巳,故巳与申合。五月,日月会于鹑首之次,鹑首,未也。斗建在午,故午与未合。六月,日月会于鹑火之次,鹑火,午也。斗建在未,故未与午合。七月,日月会于鹑尾之次,鹑尾,巳也。斗建在申,故申与巳合。八月,日月会于寿星之次,寿星,辰也。斗建在酉,故酉与辰合。九月,日月会于大火之次,大火,卯也。斗建在戌,故戌与卯合。十月,日月会于析木之次,析木,寅也。斗建在亥,故亥与寅合。十一月,日月会于星纪之次,星纪,丑也。斗建在子,故子与丑合。十二月,日月会于玄枵之次,玄枵,子也。一名天鼋,斗建在丑,故丑与子合。
玄枵者,玄,黑也。枵,秏也。阴气盛,故万物始动,犹未出生,天下空虚,谓之曰秏。星纪者,纪,统也。领万物所终始也。析木者,万物始萌,分别水木也。大火者,东方木也。心宿在卯,火出木心也。寿星者,万物始达,各任其命也。鹑尾者,南方朱雀之宿,以轸尾也。鹑火者,阳气盛大,火星昬中在七星朱鸟之处也。鹑首者,南方之宿,其形象鸟,以井为冠,以柳为口也。实沈者,阴气沉重,降实于物也。大梁者,强也。白露巳降,万物坚强也。降娄者,降,下也。娄,曲也。阴气上侵,万物萎曲也。诹訾者,阴盛阳伏,万物愁哀也。
凡阴阳相配,善恶理均,凶不全凶,吉不独吉,吉终则凶,凶终则吉,故合不专合,复有离义,就支干配日辰,乃有五合,五离。
五合者,《河图》云:甲寅乙卯天地合,丙寅丁卯日月合,戊寅己卯人民合,庚寅辛卯金石合,壬寅癸卯江河合。
五离者,甲申乙酉天地离,甲申丁酉日月离,戊申己酉人民离,庚申辛酉金石离,壬申癸酉江河离,
寅卯,阳之所升,能生万物,日常出之,月满又出。东方少阳生长之处,物所欣会,故以为合。
申酉,阴之所凑,肃杀之方,日月皆没于其所。西方少阴衰老之处,物之所恶,故以为离。
甲乙日干之首,卦属干坤,故比天地,丙丁阳光之盛,故方日月,戊己居中,能成万物,故类人民,庚辛体自金石,壬癸居然江河,凡为万事,吉则从合,凶则从离,遇合则休,遇离则否,选日定时,卜筮之用,弥所用也。
第九 论扶抑
扶者,以辅助为义。抑者,以止退立名。
五行既成,盛衰有时,尊卑代《易》,故有相扶抑之义,其相遇也。
母得子为扶,子遇母为抑。子有孝养顺助之理,所以为扶。母有尊严训制之道,所以为抑。
相扶者,木扶水,水扶金,金扶土,土扶火,火扶木,此皆母得子。相抑者,木抑火,火抑土,土抑金,金抑水,水抑木,此皆子遇母也。
柳世隆《龟经》云:扶者寿,抑者否,扶者起,抑者止,扶者仰,抑者俛,扶者进,抑者退,扶者行,抑者停,扶者吉,抑者凶,就此又须消息,凡父母有气为真,父母无气为宗庙鬼神,有气为儿子福助,无气为财帛功德,所以扶者为善,抑者为恶,生王之时,则为有气,死没之时,则是无气,有气无气,复有二种,若遇合德,虽抑非害,若逢刑克,为凶更重之,
问曰:母之于子,训制之道,谓之为凶,此未可解,尊严训制,教以义方,欲其成人,何为反恶,
答曰:前解巳有二种,若遇一德合,虽抑非害,有气为真父母,此是欲其成人,
虽然当训之时,于子交不遂心,亦是留碍,况逢刑克,舜之至孝,尚大杖则逃,王祥扣冰,孟宗泣笋,此岂是义方之教,无气为鬼神者,鬼神之来,多欲为祟,祷请祈求,及可致福,非否抑而何,
问曰:解云:有气为父母,无气为鬼神者,此亦有疑,夫鬼神虽居幽微,犹是有物,精灵感通,祸福斯应,若云无者,宗庙享祀,何所依凭,
答曰:所言有无者,正论生死,生则形存为有,死则气散为无,不语幽微,何足疑也。
问曰:若如此解,死则为无,无何所虑,而能为抑,
答曰:鬼神虽无形质可见,而有善恶可求,故能为抑,
问曰:若能为抑,便是有义,
答曰:就抑则有,语形则无,今解无也。就气而论,非是全无,但无王相之气,而有死没之气,王相气来则吉,死没气来则凶,所言无气者,无王相气耳,
第十 论相克
五行虽为君臣父子,生王不同,逐忌相克,克者,制罚为义,以其力强能制弱,故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白虎通》云:木克土者,专胜散,土克水者,实胜虚,水克火者,众胜寡,火克金者,精胜坚,金克木者,刚胜柔,
《春秋繁露》云:木者,农也。农人不顺如叛,司徒诛其率正矣,故金胜木,火者,本朝有谗邪,荧惑其君,法则诛之,故水胜火,土者,君大奢侈,过度失礼,民叛之穷,故木胜土,金者,司徒弱,不能使众,则司马诛之,故火胜金,水者,执法阿党不平,则司寇诛之,故土胜水,
胜者为君,为夫,为官,为吏,为鬼,负者为臣,为妻,为财,
君以威严尊高,夫以德义隆重。官以能有赏伐,吏以刑法裁断。鬼以克杀病丧,并为胜者也。
臣以畏伏其上,妻以敬从其夫,财以休彼制用,并为负者,凡上克下为顺,下克上为剥,喻如君有刑臣之法,臣无犯君之义,父有训子之道,子无教父之方也。
所以上之克下,顺理而行,下之克上,乖理而克,
故《白虎通》云:阳为君,阴为臣,水以太阴之气,制太阳之火,金以少阴之气,制少阳之木,喻如失道之君,若殷汤放桀,周武伐纣,此皆诛有罪也。
凡卜筮,得其所克者凶,得所受制者吉,五行之道,子能拯父之难,故金往克木,火复其雠,火既消金,水雪其耻。然当衰气者,反为王者所制,如鼎镬中水,为火所煎。
《白虎通》云:火热水冷,有温水,无寒火何,明臣可为君,君不可为臣,火煎水为汤者,不改其形,但变其名也。水灭火为炭者,形名俱尽也。亦如君被废而不存,臣有罪而退职也。五行相克,木穿土不毁,火烧金不毁者,皆阳气仁,好生故也。金伐木犯,水灭火犯者,阴气贪,好杀故也。
至如山崩川竭,木石为灾,天火下流,人火上燎,水旱鬲并,风霜为害,此并失政于人,天地作谴,为五行相沴者,乖沴不和之义,以其气冲相沴,不名克也。沴,亦废也。
于木则南宫极震,于水则三川竭,于火则宫室灾,于金则九鼎震,于土则齐楚山崩,
木金水火俱沴土者,地动分拆是也。故五行气冲,而有六沴,大概如斯,
第十一 论刑
夫刑者,杀罚为名,自是刑于不义,非故相刑也。五行各在一方,寒暑推移,应时而动,不失其节,各不犯,各无应独受刑者,但须用之不严而治,不可弃而不用,故皆还相刑,如以金治金,则成其器,以人治人,则成国政,
《吕氏春秋》云:刑罚不可偃于国,笞怒不可废于家,故五刑之属三千,莫不本乎五行,
周书曰:因五行相克,而作五刑,墨,劓,剕,宫,大辟是也。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泆,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至于汉文,去其肉刑,代之以鞭笞,其后枭斩流绞之徒,并不越其五数,
《尚书》云:流宥五刑,又,五流相去各五百里,鞭笞之数,起自于十,积而至百,亦依十干之数,
《尚书》刑德考云:大辟象天刑,罚赎之数三千,应天地人,日辰支干之刑,亦有三种,故天地人之刑,其揆一也。
三种者,一,支自相刑,二,支刑在干,三,干刑在支,
支自相刑者,子刑在卯,卯刑在子,丑刑在戌,戌刑在未,未刑在丑,寅刑在巳,巳刑在申,申刑在寅,辰午酉亥各自刑。
汉书《翼奉》奏事云:木落归本,故亥卯未,
木之位,刑在北方,亥自刑,卯刑在子,未刑在丑,水流向末,故申子辰,
水之位,刑在东方,申刑在寅,子刑在卯,辰自刑,金刚火强,各还其乡,故巳酉丑,
金之位,刑在西方,巳刑在申,酉自刑,丑刑在戌,寅午戌,
火之位,刑在南方,寅刑在巳,午自刑,戌刑在未,
干刑支者寅刑在庚,卯刑在辛,辰刑在甲,巳刑在癸,午刑在壬,未刑在乙,申刑在丙,酉刑在丁,戌刑在甲,亥刑在己,子刑在戊,丑刑在乙,支刑干者,甲刑在申,乙刑在酉,丙刑在子,丁刑在亥,戊刑在寅,己刑在卯,庚刑在午,辛刑在巳,壬刑在辰戊,癸刑在丑未,此并以所胜为刑也。
凡卜筮所用,遇刑非善,然所求之事,非刑不获,
史苏《龟经》云:当成不成,视兆相刑,又问云:六合是吉,而巳申相克者何,
答曰:金带水生火中,火为金鬼,水为火鬼,金共水生火中,则是鬼母子身,申是金位,兼复怀水,巳是火位,复有生金,还相雠,故以为刑也。
然刑有上下,寅刑在巳者,巳为刑上,寅为刑下,余例悉尔,
故兵书云:刑上风来,坐者急起,行者急住,卽此谓也。
云三刑者,如寅刑在巳,巳刑在申,寅日申时,巳上起风,或巳上见妖,谓之三刑也。
他亦效此,别有从气为刑,与德相对者,已从前解,故不重释,
第十二 论害
相害者,逆行相逢于十二辰,两两相害,名为六害,戌与酉,亥与申,子与未,丑与午,寅与巳,卯与辰,是六害也。是杀伤之义,今此六害,或是君臣父子,或是夫妻,理不应害,孝经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既违其慈爱之性,故有怒戮之理,五行所恶,其在破冲,今之相害,以与破冲合,故父失其慈,子违其孝,妻不敬顺,夫弃和同,并合雠忿,理成相害,至如命待熊蹯,饥探雀,重耳外奔,申生赐尽,河内则夫妇相残,塞外则君臣杀夺,此岂非害乎,辰卯为害者,卯与戌合,戌破于辰,辰土为卯木妻,戌辰为雠,卯与戌合,便是弃辰,与酉合,酉冲破卯,辰为卯妻,酉为卯雠,辰与酉合,酉能克卯,妇奸外夫,杀本夫之象也。巳与申合,申冲于寅,巳为寅子,申能克寅,巳与申合,子有逆行,丑午相害者,丑与子合,子冲破午,午与未合,未破于丑,亦是父子相害义也。未子相害者,未与午合,午冲破子,未土为君,子水为臣,午火为子水之财,君以财害臣之象也。子与丑合,丑破于未,丑又是土,子与丑合,欲引外君,共害其主,此则臣有逃亡之象也。申亥相害者,亥与寅合,寅冲于申,申与巳合,巳冲于亥,亦是父子相害义也。夫相生不必相生,相害不必相害,犹如火能烧物,遂有炎洲之火,而不能烧物,水能润长,洪潦暴至,亦使草树芸黄,此是相生反相害,相害反相生者,钻木出火,而云雨掣电,相因而有,此是相害反相生也。水本害火,膏油渍注,灯火益明,亦是相害反相生也。阴阳五行,万物所存,吉凶之应,各以其类言之,或吉中有凶,凶中有吉,凶则视其所救,吉则观其所害,凶而有救,不至于祸,吉而有害,不及于庆,纯凶则祸大,纯吉则福深,如丑午相害,以子冲破午,子有王水,此为纯凶,未破于丑,丑有欲相之木,能制未土,为有救也。未子相害,午冲破于子,子是王水,水制午火,为凶中有吉,子与丑合,丑土反制子水,卽是吉中有凶,生害之义例皆如斯,
第十三 论冲破
冲破者,以其气相格对也。冲气为轻,破气为重,支干各自相对,故各有冲破也。干冲破者,甲庚冲破,乙辛冲破,丙壬冲破,丁癸冲破,戊壬,甲戌,乙己,亦冲破,此皆对冲破,亦本体相克,弥为重也。
支冲破者,子午冲破,丑未冲破,寅申冲破,卯酉冲破,辰戌冲破,巳亥冲破,
此亦取相对,其轻重皆以死生言之,四孟有生而无死,直冲而不破,四季有死而无生,直破而无冲,四仲死生俱兴,故并有冲破,四孟有生无死,直有冲无破者,
寅有生火,巳有生金,申有生水,亥有生木也。
四仲死生俱有者,卯有王木死水,午有王火死木,酉有王金死火,子有王水死金,四季有死而无生者,辰有死水,未有死木,戌有死火,丑有死金,
死气则重,故能破,生气则轻,故相冲,又复甲往向庚为衡,庚往向甲为破,以强者制弱也。其冲破,皆以对位抗冲最为不善,又,互向对冲之地,我当在庚,令敌居甲,以强制弱故也。
问曰:沴气是相冲而为,今解冲破,而不唤为沴,此未可解,答曰:五行相沴,因事变重,非是常然,有罚则见,无灾则止,今之所解,直是支干之位,常自格对,刚柔相冲,非问变异,寜得称尔矣。
第十四 论杂配
第一论 配五色
左氏传,《子产》曰:发为五色,《蔡伯喈》云:通眼者为五色,黄帝《素问》曰:草性有五,章为五色者,东方木为苍色,万物发生,夷柔之色也。南方火为赤色,以象盛阳炎焰之状也。中央土黄色,黄者,地之色也。故曰:天玄而地黄,西方金色白,秋为杀气,白露为霜,白者,丧之象也。北方水色黑,远望黯然,阴闇之象也。溟海淼邈,玄闇无穷,水为太阴之物,故阴闇也。孝经援神契言,土之精黄,木之精青,火之精赤,金之精白,水之精黑,春秋《考异邮》云:北狄之气生幽都,色黑,如群畜穹闾,南夷之气生交趾,色赤,聚隅,如旛旗鸟类,东夷之气生莱柞,色苍,搔撽布散,如林木,西夷之气生沙丘,色白,锋积,如刀刃之浮,中央土会色黄,如城郭之形,黄气四塞,土精舒,此五者为正色,其变色亦五,颖子严春秋释例曰:经有赤狄,白狄,然则东青,北黑,中黄,皆正色也。土戊畏于木,故以妹己妻甲,以黄入于青,故东方闲色绿也。《诗》云:绿兮衣兮,刺闲色乱正色也。金庚畏于火,故以妹辛妻于丙,以白入于赤,故南方闲色红,论语乡党曰:红紫不以为亵服,木甲畏于金,故以妹乙妻庚,以青入于白,故西方闲色缥也。火丙畏于水,故以妹丁妻壬,以赤入于黑,故北方闲色紫也。《孔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水壬畏于土,故以妹癸妻戊,以黑入于黄,故中央闲色骊黄,《五行书》云:甲为青,己为绿,丙为赤,辛为红,庚为白,乙为缥,壬为黑,丁为紫,戊为黄,癸为骊黄,此皆夫为本色,妻为杂色也。《柳世隆》云:八卦各有其色,震为青,离为赤,兑为白,坎为黑,此皆当方正色,干为紫,艮为红,巽为绿,坤为黄,此并闲色也。坤取未土之正色,《甲乙经》云:青如翠羽,黑如乌羽,赤如鸡冠,黄如蟹腹,白如豕膏,此五色为生气见,青如草滋,黑如水苔,黄如枳实,赤如衃血,白如枯骨,此五色为死气见,相经曰:青气初来,如麦生,盛王之时,如树叶青,欲去之时,如水上苔,赤气初来,如赭柱,盛王之时,如朱丹,欲去之时,如干血,黄气初来,如蚕吐丝,盛王之时,如博基,欲去之时,如枯叶,白气初来之时,如玺璧,盛王之时,如粉上光,欲去之时,如鲜钱,黑气初来之时,如死马肝,盛王之时,如漆光,欲去之时,如苔垢,《礼记》曰:君子缞绖,则有哀色,端冕,则有敬色,甲冑,则有不可犯之色,大戴《礼》云:《孔子》曰:君子有三色焉,显然怡乐,钟鼓之色,意气沈静,忧丧之色,忿然竞动,兵革之色,大戴礼,观人篇云:人有五性,喜,怒,欲,惧,忧,喜气内畜,虽欲隐,阳喜必见,四气皆然,五气诚在乎中,发形于外,人情不可隐也。喜色犹然以出,怒色怫然以侮,欲色然以愉,惧色薄然以下,忧悲之色,瞿然以静,盛智必有难尽之色,盛仁必有可尊之色,盛勇必有难慑之色,盛忠必有可亲之色,诚洁必有难污之色,悫真必有可信之色,其质色皓然,固以安,伪色蔓然,乱以烦,夫喜色则黄,怒色则赤,忧色则青,丧色则白,哀色则黑,此皆五常之色,动于五藏,而见于外,随其善恶盛衰之应也。君子所观,故于此释,
第二论 配声音
《子产》曰:章为五声,《蔡伯喈》云:通于耳者为声,青作角声,白作商声,黑作羽声,赤作征声,黄作宫声,《律历志》云:角者,触也。阳气蠢动,万物触地而生也。征者,祉也。万物大盛蕃祉也。宫者,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之经,商者,章也。物成章明也。羽者,宇也。物藏聚萃,宇覆之也。《乐纬》云:春气和,则角声调,夏气和,则征声调,季夏气和,则宫声调,秋气和,则商声调,冬气和,则羽声调,《乐记》曰:宫为君,故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为臣,商乱则陂,其臣坏,征为事,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为物,羽乱则危,其财匮,角为民,角乱则忧,其民怨,五者不乱,则天下和平,无弊败之音,《素问》云:木音角,在声为呼,火音征,在声为笑,土音宫,在声为歌,金音商,在声为哭,水音羽,在声为呻,《乐记》曰:乐者,音之所由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是故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贞心感者,其声直以廉,爱心感者,其声和以婉,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故《诗》序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大戴礼,观人篇云:诚在其中,必见诸外,以其见,占其隐,以其细,占其大,声象其实,气初生物,物生有声,声有刚柔清浊,好恶咸发于声,故心气哗诞者,其声流散,心气顺信者,其声顺节,心气鄙戾者,其声腥丑,心气宽柔者,其声温和,故圣人听其声,观其色,知其善恶,夫独发者谓之声,合和者谓之音,《毛诗》序云:声成文谓之音,故因五声而有八音,《乐纬》云:物以三成,以五立,三与五如八,故音以八,八音,金,石,丝,竹,土,木,匏,革,以发宫,商,角,征,羽也。金为锺,石为磬,丝为弦,竹为管,土为埙,木为柷圄,匏为笙,革为鼓,鼓主震,笙主巽,柷圄主干,埙主艮,管主坎,弦主离,磬主坤,锺主兑,《乐纬》,汁图征篇云:坎主冬至,宫者,君之象,人有君,然后万物成,气有黄锺之宫,然后万物调,所以始正天下也。能与天地同仪,神明合德者,则七始八终,各得其宜,而天子穆穆,四方取始,故乐用管,艮主立春,阳气始出,言雷动百里,圣人授民田,亦不过百亩,此天地之分,黄锺之度九,而调八音,故圣人以九顷成八家,上农夫食九口,中者七口,下者五口,是为富者不足以奢,贫者无饥馁之忧,三年余一年之蓄,九年余三年之蓄,此黄锺之所成,以消息之和,故乐用埙,震主春分,天地阴阳分均,故圣王法承天,以立五均,五均者,六律调五声之均也。音至众也。声不过五,物至蕃也。均不过五,为富者虑贫,强者不侵弱,智者不诈愚,市无二价,万物同均,四时当得,公家有余,恩及天下,与天地同徳,故乐用鼓,巽主立夏,自万物长短各有差,故圣王法承天,以法授事焉,尊卑各有等,于士则义让有礼,君臣有差,上下皆次,治道行,故乐用笙,离主夏至,阳始下阴,又成物,故圣王法承天,以法授衣服制度,所以明礼义,显贵贱,明烛其徳,率之以度,则女功有差,男行有礼,故乐用弦,坤主立秋,阳气方入,阴气用事,昆虫首穴欲蛰,故圣王法之,授宫室度量,又章制有宜,大小有法,贵贱有差,上下有顺,故乐用磬,兑主秋分,天地万物人功皆以定,故圣王法承天,以定爵禄,爵禄者不过其能,宫为君,商为臣,商,章也。言臣章明君之功徳,尊卑有位,位有物,物有宜,功成者爵赏,功败者刑罚,故乐用锺,干主立冬,阴阳终而复始,万物死而复,苏,故圣王法承天,以制刑法,诛一动千,杀一感万,使死者不恨,生者不怨,故乐用柷梧,《国语》曰:瓦丝琴瑟尚宫,锺金尚羽,石尚角,匏竹尚征,革木尚商,吕以和乐,律以平声,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歌以咏之,匏以宣之,瓦以赞之,革木以节之,物得其常曰乐,所夺曰击,相保曰和,细大不踰曰平,瓦丝皆大也。故尚宫,子母相应之道,锺金尚羽,亦然,石尚角者,石,金也。与角为牝杜相和之义,匏,土也。竹,木也。尚征,亦子母相应也。革木俱角,尚商,亦以牝杜相和也。宫声,和以舒,其和博以柔,动脾,商声散以明,其和温以虚,动肺,角声防以约,其和静以清,动肝,征声败以疾,其和平以均,动心,羽声疾以虚,其和短以散,动肾,《黄帝兵决》云:两敌相当,使人去敌营一百二十步,以管注耳听之,闻隆隆如车,如雷,如鼓声者,宫也。其将宽和有信,闻金石相和,轰轰击攻,如锺磬霹雳声者,商也。其将威怒好杀,宜数忿之,闻如奔马炎炮掣裂声者,征也。其将猛烈勇敢,难与争锋,闻肃肃习习,如动树木,如人呼愁愁声者,角也。其将仁恕不可欺,闻滔滔如流水扬波,激气相笑声者,羽也。其将贪冒多姧谋,审此五音,以知敌性,候风之声,亦皆如之,此并论音声之状,故以备释,
第三 论配气味
《子产》云:气为五味,《郑玄》云:通口者为五味,通鼻者为五臭,《礼记》月令云:春之日,其味酸,其臭膻,木之臭味也。《说文》云:膻者,羊臭,春物气与羊相类,木所以酸者,象东方万物之生,酸者,钻也。言万物钻地而出生,五味得酸乃达也。《元命苞》云:酸之言端也。气始生,专心自端也。《礼记》云:夏之日,其味苦,其臭焦,火所以苦者,南方主长养也。苦者,所以长养之,五味须苦,乃以养之,《元命苞》云:苦者,勤苦乃能养也。方言,苦,快也。臭焦者,阳气蒸动,燎火之气也。《许慎》云:焦者,火烧物,有焦燃之气,夏气同也。《礼记》云:季夏之日,其味甘,其臭香,土味所以甘者,中央中和也。甘美也。《元命苞》云:甘者,食常言安其味也。甘味为五味之主,犹土之和成于四行也。臭香者,土之气香为主也。《许慎》云:土得其中和之气,故香也。《礼记》云:秋之日,其臭腥,其味辛,西方杀气腥也。《许慎》云:未熟之气腥也。西方金之气象此,味辛者,物得辛乃萎杀也。亦云:故新之辛也。故物皆尽,新物已成,故云新,《元命苞》云:阴害故辛,杀义故辛刺,阴气使其然也。《礼记》云:冬之日,其味醎,其臭朽,朽者,水之气也。若有若无,言气微也。亦云:水者,受垢浊,故其臭腐朽也。《许慎》云:朽烂之气,北方气同此,其味醎者,北方物醎,所以坚之也。犹五味得醎乃坚也。《许慎》云:醎者,衔也。《元命苞》云:醎者,鎌,鎌,清也。至寒之气,故使其清而醎,《郑玄》云:五味酰酸,酒苦,蜜甘,姜辛,盐醎,黄帝《甲乙经》言,谷则米甘,麻酸,大豆醎,麦苦,黍辛,一云:稻米辛,菓则枣甘,李酸,栗醎,杏苦,桃辛,菜则葵甘,韮酸,藿醎,薤苦,葱辛,畜则牛甘,犬酸,彘醎,羊苦,鸡辛,本草云:石则玉甘,金辛,雄黄苦,会青酸,赤石脂醎,草则茯苓甘,桂心辛,天门冬苦,五味子酸,玄参醎,虫则蜚零甘,蚿辛,蛇蚺苦,伊威酸,蜥蜴醎,药食之物例多,且举大略配五味,如此,皆是五行气所生,气有偏,故其味则别,总而言之,五谷则芒以配木,散以配火,房以配金,荚以配水,萃以配土,芒,大小麦之属,散,糜黍之属,房,胡麻之属,荚,大小豆之属,萃,稷粟之属,芒者,取其锋芒纤长,象木生出地,如锋芒也。散,舒也。象火气温暖,物舒散也。房,方也。象金裁割,体方正也。荚,狭也。象水流长而狭也。萃,聚也。象万物皆聚于土,乃为用也。五菓则子以配木,核以配火,皮以配金,壳以配水,房以配土,子,棃之属,核,桃李之属,皮,柑橘之属,壳,胡桃栗之属,房,蒲陶之属,子取其含润,如木生光润,子实茂盛,核取其在肉内不堪食,如火阴在内,无所堪容,皮取其厚急,如金气衰老,物至西方而急缩也。壳取其肉在内堪食,如水阳在内,堪能容纳也。房取其结聚如土,物皆聚也。此则总论谷菓,以配五味,则略如前释,月令云:春食麦与羊,麦有孚甲,故属木,羊火畜,春气犹寒,以此安性,夏食菽与鸡,菽有孚甲而坚,合于水,鸡属木畜,故为热时所食,中央食稷与牛,稷是谷之长,牛是土畜,以其甘和,故象于时,秋食麻与犬,麻属金,犬亦金畜,故从秋也。冬食黍与豕,黍舒散属火,豕水畜,兼其水火,以为冬食,此之五食,义有不同,春犹寒,食温,夏方热,食寒,此意可解者,甘味和,故随时适用,此亦可解,秋冬两食,此应宜热,所以不热,其故何也。若依蔡邕解,直云:食味相宜,则无复疑,若依郑解,则诚未尽,今广郑言,少阳,太阳,其气舒散,少阴,太阴,其气敛闭,故河上公解《老子》言,躁气在上,阳气伏于下,所以故寒,静气在上,阴气伏于下,所以故热,人体阴阳,义亦如是,春夏舒散,阳气开发,宜以温食,用和阴气,秋冬闭敛,阳气在内,宜用寒食,以调阳气,冬兼水火,又异于秋,正以藏闭之时,事甚于秋,故均以水火也。今又取甲乙,以并郑义,微有乖张,甲乙以羊麦俱苦,皆是火味,《郑玄》云:羊火畜,同以麦属木,此是取其孚甲之形,用温还同,甲乙以菽醎鸡辛,《郑玄》云:菽合水同,鸡属木异,此取其将旦而鸣,近寅木故,又,振羽翼,有阳性也。则是酉鸟属金为实,甲乙以麻犬俱酸,郑以麻犬俱金,酸是木味,用调金气,以少阳之气味,调少阴之气,理则可通,金还调金,恐乖和适,甲乙以黍辛彘醎,《郑玄》云:彘合水同,黍属火异,此言黍色赤性热,故以为火,若依郑意,以如前解,若以甲乙明堂月令之意,夏食合冷者,欲令调炎暑郁毒之气,冬食亦寒者,去藏中伏热,春寒用温,二意不殊,秋以少阳和于少阴,为有杀气,故以生味相补,郑全乖越,《周礼》天官云: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醎,调以滑甘,解有两家,一云:宜从时气,春食须多酸,夏食须多苦,一云:多者,过也。春食过酸,宜减其醎味,夏食过苦,宜减其酸味,是以后句云:调以滑甘,今依前解,四时之味,各随时气所当,故逐时醎苦酸辛,养体之宜,土既居中,总戴四财,是以四时味兼,须甘味以调之,又云:会膳食之所宜,牛宜稌,稌稻也。羊宜黍,豕宜稷,犬宜梁,鸟宜麦,鱼宜菰,菰,雕胡也。凡君子之食,恒放焉,凡药,酸养骨,苦养气,甘养肉,辛养筋,醎养脉,此并相扶之义,《河图》云:人食无极醎,使肾气盛,心气衰,令人发狂,喜衂,吐血,心神不定,无极辛,使肺气盛,肝气衰,令人懦怯悲愁,目盲,发白,无极甘,使脾气盛,肾气衰,令人痴淫泄精,腰背痛,利脓血,无极苦,使心气盛,肺气衰,令人果敢轻死,欬逆,胸满,无极酸,使肝气盛,脾气衰,令人谷不消化,喑聋症固,此五藏相制克之义,《黄帝养生经》云:酸入肝,辛葎任,苦入心,甘入脾,醎入肾,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醎,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口嗜而饮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贼也。故名五贼,又云:肝病禁辛,心病禁醎,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此皆所恶之味,故禁,又云:肺病宜食糯米饭,牛肉,枣,葵,心病宜食麦,羊肉,杏,薤,肾病宜食大豆,黄黍,彘肉,藿,肝病宜食麻,犬肉,李,韭,脾病宜食鸡肉,桃,黍,葱,此五宜食者,肝心肾三藏实,故各以其本味补之,脾肺虚,故以其子母相养者也。春秋潜潭巴云:五味生五藏者,醎生肝,酸生心,苦生脾,甘生肺,辛生肾,养生经云:肝色青,宜食醎,稻米,牛肉,枣,心色亦,宜食酢,犬肉,李,肺色白,宜食甘,麦,羊肉,杏,脾色黄,宜食苦,大豆,豕肉,粟,肾色黑,宜食辛,黍,鸡肉,此五食,皆以所生能养其子也。又云:五味之入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醎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挛,甘走皮,多食之令人恶心,辛散,酸收,甘缓,苦坚,醎濡,五谷为养,五菓为助,五畜为益,气味合而服之,随四时,五藏所宜也。又云:人黄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醎,赤色宜苦,白色宜辛,此皆依本体所宜,《家语》曰:食水者,善游能寒,食土者,无心不息,食木者,多力不治,食草者,善走而愚,食桑者,有绪为蛾,食肉者,勇敢,食气者,神明而寿,食谷者,惠巧,不食者,不死而神,此皆气味之类,故附而述之,五味所解,例多不举,语经所明可解者如此,
第四 论配藏府
藏府者,由五行六气而成也。藏则有五,禀自五行,为五性,府则有六,因乎六气,是曰六情。情性及气,别于后解。
今论藏府所配合义,五藏者,肝,心,脾,肺,肾也。六府者,大肠,小肠,胆,胃,三焦,膀胱也。
肝以配木,心以配火,脾以配土,肺以配金,肾以配水,膀胱为阳,小肠为阴,胆为风,大肠为雨,三焦为晦,胃为明,
故杜子春、秋医和云: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末,四支也。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夫藏者,以其藏于形体之内,故称为藏。亦能藏受五气,故名为藏,府者,以其传流受纳,谓之曰府。
《白虎通》云:肝之为言扞也。肺之为言费也,情动得序也。心之为言任也,任于思也。肾之为言写也,以窍写。脾之为言辨也,所以积精禀气。
《元命苞》云:脾者弁也,心得之而贵,肝得之而兴,肺得之而大,肾得之以化。肝仁,肺义,心礼,肾智,脾信。
肝所以仁者何?肝,木之精,仁者好生。东方者,阳也。万物始生,故肝象木,色青而有柔。
所以义者何?肺,金之精,义者能断。西方杀,成万物,故肺象金,色白而有刚。
心所以礼者何?心者,火之精,南方尊阳在上,卑阴在下,礼有尊卑,故心象火,色赤而光。
肾所以智者何?肾水之精,智者进而不止。无所疑惑,水亦进而不惑,故肾象水,色黑,水阴,故肾双。
脾所以信者何?脾,土之精,土主信,任养万物为之象。生物无所私,信之至也。故脾象土,色黄。
《翼奉》云:肝性静,甲己主之。心性躁,丙辛主之。脾性力,戊癸主之。肺性坚,乙庚主之。肾性敬,丁壬主之。
《许慎》《五经异义》《尚书》《夏侯欧阳》说云: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此与前同。
《古文尚昼说》云:脾木,肺火,心土,肝金,此四藏不同。
案《礼记》月令云:春祭以脾,夏祭以肺,季夏祭以心,秋祭以肝,冬祭以肾,皆五时自相得,则古《尚书》是也。
《郑玄》驳曰:此文异事乖,未察其本意。
《月令》五祭皆言先,无言后者。凡言先有后之辞。春祀户,其祭也。先脾后肾。夏祀竃,其祭也。先肺后心肝。季夏祀中溜,其祭也。先心后肺。秋祀门,其祭也。先肝后心肺。冬祀行,其祭也。先肾后脾。凡此之义,以四时之位。
五藏之上下次之耳。冬位在后,而肾在下,夏位在前,而肺在上,春位小前,故祭先脾,秋位小却,故祭先肝,肝肾脾俱在鬲下,肺心俱在鬲上,祭者必三,故有先后焉,此义不与行气同也。
《八十一问》云:五藏俱等,心肺独在鬲上何,对曰:心主气,肺主血,血行脉中,气行脉外,相随上下。故曰:营卫,故令心肺在鬲上也。
《甲乙经》云:黄帝问岐伯曰:人有五藏,藏有五变。肝为牡藏,其色青,其时春,其日甲乙。心为牡藏,其色赤,其时夏,其日丙丁。脾为牝藏,其色黄,其时季夏,其日戊己。肺为牝藏,其色白,其时秋,其日庚辛。肾为牝藏,其色黑,其时冬,其日壬癸。
《素问》曰:肝者,魂之所居,阴中之小阳,故通春气。心者,生之本,神之所处为阳,中之大阳,故通夏气。脾者,仓廪之本,名曰兴化,能化糟粕,转味,出入至阴之类,故通土气。肺者,气之本,魄之所处,阳中之少阴,故通秋气。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所处,阴中之太阴,故通冬气。又云:春无食肝,夏无食心,季夏无食脾,秋无食肺,冬无食肾。
《周礼》疾医掌养万人之疾病者,以肝为木,心为火,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则疾多瘳,反其术,则死。《月令》中溜之礼,以阴阳遂退为次。《白虎通》及《素问》,医治之书,用行实为验,故其所配是也。《白虎通》又云:木所以浮,金所以沈者何?子生于母义,肝以沈,肺以浮何?有知者尊其母也。
一说云:甲木畏金,以乙妻庚,受庚之化,木法其本,直甲故浮,肝法其化,直乙故沈。庚金畏火,以辛妻丙,受丙之化,金法其本,直庚故沈,肺法其化,直辛故浮。
河上公注《老子》云: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肾藏精,脾藏志,五藏尽伤,则五神去矣。《道经义》云:魂居肝,魄在肺,神处心,精藏肾,志托脾。此与《素问》同,魂为木气,神为火气,志为土气,魄为金气,精为水气,魂通于目,神通于舌,志通于口,魄通于鼻,精通于耳。
《甲乙经》云:鼻为肺之官,目为肝之官,口唇为脾之官,舌为心之官,耳为肾之官,故肺病,喘息鼻张。肝病,目闭眦青。脾病,口唇黄干。心病,舌卷短颜赤。肾病,权与颜黑黄。
耳聋,此名五官,相书亦名五候,以鼻人中为一官,主心,余并同,候者以五藏善恶色出五官,可占候吉凶也。
鼻人中,犹是口之分也。
《孝经援神契》云:肝仁故目视,肺义故鼻候,心礼故耳司,肾信故窍写,脾智故口诲。
《元命苞》曰:目,肝使,肝气仁而外照。
《管子》曰:脾发为鼻,肝发为目,肾发为耳,肺发为口,心发为下窍。
道家《太平经》云:肝神不在,目无光明。心神不在,唇青白。肺神不在,鼻不通。肾神不在,耳聋。脾神不在,舌不知甘味。
又一说云:目主肝,耳主肾,鼻主心,舌主脾,口主肺,肝肾二藏,诸经并同,肝主目者,肝,木藏也。木是阳,东方显明之地,眼目亦光显照了,故通乎目。
道家《太式经》云:天曰洞视,主目,目主肝,天,阳也。肝亦阳,目精明,亦阳,目光显见,兼有常法。
如日阳精无缺而明也。肾主耳者,肾,水藏,水,阴也。北方阴暗之地,耳能听声,声是阴微之象,故通乎耳,
《太式经》曰:地曰洞听,主耳,耳主肾,地,阴也。耳法虚,则纳声,水主虚,阴主虚,阴主幽,阴声又非恒,如月盈虚也。
脾心肺三藏及候,各有异说,《甲乙》以鼻应肺,道家以鼻应心,《管子》以鼻应脾,《甲乙》应肺者,鼻以空虚纳气,肺亦虚而受气,故也。道家鼻主心者,阳也。
《老子》经云:天以五行,气从鼻入,藏于心,鼻以空通出入息,高象天,故与天通,而气藏于心也。
《管子》以脾是土,鼻在面之中,故为其候。《甲乙》以脾应口,道家以肺应口。
与《管子》同,甲乙以脾应口者,口是出纳之门,脾为受盛之所,口能论说,脾能消化,故以相通。道家以肺应口者,肺,金也。金能断割,口有牙齿,亦能决断,是金象也。
《管子》之意,恐亦然也。甲乙以舌应心,道家以舌应脾,《管子》以心应下窍,甲乙以舌应心者。凡资身养命,莫过五味,辨了识知,莫过乎心,五味之入,犹舌知之,万事是非,犹心鉴之,心欲有所陈,舌必言之,故心应以舌,道家以舌应脾者,脾者,阴也。
《老子》经云:地饴人以五味,从口入,藏于胃,舌之所纳,则有津实,地体既是质实,品味皆地所产,故舌与地通也。
《管子》心应下窍者,以心能分别善恶,故通下窍,除滓秽也。五藏候在五官,口舌二官,共在一处,余不共者,口是脾候,脾,土也。舌是心候,心,火也。共处者,土寄治于火乡也。舌在口内者,火于五行不常见也。须之则有,不用则隐,如舌在口内,开口卽见,闭口则藏,又心为身之主,贵故在内也。土王四季,故曰四合也。
《甲乙》《素问》是诊候之书,故从行实而辨,《道经》《管子》各以一家之趣。
六府者,《河图》云:肺合大肠,大肠为传道之府。心合小肠,小肠为受盛之府。肝合胆,胆为中精之府。脾合胃,胃为五谷之府。肾合膀胱,膀胱为津液之府。三焦孤立,为中渎之府。
《甲乙》《素问》说同。大肠为传道之府者,肺通于鼻,鼻出入气,大肠,传道五谷气之道,故为其府。
小肠为受盛之府者,心通于舌,舌进五味,小肠纳之,故为受盛之府也。
胆为中精府者,肝通于目,目是精明之物,又精神之主,故曰:为中精府也。
胃为五谷府者,脾通于口,口入五谷,而胃受之,故为其府。
膀胱为津液之府者,肾是水藏,膀胱空虚受水,水清气则为津液,浊气则为涕唾,故以为其府。
三焦为中渎府者,五藏各合一府,三焦独无所合,故曰孤立,处五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府也。
五藏而有六府,亦如六气因五行生也。又如五性生六情也。
《素问》云:皮应大肠,其荣毛,主心,脉应小肠,其荣色,主肾,筋应胆,其荣爪,主肺,肉应胃,其荣唇,主肝,
腠理毫毛应三焦膀胱,其荣髪,主脾,皮应大肠,其荣毛,主心者,心是身之君,皮是身之城郭,毛是身之羽卫,大肠是气之道路也。
故并相通,心是火藏,大肠是金府,故以配焉,丙辛之所主也。
脉应小肠,其荣色,主肾者,肾,水也。脉是血之沟渠,通流水,气色是人之光采。血气若盛,则容色壮悦,血气若衰,则容颜枯悴。肾为水藏,小肠既受盛容着水气,又是火府,故以配之,丁壬所主也。
筋应胆,其荣爪,主肺者,筋是皮内之刚强也。爪是皮外之刚利也。肺是金藏,胆有刚精之性,又是木府,故以相配,乙庚所主也。
肉应胃,其荣唇,主肝者,胃能消化五谷精气为肉,五谷从口而入,故荣润在唇。肝是木之藏,仁而能生。胃是土府,故以相配,甲己所主也。
腠理毫毛应三焦膀胱,其荣髪,主脾者,毫毛因藉津润,腠理本自开通,脾,受资味之所,因资味而得津润开通,因津润开通而生毛发,
书云:发是血之余,脾是土之藏,三焦,膀胱,并为水之府,故以相配,戊癸所主也。脾配二府,余四藏各配一府者,脾是土藏,土为君道,君卽阳也。阳数一,故藏不二也。三焦,膀胱,并是水府,水为臣道,臣卽阴也。阴数偶,故府有二也。
《管子》曰:脾生骨,肾生筋,肺生革,心生肉,肝生爪发。
《元命苞》云:肝生筋,脾生骨者,脾,土也。土能生木,骨是身之本,如木立于地上,能成屋室,故脾生之,肾生筋者,筋是骨之经络,脉以流注,筋以相连节,并通血气,肾水故生之,肺生革者,肺,金也。金能裁断,革亦限断,故肺生之,心生肉者,心,火也。肉是身之土地,故心生之,肝生爪发者,肝,木也。爪是骨之余,发是血之余,皆水木之气,故肝生之。
《元命苞》云:以肝生筋,亦木气之义,筋有枝条,象于木也。
《河图》云:仁慈惠施者,肝之精,悲哀过度,则伤肝,肝伤,则令目视芒芒,礼操列真,心之精,喜怒激切,伤心,心伤,则疾衂吐逆,和厚笃信者,脾之精,纵逸贪嗜,则伤脾,脾伤,则畜积不化,致否结之疾,义惠刚断,肺之精,患忧愤勃,则伤肺,肺伤,则致欬逆失音,智辨谋略,肾之精,劳欲愤满,则伤肾,肾伤,则丧精损命,此岂直违五常而损年命,亦破六情以亡国家也。至如桀,纣两帝,并贪纵而丧其邦,梁,窦二臣,亦皆奢逸而倾其家,虽彭子以色延命,齐王因怒袪病,如此异辙,皆有调节之宜,节之则四大获安,纵之则五藏成患。
《素问》云:肝者,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心者,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脾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肝者,为将军之官,谋虑出者,木性仁,仁者必能深思远虑,恒欲利安万物,将军为行兵之主,必以谋虑为先。故《兵书》曰:兵以仁举,则无不从,得之以仁分,则无不从悦,又曰:将无谋则士卒忧,将无虑则士卒去,故肝为将军,出谋虑也。
心为主守之官,神明出者,火,南方,阳光辉,人君之象,神为身之君,如君南向以治。《易》以离为火,居太阳之位,人君之象,人之运动,情性之作,莫不由心,故为主守之官,神明所出也。
脾为仓廪之官,五味出者,万物生则出土,死亦归之,五谷之入,脾以受之,故五味之出,亦由于此也。
肺为相傅之官,治节出者,金能裁断,相傅之任,明于治道,上下顺教,皆有礼节,肺于五藏,亦治节所生。《乐纬》云:商者,章也。臣章明君德,以齐上下,相傅贤所由也。
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者,水性是智,智必多能,故有伎巧,功则自强不息也。《八十一问》曰:藏各有一,肾独两者,何也。左者肾,右者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会也。《河图》云:肝心出左,脾肺出右,肾与命门,并出尺部,此脉候也。问曰:前解云肾阴故双,今言左肾右命门,此岂不自乖张乎,答曰:命门与肾,名异形同,水藏则体质不殊,故双,主阴数,为名,则左右两别,故各有所主,犹如三焦,膀胱,俱是水府,不妨两号。
《老子》经及《素问》云:心藏神者,神以神明照了为义,言心能明了万事,神是身之君,象火,已如前解,肾藏精者,精以精灵叡智为称,亦是精智气,肾水智巧,故精藏焉,脾藏志者,脾土主总四行,多所趣向,志以心愿趣向为目,故藏于脾,肝藏魂者,魂以运动为名,肝是少阳,阳性运动,木性仁,故魂亦主善,故藏于肝焉,肺藏魄者,魄以相着为名,肺为少阴,阴性恬静,金主杀,魄又主恶,故以藏之,五藏所主,乃以神,精,志,魂,魄五种,就阴阳论,唯有二别,阳曰魂,阴曰魄。
《河上公章句》云:五气清微,为精神,听明,音声,五性,其鬼曰魂。魂者,雄也。主出入于鼻,与天通。
五味浊溽,为形骸,骨肉,血脉,六情,其鬼曰魄。魄者,雌也。出入于口,与地通。
《家语》曰:宰我问《孔子》曰:闻鬼神之名,而不知其所谓。
《孔子》曰:人生有气。魂气者,神之盛也。魄气者,鬼之盛也。人生有死。死必归土,此谓之鬼。魂气归乎天,此谓之神。
合鬼与神而享之,教之至也。骨肉毙乎下,化为野土,其气发扬乎上,此神之着也。圣人因人物之情,而明命鬼神,以为民,则燔燎膻芗,所以报气也。荐黍稷,修肺肝,加以郁畅,所以报魄也。
《汉书》五行志云:人命终而形藏,精神散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修孝道。
《尸子》曰:鬼,归也。古者谓死人为归人。
《淮南子》曰:人精神者,天之有也。骸骨者,地之有也。精气入其门,而骸骨反其根。又云:天气为魂,地气为魄。
《礼记》郊特牲云:凡祭慎诸此,魂气归乎天,形魄归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故气之清者曰神,卽阳魂也。气之浊者曰鬼,卽阴魄也。延陵季子,葬其子于嬴博之间云:骨肉归乎土,命也。魂气无不之。
《越记》云:王问范子曰:寡人闻失其魂魄者死,得其魂魄者生也。物皆有之,将人乎。
《范蠡》对曰:魄者,囊也。魂者,生气之源。又云:魂者,生气之精,魄者,死气之舍。
《韩诗》云:溱洧有二水,三月上巳,郑国常于此水上招魂续魄。
《左傅》昭二十五年,宋公燕,使叔孙昭子右坐,语相泣。
《乐祁子》曰:今君与叔孙皆死乎,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此并明人身有魂魄二别。
《老子》经云:魂藏肝,魄藏肺者,魂既属天,天气为阳,阳主善,尚左,居肝,在东方,木位,魄既属地,地气为阴,阴主恶,尚右,故居肺,在西方,金位。
《老子》云: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亦云:五气藏于心,五味藏于胃者,此论气,则是阳,以藏受之,心为火藏,阳气所处,味则是阴,以府受之,胃为五谷之府,味之所处,心主精神,胃主受纳,不乖魂魄阴阳之理。
又云:魂有三,魄有七者,阳数奇,阴数偶,奇数始于一,一则元气,魂虽是阳,非曰始元,一后次三,故魂数三。
又云:因天地二气合而生人,人又一气,三材各一气,故魂有三,阴数二,二亦阴之始,魄虽是阴,又非元始,次二后四,阴不孤立,必资于阳,就魂之三,合而成七。
又一解云:魂在东方,取震数三,魄居西方,取兑数七,三魂七魄,合而为十,是应天五行,地五行,两五合为十,共成人也。五是天五气,地五味也。
《春秋纬》云:人感十而生,故十月方生也。又云:魂有五,魄有六者,此乃道家三皇经,以五藏神为五魂,
六府神为六魄,此亦五行六气之义也。魂魄,人之本,既配府藏,故释之,《甲乙》云:魂属精,魄属神。
第五 论五常
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行之终久,恒不可阙,故名为常,亦云五德。以此常行,能成其德,故云五德,而此五德,配于五行。
《郑玄》注《礼记》中庸篇云: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智。《诗》纬等说亦同,《毛公传说》及《《京房》》等说,皆以土为信,水为智。
《汉书》《天文志》云:岁星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亏貌失,逆春令,伤木气,罚见岁星。
荧惑于人,五常,礼也。五事,视也。礼亏视失,逆夏令,伤火气,罚见荧惑。
太白于人,五常,义也。五事,言也。义亏言失,逆秋令,伤金气,罚见太白。
辰星于人,五常,智也。五事,听也。智亏听失,逆冬令,伤水气,罚见辰星。
镇星于人,五常,信也。五事,思也。
仁义礼智,以信为主。貌言视听,以思为正。四事皆失,镇星乃为之动,按《毛公》及《《京房》》《汉史》皆以土为信。
可谓其当所以然者,夫五常之义。仁者,以恻隐为体,博施以为用,礼者,以分别为体,践法以为用,智者,以了智为体,明睿以为用,义者,以合义为体,裁断以为用。信者,以不欺为体,附实以为用。
其于五行,则木有覆冒滋繁,是其恻隐博施也。火有灭暗昭明,是其分别践法也。水有含润流通,是其了智明睿也。金有坚刚利刃,是其合义裁断也。土有持载含容,以时生万物,是其附实不欺也。
《郑玄》及《诗》纬,以土为智者,以能了万事。莫过于智,能生万物。莫过于土,故以为智。水为信者,水之有潮,依期而至。故以水为信,此理寘证狭,于义乖也。
其于五经,则仁以配《易》,其位东方,礼以配火,其位南方,义以配《传》,其位西方,智以配《诗》,其位北方,信以配《尚书》,其位中央,
《易》配东方仁者,《易》是创制之书,包括万有,有变易之义。东方四时之始,仁化能生,《易》故就新,又帝出震始作八卦,故以配仁。
《礼》配南方者,《礼》能齐上下之法,别贵贱之差,君臣父子,莫不以礼节之。如火能成就五味,明照万物,故以南方配《礼》。
《传》配西方义者,春秋是鲁史,褒贬得失,是时,王道既衰,诸侯力争,战伐之事,靡不书之,合义者褒,失德者贬,如金以义断,裁制万物,故以配义。
《诗》配北方智者,《诗》言其志,以为风刺,有阴微之辞,和润人情,动鬼神,感天地,以善恶之事,吟咏于声乐,使闻者有益于行,作者无咎于身,如水潜流,无所不润,故以智配。
《尚书》配中央信者,此是上古之书,传述帝王之言,信誓之事,靡不存焉,可宗尚,故如土有信,以时生物,四时所宗,故以信配,经,卽常也。
亦云由也。亦云法也。述经由事,故云由也。理可法则,故云法也。常为训典,故卽常也。
然经体既为常法,其当体各备五常,事有所专,但以一方为主,未论文义,故不备说,五常之行,由经而明,故以配释。
第六 论五事
五事者,《尚书》《洪范》云:敬用五事,盖以人事配五行也。一曰貌,以配木,二曰言,以配金,三曰视,以配火,四曰听,以配水,五曰思,以配土,《尙书》洪范曰: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叡,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叡作圣,貌曰恭者,天子之恭曰穆穆,上恭肃则下敬矣,《孔子》曰: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又曰:在体曰恭,加于人,施于事,曰敬,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肃,敬也。夫洪范所陈五事,貌为首者,于《易》,貌为震,震为木,木可观也。故经列三德,而服为其上,《诗》云:敬慎威仪,惟人之则,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长有其国,臣有威仪,故能长守其职,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威仪,《孔子》曰: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不亦威而不猛,又曰:不严以莅之,则人不敬,故失威仪之节,怠慢骄恣,谓之狂,狂则下不肃矣,下不敬,则上无威,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胜,阴气胜,则水象至,故曰:厥罚常雨,雨,则饥寒至,饥寒至,则上下不相信,大臣奸轨,民为寇盗,民多被刑,则其服妖,服妖者,轻刚漂泆,暴慢之服,以象风气之化也。言者,于《易》之道曰兑,兑曰口,言之象,人君言出令行,则从,故《易》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劳,悦以犯难,民忘其死,是以明君薄敛而厚禄,赏宜从重,罚宜从轻,则顺民心,故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此得民心,民心得,则众归之,众归之,则民死没且不忘之,况乎从其令也。若君失众心,政令不从,亢阳自消,群阴不附,而下畏君之重刑,则阳气胜,阳气胜则旱,故曰:厥罚常旸,常旸,则饥贫,饥贫,不足,不足,不敢正言,则先发于歌谣之口也。气逆则恶言至,虫蝗生,皆口事也。视者,南方目之象,视曰明,明以知人为本,于《易》为离,离为火,为目,夫视不明,微弱不知所信,必长伺党仇亲同类,如此,贤者不进,贤者不进,则不肖者不退,不肖者不退,则犯上者不诛,无罪者横罚,百职废坏,庶事滞塞,教政舒缓,故曰:厥罚常燠,燠则冬气泄,冬气泄,则不塞,春夏气错,疾疫起矣,犯上者不诛,则草犯霜而不死,贪取百姓之财,则蝗螟亦食人之食矣,此皆视之所象也。听者在耳,耳者,于《易》坎也。古者圣王有进善之旌,敢谏之鼓,谋于蒭荛,所以博延而广听也。人君不好谋,则下莫敢言,下莫敢言,则上无所闻,上无所闻,则不听,不听者,由不谋政事,故曰:不听,无所闻知庶事,拥屈怨在心口,喜怒不节,故曰急也。夫寒者急物,冬物皆枯急,枯急,故曰厥罚常寒,常寒,则不生百谷,不生百谷,则民贫穷矣,故妖生于耳,以类相动,则有鼓妖,声音之类,坎为彘,耳气伤,有彘祸,水色黑,有黑交,此皆听也。思者,心为五事之主,犹土体为五行主也。于《易》为坤,八正之气,亦起于八风,风者,四时之主,思心得,谓之容,容者,能容畜臣子,故谓之圣也。思心不得,四者皆失,则不能容畜臣子,故曰:思心不容,是谓不圣,过在霿乱失纪,故风者,于《易》巽也。在三月,四月,纯阳,而治于阳,则为阴,于阴,则为阳,大臣之象,君既霿乱,则大臣专恣,大臣专恣,而阴气盛,阴气盛,则应,故厥罚常风,阴气多者,阴而不雨,其甚也。常阴,暗者,苞承于心,心气伤,则为暗妖,《易》曰:坤为牛,坤土也。土气伤,则牛多死,又曰:土为内事,内事乱,则有华孽,此皆思之事也。五事所感,其例甚多,略举如此,
第十五 论律吕
春秋《元命苞》云:律之为言率也。
《续汉书》云:律,术也。《律书》云:吕,序也。序述四时之气,定十二月之位也。阴阳各六,合有十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六者,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吕六者,林钟,南吕,应钟,大吕,夹钟,仲吕也。
《史记》云:律历者,天所以运五行八正之气,成熟万物也。
《帝王世纪》云:黄帝使伶伦于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解谷,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闲吹之,以为黄钟之管,以象凤鸣,雌雄各六,以定律吕,以分星次。
《伶洲鸠》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故云:纪以三,平以六,成以十二,天之道也。此六中之元,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
均钟,故名黄钟,所以宣养六气。二曰太蔟,所以金奏,乃赞阳出滞。三曰姑洗,所以修洁百物,考神纳宾。四曰蕤宾,所以安静神人,献酬交酢。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则,平民无贰。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为之六闲,以扬沈伏而黜散越。
元闲大吕,助宣物也。二闲夹钟,出四隟之细。三间中吕,宣中气也。四闲林钟,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肃纯恪也。五闲南吕,赞阳秀也。六间应钟,均利器用,俾应复也。律吕不《易》,无奸物也。
《三礼义宗》云:律者,法也。言阳气施生,各有其法。吕者,助也。助阳成功。
一云:律,帅也。帅导阳气,使之通达也。吕者,侣也。以对于阳,与之为侣,亦吕距也。
谓阴阳之气,有时相距,明阳出则阴除,阴升则阳损,故有相距之意。
《续汉书》云:阳以圜为形,其性动,阴以方为节,其性静,动者数三,静者数二,以阳生阴而倍之,以阴生阳半之,
皆以三而一,阳生阴曰下生,阴生阳曰上生,皆参天两地,圆盖方覆,六偶承奇之道也。
《淮南子》云:数始于一,一而不能生,故分为阴,阴阳合而生万物,故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故三月为一时,所以祭有三饭,丧有三踊,兵有三令,皆以三为节,三三如九,
故黄钟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以九之,九九八十一,黄钟之数立焉,黄钟之气在子,十一月建焉,其辰在星纪,下生林钟,林钟之数五十四,气在未,六月建焉,其辰鹑火,上生大蔟,大蔟之数七十二,气在寅,正月建焉,其辰诹訾,下生南吕,南吕之数四十八,气在酉,八月建焉,其辰寿星,上生姑洗,姑洗之数六十四,气在辰,三月建焉,其辰大梁,下生应钟,应钟之数四十二,气在亥,十月建焉,其辰析木,上生蕤宾,蕤宾之数五十六,气在午,五月建焉,其辰鹑首,上生大吕,大吕之数七十六,气在丑,十二月建焉,其辰玄枵,下生夷则,夷则之数五十一,气在申,七月建焉,其辰鹑尾,上生夹钟,夹钟之数六十八,气在卯,二月建焉,其辰降娄,下生无射,无射之数四十五,气在戌,九月建焉,其辰大火,上生中吕,中吕之数六十,气在巳,四月建焉,其辰实沈,辰之与建,交错为表里,卽其合,然相生以干坤六体为之,黄钟初九,下生林钟,初六,又上生大蔟。
《乐纬》云:黄钟中宫,数八十一,以天一地二人三之数,以增减律,成五音,中和之气,增治上生,减治下生,上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减一,益者,以四乘之,以三除之,减者,以二乘之,以三除之,
《三礼义宗》云:凡黄钟之管,本长九寸,所以九者,阳数之极也。数之所起,起自于三,三才天地人之道合成数,故曰三才,是以天地人各有三数,阳得兼三,故称九,阴但兼二,故称六,以阳得气兼三,故因而三之,三三如九,故阳数九为极,所以管用九寸,以度阳气,阳气应时而发,此自然神验者也。
又上生大蔟,九二,又下生南吕,六二,又上生姑洗,九三,又下生应钟,六三,又上生蕤宾,九四,又下生大吕,六四,又上生夷则,九五,又下生夹钟,六五,又上生无射,上九,又下生中吕,上六,所以同位象夫妻,异位象母子,所谓律娶妻而吕生子者也。
《白虎通》曰:黄钟何,黄,中和之气,钟者,动也。言阳于黄泉之下动万物也。
《淮南子》云:黄,土色,钟者,气之所动,黄钟为君,冬至得之,
《三礼义宗》云:钟,应也。言阳气潜动于黄泉之下,应养万物,萌牙欲出,大吕,大者,太也。吕者,距也。言阳气欲出,阴距难也。
《淮南子》云:吕者,旅也。旅而去也。
《三礼义宗》云:吕,助也。十二月阳方生长,阴气助之,生育之功,其道广大也。故一云:吕者,侣也。与阳为侣,对生万物,大蔟,言万物始大,凑地而出也。
《淮南子》云:万物蔟而未出也。
《三礼义宗》云:蔟者,凑之义也。正月之时,万物始大,蔟地而出,夹钟者,言万物孚甲种类而出也。
《淮南子》云:种始夹也。
《三礼义宗》云:夹者,佐也。二月之中,物未尽出,阴佐阳气,应时而出,一云:夹者,侠也。言万物为孚甲所侠,至此方解,钟应而出,姑洗者,姑者,古也。洗者,鲜也。万物去故就新,莫不鲜明也。
《淮南子》云:姑洗,陈去而新来也。
《三礼义宗》云:姑者,枯也。洗濯之义,三月物生新洁,洗除其枯也。中吕者,万物当中皆出也。
《淮南子》云:中,宛也。
《三礼义宗》云:吕者,距难之义,言阴欲出,阳气在于中距执之,一云:吕者,四月之时,阳气盛长,阴助功微,故云尔,蕤宾者,蕤,下也。宾,敬也。言阳气下降,故敬之也。
《淮南子》云:蕤宾,安而服也。
《三礼义宗》云:蕤者,垂下之义,宾者,敬也。五月阳气下降,阴气始起,共相宾敬,林钟者,林,众也。万物成熟,种类众多也。
《淮南子》云:林钟,引而止之也。
《三礼义宗》云:林,茂盛也。六月之中,物皆盛茂,聚积于野,故为林也。夷则者,夷,伤也。则,法也。言万物始伤,被刑法也。
《淮南子》云:夷则,《易》其则也。
《三礼义宗》云:夷,平也。则,法也。七月,万物将成,平均结实,皆有法则德吉也。南吕者,南,任也。言阳气有任生孳长也。
《淮南子》云:南吕者,任苞大也。
《三礼义宗》云:南,任也。八月之中,物皆含秀,有怀任之象,助成功之义,无射者,射,终也。言万物随阳而终,当复随阴而起,无终已也。
《淮南子》云:无射者,人之无厌也。
《三礼义宗》云:射,厌也。厌恶之义,九月物皆成实,无可厌恶,应钟者,言万物应时而钟下藏也。
《淮南子》云:应其所钟,
《三礼义宗》云:十月之时,岁功皆成,阴气之用,应阳之功,收而聚积,故云钟也。亦云:应者,应和之义,言此时将复应阳气而动于下也。
《乐纬》云:黄钟为宫,林钟为征,大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
以次配之,五音备矣,黄钟下生林钟,故林钟为征,次黄钟,林钟上生大簇,故大簇为商,次林钟,大簇下生南吕,故南吕为羽,次大簇,南吕上生姑洗,故姑洗为角,次南吕,姑洗下生应钟,故应钟为变宫,次姑洗,应钟上生蕤宾,故蕤宾为变征,
凡有七音圜相为宫,七音者,盖以相生数七故也。始黄钟生林钟,自十二月至六月,凡七月也。
《服虔解》云:七律为七音。
《外传解》云:武王克商,岁在鹑火,日在天驷,鹑火去天驷凡七宿,又地辰日在甲子,从子至午又七,天象,地辰,其数皆七,圣人以律同其数,以声招之,
故以七音,乐以七律配七始,故以定三元四时,
故黄钟以配天,林钟以配地,大簇以配人,姑洗以配春,蕤宾以配夏,南吕以配秋,应钟以配冬,
凡三元者,周以建子月为天正,故黄钟之管配之,殷以建丑月为地正,应以大吕之管配之,但阴数偶,未土王,又为天社,
故取其冲,应地之气,以林钟之管配之,夏以建寅月为人正,故大簇之管配之,夫阳徳自处,故以卽位为正,阴德在他,故取其冲,
汉书《律历志》云:三元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
十一月,干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着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元,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穷极中和,为万物之元也。
《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是也。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软,万物生长,楙之,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元,律长六寸,
六者,所以阴承阳之施,楙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是也。干知大始,坤作成物,
正月,干之九三,万物棣通,簇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
为义,故大簇为人元,律长八寸,八象于卦,庖羲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是也。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人道,是为三元,律之始也。
《感精符》云:十一月,建子,天始施之端,谓之天统,周正服色尚赤,象物萌色赤也。十二月,建丑,地始化之端,谓之地统,殷正服色尚白,象物牙色白,正月,建寅,人始化之端,谓之人统,夏正服色尚黑,象物生色黑也。
此三正律者,亦以五德相承,以前三皇为正,谓天皇,地皇,人皇,皆以天地人为法,周而复始,其岁首所书,乃因以为名,欲体三才之道,而君临万邦,故受天命而王者,必调六律而改正朔,受五气而《易》服色,法三正之道也。
周以天统,服色尚赤者,阳道尚左,故天左旋,周以木德王,火是其子,火色赤左行,用其赤色也。
殷以地统,服色尚白者,阴道尚右,其行右转,殷以水德王,金是其母,金色白,故右行,用其白色,夏以人统,服色尚黑者,人亦尚左,夏以金德王,水是其子,水色黑,故左行,用其黑色,
又云:帝王之兴,多从符瑞,周感赤雀,故尚赤,殷致白狼,故尚白,夏锡元珪,故尚黑,此皆先兆气王之符,子母相助之义,如汉以火德镇星之精,降为黄石,授子房以兵信,助沛公而灭楚,非五运之色,相扶为用,
《孔子》云:夏正得天,此谓得天道四时之气,应八节生杀之期也。
故云: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兼三代而为法,盖取其可久者也。秦以建亥之月而为岁首,汉初,因秦正朔,自魏已后,自用夏正,至今无改,以其得天气也。
又,遁甲,太乙九宫元辰,皆有三元,并起甲子,初为天元,尽六甲,次甲子为地元,又次甲子为人元,
遁甲以冬夏二至后,甲己之日,夜半时,为甲子元首,三元各分为三,故一百八十日为元卒,阴阳两道,尽一岁之用。
太一以初元甲子六十年为一纪,次甲子为第二纪,满六纪三百三十年为一周,九宫别以己亥为元首,分为五元,
初己亥六十年为天元,次己亥六十年为地元,次己亥六十年为人元,次己亥六十年为河元,次己亥六十年为海元,
九年一周,四九三十六,亦周六甲之大数也。三元正朔,并从律吕,应历定时,皆配五行,故同此释。
第十六 论七政
夫七政者,乃是玄象之端,正天之度。王者仰之,以为治政,故谓之政。七者,数有七也。
凡有三解,一云:日月五星,合为七政。二云:北斗七星为七政。三云:二十八宿,布在四方。方别七宿,共为七政,此三种七政,皆配五行,并三辰之首也。
日月五星为七政者,《尚书》考灵曜七政曰:日月者,时之主也。五星者,时之纪也。故曰: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七政,谓日月五行之政,七政,卽日月五星也。
日者,《河图》汗光篇云:日为阳精,始日实也。
《元命苞》云:阳以一起,故日,日行一度,阳成于三,故有三足乌,乌者,阳精,其言偻呼,俗人见偻呼似乌,故以名之,
又云:火精阳气,故外热内阴,象乌也。日尊故满,满故施,施故仁,仁故精,精在外,在外故大。日外暑,外暑,故阳精外吐,天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布在四方,日,日一历,无差迟,使四方合如一,故其字四合一也。
《白虎通》云:日径千里,围三千里,下于天七千里,
《太玄经》云:日一南,万物死,日一北,万物生,
《物理论》云:夏则阳盛而阴衰,故昼长而夜短,冬则阴盛而阳衰,
故昼短而夜长,行阳道长,出入卯酉之北,行阴道短,出入卯酉之南,春秋阴阳等故行中道昼夜等也。
《考灵曜》云:春一日,日出卯入酉,昴星一度中而昏,斗星十二度中而明,仲夏一日,日出寅入戌,心星五度中而昏,营室十度中而明,秋一日,日出卯入酉,须女四度中而昏,东井十一度中而明,仲冬一日,日出辰入申,奎星一度中而昏,氐星九度中而明,卯酉阴阳交会,日月至此为中道,万物盛衰出入之所,故号二八之门,以当二八月也。
故《诗》推度交云:卯酉之际为改政,
《汉书》《天文志》云:日者,君之象,君行急,则日行疾,君行缓,则日行迟,迟疾失其常,则蚀,蚀在交道也。蚀者,阴侵阳,臣凌君之象也。故日蚀修德以禳之。
月者《春秋元命苞》云:月者,阴精,为言阙也。中有蟾蜍与兔者,阴阳两居相附,托抑诎合,阳结治其内,光炬中气似文耳,兔善走,象阳动也。兔之言僖僖呼呼,温暖名也。
月,水之精,故内明而气冷,阴生不满者,诎于君也。至望而盈者,气事合也。盈而缺者,诎向尊也。其气卑,卑,故修表成纬,阴受阳精,故精在内,所以金水内景,内景,故精阴沈执不动,月为阴精,体自无光,藉日照之乃明,犹如臣自无威,假君之势,乃成其威,月初未政对日,故无光,缺,月半而与日相对,故光满,十六日已后,渐缺,亦渐不对日也。
《汉书》《天文志》云:月日行十三度四分度之一,立春,春分,东从青道,立秋,秋分,西从白道,立冬,冬至,北从黑道,立夏,夏至,南从赤道,
季夏行中道,赤青出阳道,白黑出阴道,晦而见西方,谓之朓,朔而见东方,谓之朒,若君舒缓,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位也。
其行迟疾失度,亦蚀,蚀者,当日之冲有闇虚,闇虚当月则月蚀,当星则星亡。月蚀者,阳侵阴也。
《董仲舒》云:于人,妃后大臣诸公之象,月为刑,故月蚀修刑以禳之。
五星者,《说文》云:星者,万物之精。或曰:日分为星,故其字日下生。《史记》云:星,金之散精,星陨为石,此金是也。《春秋》云:陨石于宋,陨星也。又云:星者,阴精,金亦阴也。列而言之,各配五行,不独主金,
岁星,木之精,其位东方,主春,苍帝之子,人主之象,五星之长,司农之官,主福庆。凡有六名,一名摄提,二名重华,三名应星,四名缠星,五名纪星,六名修人星,其所主国,曰吴,齐,超舍而前为盈,退舍为缩,行邪则主邪,行正则主正,政急则行疾,政缓则行迟,酷则行阴,和则行阳,行阳则旱,行阴则水,治则顺度,乱则逆行,以其主岁,故名岁星。
荧惑,火之精,其位南方,主夏,赤帝之子,方伯之象,五星之伯,上承太一,下司人君,谓天子理也。伺无道,出入无常,为天伺察,所往主兵乱贼丧饥疾,凡有二名,一名罚星,二名执法,其所主国,曰荆,越,是太白之雄,出南为荧惑,居西为天理,在东为县息,以其出入无常,故名荧惑,
镇星,土之精,其位中央,主四季,女主之象,主德,为五星之王,一名地候,伺女主之邪正,入阳则为外,入阴则为内,四星皆失,镇星乃为动,以其镇宿不移,故名镇星。
太白,金之精,其位西方,主立秋,白帝之子,大将之象,以司兵凶,日南方,太白居其南,日北方,太白居其北,曰盈,日南方,太白居其北,日北方,太白居其南,曰缩,未可出东方而出东方,名重华,未可下东方而下东方,名少岁,未可出西方而出西方,名太白,未可下西方而下西方,名白省。
凡有六名,一名天相,二名天政,三名大臣,四名大皓,五名明星,六名大嚣,
《诗》云:东曰启明,西曰长更,其所主国,曰秦,晋,郑,
太白是岁星之雄,太白主兵,兵,西方,金,色白,故曰太白,
辰星,水之精,其位北方,主冬,黑帝之子,宰相之象,主刑,政酷则不入,政和则不出。
凡有六名,一名安调,二名细极,三名熊星,四名钩岁,五名伺农,六名勉星,其所主国,曰赵,代,辰星主德,是天之执政,出入平时,故曰辰星,
经云:五车西北第一星,曰太白,次北一星,曰辰星,次东北一星,曰岁星,次东南一星,曰镇星,次西南一星,曰荧惑,此当五星分气也。
又云:岁星变为彗星,《欃》云:枪云:天狗,荧惑变为彗星,蚩尤旗,格泽,镇星变为狱汉,天沸,旬始,虹蜺,太白变为彗星,卽扫,辰星变为枉矢,天枪,天棓,并是五星气乱,见妖星也。王者视之,以知得失。
《考灵曜》云:岁星为规,荧惑为矩,镇星为绳,太白为衡,辰星为权,权衡规矩绳,并皆有所起,周而复始。
故政失于春,岁星满偃,不居其常,政失于复,荧惑逆行,政失于季夏,镇星失度,政失于秋,太白失行,出入不当,政失于冬,辰星不效其乡。
五政俱失,五星不明。春政不失,五谷孳,夏政不失,甘雨时,季夏政不失,时无菑,秋政不失,人民昌,冬政不失,少疾丧,五政不失,日月光明。
此则日月五星,共为七政之道,亦名七曜,以其是光曜运行也。
北斗为七政者,北斗,天枢也。天有七纪,斗有七星,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合有七也。
《尚书》纬云:璇玑,斗魁四星,玉衡,拘横三星,合七,齐四时五威,五威者,五行也。五威在人为五命,七星在人为七端,北斗居天之中,当昆仑之上,运转所指,随二十四气,正十二辰,建十二月,又,州国分野年命,莫不政之,故为七政,
《虞录》云:北斗七星,据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政者,天子所治天下,故王者承天行法,
《合诚图》云:北斗有七星,天子有七政,斗者,居阴布阳,故称北斗,其七星各有四名,
《合诚图》云:斗第一星名枢,二名璇,三名玑,四名权,五名衡,六名开阳,七名标光,
《黄帝斗图》云:一名贪狼,子生人所属,二名巨门,丑亥生人所属,三名禄存,寅戌生人所属,四名文曲,卯酉生人所属,五名廉贞,辰申生人所属,六名武曲,己未生人所属,七名破军,午生人所属。
《孔子元辰经》云:一名阳明星,二名阴精星,三名真人星,四名玄冥星,五名丹元星,六名北极星,七名天开星,
《遁甲经》云:一名魁真星,二名魁元星,三名权九极星,四名魁细星,五名魓刚星,六名纪星,七名飘玄阳星,
第一水,二水土,三木土,四金木,五金土,六火土,七火,
所以子午各独属一星,其余并两辰共属者,子午为天地之经,斗第一及第七魁刚两星,亦是斗之经建所用指也。自余非所指者,故并两属,故六十甲子,从第一起甲子以配之,往还周旋,尽其数矣,北斗领二十八宿,一星主四时,魁起室,刚起角,以次分属,若人行年至室,而五星行到此宿者,随星吉凶也。
《合诚图》云:枢星为雍州,璇星为冀州,玑星为青兖州,权星为徐扬州,衡星为荆州,开阳星为梁州,标光星为豫州,此为三才之道,并为斗之所政也。二十八宿为七政者,以其分定国邦,布官设位也。
《运斗枢》云:天有将相之位,佐列宿为卫,皆据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四时布德,三道正气,
《尚书》《考灵曜》云:二十八宿,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故叶时月,正日度。
星二十八宿配五行,有二别,一总配,二别配,总配者,东方苍龙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木也。
合三十二星,七十五度,南方朱雀七宿,东井,轝鬼,柳,七星,张,翼,轸,火也。
合六十五星,一百五度,西方白虎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金也。
合五十一星,八十度,北方玄武七宿,斗,牵牛,须女,虚,危,营室,东壁,水也。
合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其属土者,东则角亢,南则井鬼,西则奎娄,北则斗牛,皆居四季为土也。
故《曾子》云:春分鸟星昏主春者中,可以种稷,夏至心星昏主夏者中,可以种黍菽,秋分虚星昏主秋者中,可以种麦,冬至昴星昏主冬者中,山人可以伐器械,
家人可以收萑苇,蓄积,田猎,王者坐视四星之中,而知民之缓急,急则不赋力役,故曰敬授民时也。
此为总配,别配五行者,角二星,为天门,三光之路,十二度,于时在辰,郑分,木也。
亢四星,为天庭,《尚书》之曹,九度,于时在辰,郑分,春夏为火,秋冬为水也。
氐四星,为宿宫,路寝所止,十五度,于时在卯,宋分,春夏为金,秋冬为水也。
房六星,为明堂,政教之道,五度,于时在卯,宋分,土也。
心三星,为天王之位,五度,于时在卯,宋分,春夏为木,秋冬为火也。尾九星,为后宫,妃嫔之府,十八度,于时在寅,燕分,水也。箕四星,为王后所居,进御之寝,十一度,于时在寅,燕分,木也。
春夏为金,秋冬为土也。
斗六星,为主爵禄,褒贤进士,二十六度,于时在丑,吴分,木也。
牵牛六星,为主桥梁,七政之始,八度,于时在丑,吴分,木也。
须女四星,为主布帛,天之内藏,十二度,于时在子,越分,春夏为水,秋冬为火也。
虚二星,为庙堂,主祭祀事,十一度,于时在子,齐分,春夏为水,秋冬为金也。
危三星,为坟墓,以识先祖,十七度,于时在子,齐分,春夏为水,秋冬为火也。
营室二星,为主军粮,以禀士卒,十六度,于时在亥,卫分,春夏为木,秋冬为土也。
东壁二星,为文章,图书之府,九度,于时在亥,卫分,春夏为金,秋冬为水也。
奎十六星,为五兵之库,禁御暴乱,十六度,于时在戌,鲁分,春夏为金,秋冬为火也。
娄三星,为苑牧,主给享祠,十二度,于时在戌,鲁分,春夏为水,秋冬为火也。
胃三星,为仓廪,五谷所聚,十四度,于时在酉,赵分,春夏为木,秋冬为水也。
昴七星,为主狱事,典治决断,十一度,于时在酉,赵分,春夏为火,秋冬为金也。
毕八星,为边兵,备夷狄,十度,于时在酉,赵分,春夏为金,秋冬为水也。
觜觿三星,为保藏,收检秋物,二度,于时在申,晋分,春夏为火,秋冬为土也。
参伐十星,为天大将,斩刘收获,九度,于时在申,晋分,春夏为火,秋冬为土也。
东井八星,为主水衡,以法平时,三十三度,于时在未,秦分,春夏为火,秋冬为水也。
轝鬼五星,为视明,主察奸谋,四度,于时在未,秦分,春夏为水,秋冬为火也。
柳八星,为上食,主和滋味,十五度于时在午,周分,春夏为水,秋冬为火也。
星七星,为衣裳,主盖身体,七度,于时在午,周分,春夏为火,秋冬为水也。
张六星,为主客,赐与燕嬉,十八度,于时在午,周分,水也。
翼二十二星,为天唱,主以戏虞,十八度,于时在巳,楚分,春夏为木,秋冬为金也。
轸四星,为死丧,以知交凶,十七度,于时在巳,楚分,春夏为木,秋冬为土也。
《汉书》《天文志》云:角,亢,氐,韩郑兖州之分,房心,宋豫州之分,尾箕,燕幽州之分,井鬼,秦雍州之分,柳,七星,张三河之分,翼,轸,楚荆州之分,奎娄,胃,鲁徐州之分,昴,毕,赵冀州之分,觜,参,魏梁州之分,斗,江湖之分,牵牛,须女,吴扬州之分,虚,危,齐青州之分,室,壁,卫并州之分,此皆当分所主,正其州国善恶,故为政也。
《石氏天官训解》云:角,二星,是苍龙之首,上角两角间,天之道,日月五星所行,故名角,亢,为朝廷,对扬于王,夙夜谋谘四海之内,故名亢,氐,是正寝,冰解之室,故名氐,房,是天子四时所居,故名房,心,前一星为太子,中为天子,后一星为庶子,如人心处中,为身之主,故名心,尾,是东方苍龙宿之尾,故名尾,象形也。箕,近斗,象播扬五榖,故名箕,斗,量器也。斟酌爵禄,其形似斗,故名斗,牛亦象牛角,七政之始,故名牛,女,方正,裁割之象,婢妾之类,故名女,虚,耗也。其间空虚,庙堂之象,故名虚,危,似室屋,亦如坟墓,故名危,营室,有六星,为离宫,似宫室,故名室,壁,直立似壁,《孔子》藏书于壁,效此义也。故名壁,奎,为库,主兵,形象库周密,故奎,乖也。兵以乖违故举,所以名奎,娄,如楼阁,亦似钟娄,故养牺牲以为名,胃,在藏为五谷之府,主廪仓,故以为名,昴,悴聚,如囚之在牢狱,故主狱事,昴星也。聚则忧,故名为昴,毕,边夷毛头之类,如天子警毕,毛头唱之,毕了唱,以警众心,故以名之也。觜,聚也。为白虎之鼻,聚在虎觜须间,故以为名,参,共也。杂金土之气,共行杀罚,故名参,井,精也。盛水亭平,精微之至,此星象法度,如水之平,故名井,鬼,归也。阳归于阴,所以其内一星闇而不明,鬼之象也。故以为名也。柳,留也。春秋《传》曰:或食于任,柳,一名任也。祭祀鬼神,合和五味,留神灵也。故以名之。
七星数七,如鸟之衣覆上,故以名之,张,开张也。为朱鸟之嗉,有容纳,故主宾客也。
翼,如六翮,似鸟两翅之飞,故以名翼。
轸,似小车,四马,车后横曰轸,凶事之用,故以为名。
其状见邪正,阙陵历蚀,散为妖异,彗孛飞流,如此之徒,并以占候飞开义释,故不委具,三种七政,既配五行,略说如此。
第十七 论八卦八风
八卦者,周《易》云: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兼三才而两之,故六画而成卦,因八方之通八风,成八节之气,故卦有八,其配五行者,干兑为金,坎为水,震巽为木,离为火,坤艮为土,各以方位言之,《易》通卦验云:艮,东北,主立春,震,东方,主春分,巽,东南,主立夏,离,南方,主夏至,坤,西南,主立秋,兑,西方,主秋分,干,西北,主立冬,坎,北方,主冬至,坎居北方者,冬至之日,阳气动于黄泉之下,子虽大阴之位,以阳气动其下,故其卦外阴内阳,象水内明,中怀阳也。故居子位以配水,艮在西北者,其卦一阳在上,象立春之时,阳气已发,在于地上,下有重阴,象阴气犹厚,阳气尚微,艮既为山,以其重阴在下,积土深,故卦复在丑,丑为未冲,故以配土,震居东方者,震为长男,能主干任,故居显明之地,东方,春也。万物咸得生出,明净显着,震为雷,雷动则万物出,春分之时,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万物萌动,故震居卯,卯,木,少阳之位,故以配木,巽居东南者,其卦重阳在上,象立夏之时,阳气已盛在上,阴气微弱在于下,木之为物,入地最少,出土最多,巽卦二阳在上,象木出地之多,一阴居下,象木入地之少,木体是阳,亦宜明显,故在东南,以配于木,离居南方者,夏至之时,阴动于黄泉之下,午是盛阳之位,而阴气动,故其卦外阳内阴,象火外明内暗,怀阴气也。故在南方以配火,坤居西南者,坤卦纯阴之象,能养万物,莫过于地也。阴体卑顺,不敢当首,阴动于午,至未始着,故坤后午之位,地体积阴,坤既纯阴,象地,礼以中央土在未,地,卽土也。故在西南,以配土也。兑在西方者,兑卦一阴在上,象秋分之时,阳气已深,金为少阴,故一阴居上,酉是金位,故在西方以配金,干居西北者,干卦纯阳之象,生万物者,莫过乎天,干为生物之首,阳气起子,干是阳气之本,故先子之位,以纯阳坚刚,故在西北以配金,《易》《传》曰:震主春分谷雨,谷雨得天兑,则万物毕生,兑者,西方之卦,是时,日在昴,昴,西方之宿,以日在西,故曰天兑,貌顺木得,则天兑为和,貌失木逆,则天兑为害,而常雨为罚,兑主秋分霜降,霜降得天震之动气,则天下霜,万物死,震者,东方之卦,是时,日在房,房,东方之宿,以日在东,故曰天震,言顺金得,则天震为和,言失金逆,则天震为害,而旱罚,所以貌雨言旱者,震阳兑阴,阳旱阴雨也。木之所以雨,金之所以旱者,其人事貌失,则下怨,阴盛故雨,言失则失众,孤阳独立,群阴不附,故旱,春秋二时,震兑相临,天地气和,所以不极寒热也。坎主冬至大寒,大寒得天坎之气,则天下大寒,是时,日在虚,虚,北方之宿,故曰天坎,听顺水得,则天坎为和,听失水逆,则天坎为罚,故常寒,离主夏至大热,大热发长,复得天离之气,则天下大热,万事毕出,是时,日在七星,七星,南方七宿,故曰天离,视顺火得,则天离为和,视失火逆,则天离为罚,故常燠,冬夏二时,天地气并,坎离各当其方,所以极寒热也。今分八卦以配方位者,坎离震兑,各在当方之辰,四维四卦,则丑寅属艮,辰巳属巽,未申属坤,戌亥属干,八卦既通八风,八方,以调八节之气,故坎生广莫风,四十五日,至艮,生条风,四十五日,至震,生明庶风,四十五日,至巽,生清明风,四十五日,至离,生景风,四十五日,至坤,生凉风,四十五日,至兑,生阊阖风,四十五日,至干,生不周风,四十五日,又至坎,阳气生五极九,五九四十五,故左行四十五日而一变也。广莫风者,广,大也。莫,沙漠也。寒气广远,自沙漠而来也。亦云:此时阳气在下,阴莫之广大也。条风者,条,达也。此时达生万物也。明庶风者,庶,众也。此时阳以施惠之德,众物皆明出也。清明风者,天气明净清凉也。此时清风吹万物,使盛大明净可观也。景风者,景,高也。万物至此太高也。亦言景,竟也。阳道至此终竟也。凉风者,秋风凉也。此时阴气凄凉,收成万物也。阊阖风者,昌盛也。此时万物盛而收藏之也。不周风者,周,遍也。万物备成,不周者,闭不通也。言此时纯阴无阳,闭塞不通也。《淮南子》曰:东北方曰苍门,生条风,东方曰开明门,生明庶风,东南方曰阳门,生清明风,南方曰暑门,生景风,西南方曰白门,生凉风,西方曰阊阖门,生阊阖风,西北方曰幽都门,生不周风,北方曰寒门,生广莫风,苍门者,东北木将用事,春之始,故曰苍门,开明门者,明,阳也。日之所出,故曰开明门,阳门者,月建在巳,纯阳用事,故曰阳门,暑门者,盛衰之时,故曰暑门,白门者,月建在申,金气之始,故曰白门,阊阖门者,八月建在酉,万物将收,阊,大,阖,闭,收闭之时,故曰阊阖门,幽都门者,幽,暗也。玄冥将始用事,阴聚故幽也。故曰幽都门,寒门者,积寒所在,故曰寒门,此八极之方,是八风之所起也。《吕氏春秋》云:东方滔风,东南动风,南方巨风,西南凄风,西方飘风,西北厉风,北方寒风,东北炎风,此意亦同于前,《太公》兵书云:坎名大刚风,干名折风,兑名小刚风,艮名凶风,坤名谋风,巽名小弱风,震名婴儿风,离名大弱风,大刚风者,大阴之气,好杀故刚,折风者,金强,能摧折物也。小刚风者,亦金杀故也。凶风者,艮在鬼门,凶害之所也。谋风者,坤为地,大阴之本,多阴谋也。小弱风者,巽为长女,故称弱也。婴儿风者,震为长男,爱之,故曰儿,大弱风者,离为中女,又弱于长女也。大刚,小刚,客胜,大弱,小弱,主人胜,凶,有凶害之事,谋,有谋逆之人,折,为将死,婴儿风,主人强,此并兵家颧客主盛衰,候风所从来也。《杨泉》云:春气臑,其风温以和,喜风也。夏气盛,其风阳以贞,乐风也。秋气劲,其风熛以清,怒风也。冬气冷,其风凝以厉,哀风也。又,四维之风,随生成之气,方土异宜,各随所感而风者,天之号令,治政之象,若君有德令,则风不摇条,清和调畅,若政令失,则气怒凶暴,飞沙折木,此天地报应之理也。此皆五行之气,故并释焉,
第十八 论情性
《左传》《子产》云:则天之明,天有三光,故曰明也。因地之性,性,生也。生万物,故因其所生而用之。生其六气,用其五行。五行者,为五性也。六气者,通六情也。
《翼奉》云:五行在人为性,六律在人为情。性者,仁,义,礼,智,信也。情者,喜,怒,哀,乐,好,恶也。五性处内御阳,喻收五藏。六情处外御阴,喻收六体。
故情胜性则乱,性胜情则治。性自内出,情从外来。情性之交,闲不容系。
《说文》曰:情,人之阴气,有欲嗜也。性,人之阳气,善者也。
《孝经援神契》云:性者,人之质,人所禀受产。情者,阴之数,内传着流,通于五藏。故性为本,情为末,性主安静,恬然守常,情则主动,触境而变,动静相交,故闲微密也。
《河上公章句》云:五性之鬼,曰魂,为雄,六情之鬼,曰魄,为雌,此明性阳情阴也。六情既通六气。
今先依服注《左传》云:六气者,阴,阳,风,雨,晦,明也。阴作土,阳与风作木,雨作金,晦作水。明作火,唯天阳不变,阴为土者,土是阴义。故阴凝为土,风作木者,风,动也。木亦动,触地而出,箕星,东方之宿,主风,又,巽为木,为风也。雨作金者,雨,水也。水性销释,金性亦可销释,毕星,西方之宿也。主雨,
故《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沲矣,故雨作金也。晦作水者,晦,闇也。晦闇则水生,闇,黑,为水之色也。明作火者,明照于物,故为火也。皆从其类以之,
《郑玄》注《礼记》云:木为雨,金为阳,火为燠,土为风,水为寒,震主春分,春分谷雨得天兑,则万物毕生,兑,西方之卦,是时,日在昴,昴,西方之宿也。以日在西方,故谓天兑,貌顺木得,则天兑为和,故木为雨,
《诗》云:习习谷风,以阴以雨也。金为阳者,秋时日行东方,房星之宿,得天震之气,言顺金得,则天震为和,震为阳也。秋时物成,所以物,是其和也。逆金气,则为旱罚,故金为阳也。土为风者,传云:思心有失,厥罚常风,言风者,土之气也。
《庄子》曰:大块噫气,其名曰风,土者,为君,君立教令,故为风,土立四季,故令失则风为灾也。郑以木为雨,服以木为风,服以金为雨,郑以金为阳,郑以土为风,服以土为阴,两说相反,各有其意,今就五行而辨,服近之矣,所以然者,水生于金,金体非阳,木为少阳,不应为雨,土为地,地本是阴,风自是阴阳之气,不独生于土,服以木为风者,取巽木,故为当也。
六气通于六情者,好为阳,恶为阴,怒为风,喜为雨,哀为晦,乐为明,好为阳者,阳气好生,是以为好,恶为阴者,阴气好杀,是以为恶,怒为风者。
《杨泉》云:风者,阴阳孔气,激发而起,犹人之内气,因喜怒哀乐激发起也。
《曾子》曰:阴阳怒而为风,喜而为雨者。
《曾子》曰:阴阳和而为雨,和润故为喜也。哀为晦者,晦闇也。愁则闭塞,故暗,所以为晦,乐为明者,乐则情舒散,故明也。
《汉书》礼乐志云:人含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论衡曰:人五藏,以心为主,心发智慧,而四藏从之,肝为之喜,肺为之怒,肾为之哀,脾为之乐,故圣人节之,恐伤性也。
《翼奉》云:好则膀胱受之,水好前,故曰好,怒则胆受之,少阳始盛,万物前萌也。恶则小肠受之,夏长养万物,恶伪,故曰恶,喜则大肠受之,金为珍物,故皆喜,乐则胃受之,土生养万物,上下皆乐,哀则三焦受之,阴阳之府,阳升阴终,其宫室竭,故曰三焦,故哀凄也。论衡以四时论藏,
《翼奉》以风通六情论府,脾肾二种藏府是同,肝肺二藏及府不同者,藏以肺有杀罚之性,故怒,府以合肺金珍之用,故喜,肝则以春气生,故喜,胆则以合火能焚燎,故怒,二理并通。
又云:喜气为暖,当春,怒气为晴,当秋,乐气为阳,当夏,哀气为阴,当冬,此与论衡意合,
《翼奉》云:东方性仁情怒,怒行阴贼主之。南方性礼情恶,恶行廉贞主之。下方性信情哀,哀行公正主之。西方性义情喜,喜行宽大主之。北方性智情好,好行贪狼主之。上方性恶情乐,乐行奸邪主之。
贪狼主求索财物,既云贪狼,理然来须,阴贼主之劫盗,此亦不疑,廉贞主上客迁召,寅为阳始,午为阳盛,故称上客,既有廉贞之性,
理自召任高迁,宽大主酒食庆善,宽大多所容纳,故有善庆,善庆必置酒食,奸邪主疾病,淫淫欺欺,
故因邪恶而生,邪恶必生疾病,公正主执仇诤谏,正故能争,公故能执仇雠也。
情好者。水,生申盛子,水性触地而行,触物而润,多所好,故为好,多所好则贪无厌,故为贪狼,申子主之。
情怒者。木,生亥盛卯,性受水气而生,贯地而出,故为怒,卯木生于子水,与卯还自相刑,亥又自刑,是以阴气相贼,故为阴贼,亥卯主之,贪狼必得阴贼而后动,阴贼必得贪狼而后用,二阴并行,是以王者忌于子卯相刑之日也。
情恶者。火,生寅盛午,火性炎猛,无所容受,故为恶,其气清明精耀,以礼自整,故为廉贞,寅午主之,情喜者,金,生巳盛酉,金为宝物,见之者喜,又喜以利刃加于万物,故喜,利刃所加,无不宽广,为器,则多容受,故为宽大,巳酉主之,二阳并行,是以王者吉于午酉之日。
情乐者。谓北与东,阳气所萌生,故为上,亦主中央,辰,为水穷也。木落归本,水流归末,故木刑在未,水刑在辰,盛衰各得其所,故乐,水穷则无隟不入,木上出,穷则旁行为斜,故为奸邪,辰未主之。
情哀者。谓南与西,阴气所萌生,故为下,戌,穷火也。丑,为金穷也。金刚,火强,各归其乡,故火刑在午,金刑在酉,金火之盛,而被自刑,至穷无所归,故曰哀,火性无私,金性刚断,故曰公正,戌丑主之。
故曰:五性居本,六情在末,情因性有,性而由情,情性相因,故以备释。
第十九 论治政
治政者,治者,治也。治立为名,政者,正也。不邪为称。百姓不能自治,树君以治之,万民不能自正,立长以正之,正使不邪,治令不乱,不乱故安,不邪故善,善则盗贼不兴,安则各保其业,所以能胜残去杀,道路鴈行,蚖蛇可跖,驎龙可驾,如此名政治也。
《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大戴礼》云:君者,治之本,无君焉治,能法五行,谓之合道,所以宽猛喻之水火,仁义取于金木,顺四序以教民,资五材而为用,任人任力,理归一揆,
《春秋繁露》,治顺五行篇云:木用事,其气浊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温浊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坚凝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
复木之用事,则行柔惠,进经术之士,至于立春,出轻系,去稽留,除桎梏,开闭阖,通障塞,存幼孤,矜寡独,此并顺春之施也。无伐木,恩及草木,则朱草生。《诗》人所歌,恩及行苇者也。不伐木者,不可违天阳生长之气也。若夫人君驰骋无度,沈湎纵恣,重徭役,夺民时,厚税敛,则民疾疢瘆,患足疾,伤春气,故皆木病也。木伤败,则龙深藏,木禽惧而不见也。鲸鲵出而为祸,鳞甲之虫有金气,所以伤木也。
火用事,则正封疆,修田畴,至于立夏,举贤良,封有德,赏有功,出使四方,此顺火之化,长养万物也。无纵火,则火顺人用,甘露降,凤凰来,黄鹄见,凤凰卽朱雀之类,喜故出见,甘露,黄鹄,并子庆其母也。若人君用谗佞,离骨肉,疎忠臣,弃法令,妇人为政,则民病血肿,国因不明,火为灾,冬鴈不来,鸟为怪,火不善,故鸟有变怪,忧惧,故不来也。
土用事,养长老,矜寡独,赐孝悌,施恩泽,顺土宽和含养之德也。无兴土功,宫室制度有差,亲戚之恩有序,则五谷成,嘉禾出,贤圣来,土气顺,故嘉禾和熟,其德景大,故圣贤悦之而来,若人君淫乐无度,侮亲老,困百姓,则民病腹心之疾,心腹主土,气不和,故病,贤人隐藏,百谷不登,裸虫为灾,土性伤,故稼穑不成,贤人恶之,所以不见,裸虫,土气也。伤,故为变。
金用事,修城郭,缮墙垣,审辟禁,饬甲兵,警百官,诛不法,此并顺金以威严肃杀之气也。无焚金石,则白虎见,虎是金兽,喜故出也。若人君贪赂,好用兵,则民人病咳嗽,筋牵鼻塞,鼻主肺,肺病,故咳嗽而鼻塞,此并金为疾也。毛虫金石为怪,金气伤,故为变怪也。
水用事,闭闾门,执当罪,饬关梁,此并顺水闭藏之义,无决池堰,恐水气泄溢也。如此则醴泉出,恩及禽虫,则灵龟见。书云:泽及昆虫者也。甲虫属水,喜故见也。若人君废祭祀,简宗庙,执法不顺,逆天气,则民病流肿,水胀,痿痹,孔窍不通,此并水气壅结之义,贤人以水居太阴之位,阴闇虚空,比之宗庙,人死精气散越,立宗庙以收之,堂宇虚寂,阴暗无人,喻之水也。废于祭祀,则失孝道,故太阴之气感而病人,为此疾也。水为灾害,灵龟深藏,鬼哭,介虫为怪,介虫属水,气伤,故为覆藏而不见也。宗庙不祀,魂气伤怨,故鬼哭也。
《孝经援神契》云:木气生风,火气生蝗,土气生虫,金气生霜,水气生雹,失政于木,则风来应。失政于火,则蝗来应。失政于土,则虫来应。失政于金,则霜来应。失政于水,则雹来应。作伤致风,侵至致蝗,贪残致虫,刻毒致霜,暴虐致雹,此皆并随类而致也。
《桓子新论》曰:人抱天地之体,怀纯粹之精,有生之最灵者也。是以貌动于木,言信于金,视明于火,听聪于水,思睿于土。
五行之用,动静还与神通。貌恭则肃,肃时雨若,言从则乂,乂时旸若,视明则哲,哲时燠若,听聪则谋,谋时寒若,心严则圣,圣时风若,金木水火,皆载于土,雨晹燠寒,皆发于风,貌言视听,皆生于心,
《尸子》云:心者,身之君,天子以天下受令于心,心不当,则天下祸,诸侯以国受令于心,心不当,则国亡,匹夫以身受令于心,心不当,则身戮,故人心者,乃天地之精,群生之本,故政之治乱,由于君之心也。是心,圣人受命而王,莫不承天地,法五行,修五事,而御宇宙养苍生者也。其制度法式,皆五行为本,衣服威仪,朝廷俯仰,农桑播殖,施惠庆赐,木也。尊卑上下,制度礼式,封爵赏功,居高视远,火也。宫室台榭,夫妇亲戚,布德含养,禄秩赦宥,土也。兵戎器械,獀狩武备,刑罚狱禁,金也。宗庙祭祀,储积封藏,饬丧哀慕,卜筮决疑,水也。因五行而致百官,因百官而理万事,万蕝雾而四海安,是政治之所由也。其居处,服御,器用所从,莫不本乎五行,乃通治道也。
《礼记》云:春之月,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辂,驾苍龙,载青旗,衣青衣,服苍玉。夏之月,居明堂左个,乘朱辂,驾赤駵,载赤旗,衣朱衣,服赤玉。中央土,居太庙太室,乘太辂,驾黄駵,载黄旗,衣黄衣,服黄玉。秋之月,居总章左个,乘戎辂,驾白骆,载白旗,衣白衣,服白玉。冬之月,居玄堂左个,乘玄辂,驾铁骊,载玄旗,衣玄衣,服玄玉。
《考灵曜》云:春发令于外,行仁政,从天常,其时衣青。夏可以毁金销铜,使备火,敬天之明,其时衣赤。中央土,举有道之人,与之虑国,可以杀罪,不可起土功,犯地之常,其时衣黄。秋无毁金铜,犯阴之刚,用其时持兵,宜杀猛兽,其时衣白。冬无使物不藏,毋害水道,与气相保,其时衣黑。
《家语》云:孟春正月,东宫,衣青彩,鼓琴瑟,其兵矛,其树柳。仲春二月,东宫,衣乐兵如前,其树杏。季春三月,东宫,衣乐兵如前,其树李。
孟夏四月,南宫,衣赤彩,吹笙竽,其树桃,其兵戟。仲夏五月,南宫,衣乐兵如前,其树榆。季夏六月,中宫,衣黄彩,打大鼓,其树梓,其兵弓。
孟秋七月,西宫,衣白彩,撞洪钟,其树楝,其兵剑。仲秋八月,衣乐兵如前,其树柘。季秋九月,衣乐兵如前,其树槐。
孟冬十月,北宫,衣黑彩,击磬,其树檀,其兵楯。仲冬十一月,北宫,衣乐兵如前,其树枣。季冬十二月,衣乐兵如前,其树栎,论时令,以待嗣藏之宜。
《周官》云:春为牡陈,弓为前行。夏为方陈,戟为前行。六月为圆陈,矛为前行。秋为牝陈,剑为前行。冬为伏陈,楯为前行。此武备,亦依五气也。
《录图》云:君承木而王,为人青色,修颈美发。其民长身广肩,尚仁,长,皆象木也。仁,木性也。善则时草丰茂,嘉谷并生,鸟不胎伤,木气盛也。失则列星灭,色乱,禾稼不登,民多压死,木生而上出,遇土伤,则青而不得起,故压死。
承火而王,为人赤色,大目,离为目,故大,视明也。其人尖头长腰,疾敏,尚孝,长腰,取兑,敏疾,火性,离为日,日有乌,乌者,孝也。善则贤人任用,政颂平,驳马,文狐至,马,火畜,善,故来,狐亦来。失则夏霜,日是火精,失故变蚀,雨土,猝蔽光明之象,
承土而王,表其首,首大,表土也。其人广肩大足,好大笑,戏儛,广大象土,和故逸乐也。善则甘露降,醴泉并应其善。失则虫蝗生,天雨而常风,雾乱,皆土气伤,故表异也。
承金而王,为人白色,差肩耳,面方,毛也。其民白颈,长大,尚义,皆金气也。善则大贝明珠出,外国远贡珠贝,金之用,气刚,能制远人,故来贡献。失则火飞,天鸣,地坼,河溢,山崩,邪人进,虫兽为灾,火能克金,金有失,故火伐之,乃飞。
承水而王,为人黑色,大耳,坎为耳,主肾水气,故大,其民聪耳,坎水孔穴通,故聪。善则景云至,龟龙被文,皆水气为祥也。失则蟾蜍去月,民多溺死,常雨为害,皆水之忧也。
此并明治政之道,不越五行,故以备释。
第二十 论诸神
诸神者,灵智无方,隐显不测。
《孔子》曰:阳之精气为神。又曰:阴阳不测之谓神。一解云:神,申也。
万物皆有质碍,屈而不申,神是清虚之气,无所拥滞,故曰申也,语其神也。名有万徒,三才之道,百灵非一,并从五行,难可周尽。
今且论所配五行,辨吉凶者。《帝系谱》曰:天地初起,卽生天皇,以木德王。《三五历纪》云:天皇十三头。《帝系谱》曰:地皇以火德王。《三五历》云:有神人十一头,号地皇。《春秋命历序》曰:人皇九头。《宋均》注云:兄弟九人。《洞纪》云:人皇分治九州岛,古语质,故以头数言之。《陶华阳》云:此三皇,治紫微宫,其精为天皇太帝。《世记》云:天皇太帝曜魄宝,地皇为天一,人皇为太一。
《甘公星经》云:天皇太帝,本秉万神图,一星在勾陈中,名曜魄宝,五帝之尊祖也。天一太一主承神,承,犹侍也。有两星在紫微宫门外,俱侍星,天皇太帝天一,主战斗,知吉凶,甲戊庚壬,王治玉堂宫,乙己辛,王治明堂宫,丙丁癸,王治绛宫,是为三宫,太神太一,主风雨水旱兵革饥疫灾害,复使十六神,游于九宫,天一是含养万物,太一是察灾殃,是为天帝之臣,
《郑玄》注干凿度云:太一者,北辰神名,居其所,曰太帝,行八卦日辰之间,曰太一,或曰天一,出入所逝息紫宫之外,其星因以为名,天一之行,犹天子巡狩方岳,人君亦从而巡省,每卒则复,太一行八卦之宫,每四季乃入于中央,天数大分,以阳出,以阴入,阳起于子,阴起于午,是以太一下行九宫,从坎始也。
《九宫经》云:天一之行,始于离宫,太一之行,始于坎宫,天一主丰穰,太一主水旱兵饥,合十二神,游行九宫十二位,从少之多,
《六壬式经》云:十二神将,以天一为主,甲戊庚日,旦治大吉,暮治小吉,乙巳日,旦治神后,暮治传送。丙丁日,旦治微明,暮治从魁。六辛日,旦治胜先,暮治功曹。壬癸日,旦治太一,暮治大冲。此并紫微宫门外天一,太一。非紫微之内,北辰之名大帝也。
《郑玄》谬矣,太一十六神者。地主在子,阳气动于黄泉,万物孳产于地,子为阳气之首,故曰地主。
阳德在丑,阳能生万物,至丑方生,故曰阳德也。和德在东北维,此时阴阳气合,生于万物,故曰和德。
吕申在寅,吕,巨也。申,引长也。万物渐申而巨大也。故曰吕申。
高藂在卯,万物藂而高大,故曰高藂。
太阳在辰,震动已后,阳气大盛,故曰太阳,太昊在东南维。
时阳已着,昊然昭明,故曰太昊,大神在巳,万物已熟,其气翼起,故曰大神。
太威在午,阳衰阴生,形气始动,故曰大威。
天道在未,百物皆成,莫不资用,故曰天道,大武在西南维,阴气用事,万物皆伤,故曰大武。
武德在申,荠麦方生,阴怀阳性,故曰武德。
大族在酉,阴气大杀,族类皆尽,故曰大族。
阴主在戌,阳气下藏,阴气自在于上,故曰阴主,阴德在西北维,干为天也。阴气至此而极,方能生阳,故曰阴德。
大义在亥,万物于此怀任,阴无含阳,故曰大义。
又九宫十二神者,天一在离宫,太一在坎宫,天符在中宫,摄提在坤宫,轩辕在震宫,招摇在巽宫,青龙在干宫,咸池在兑宫,太阴在艮宫,太一在巳如前解,余七神,皆是星宫之名,与天一,太一行于九宫,一岁一移,九年复位,天一主丰穰,太一主水旱,天符主饥馑,摄提主疾苦,轩辕主雷雨。
《招摇主风》云:青龙主霜雹,咸池主兵贼,太阴主阴谋,又别有青龙,行十二辰,卽太岁之名也。古者名岁曰青龙,此神主福庆,太阴三岁一徙,右行十二辰,卽太岁之阴神也。后妃之象,主水雨,阴私害气,右行四孟,一岁一移,以其所至为害,故言害气,合为十二神,九宫之所用也。
又《玄女拭经》云:六壬所使十二神者,神后主子,水神,大吉主丑,土神,功曹主寅,木神,大冲主卯,木神,天刚主辰,土神,太一主巳,火神,胜先主午,火神,小吉主未,土神,传送主申,金神,从魁主酉,金神,河魁主戌,土神,微明主亥,水神,子神后者,子为黄钟君道,故称后,阳之始也。
阳动于内而未形,故称神也。丑大吉者,万物至丑,皆萌,得阳生,故大吉也。寅功曹者,万物至寅,其功已见,曹,众也。众物功既见于寅也。卯太冲者,万物至卯,其皆太冲其心皮抽萼也。辰天刚者,当斗星之柄,其神刚强也。巳太一者,纯干用事,天德在焉,故太一,神后也。午胜先者,阳气大威,阴气时动,惟阳在先为胜也。未小吉者,万物毕熟成,故为小吉也。申传送者,传其成物,送与冬藏也。酉从魁者,从斗之魁第二星也。戌河魁者,河当首也。当斗魁首也。亥微明者,水体内明,不见于外,微其阳气,至子方明也。
神后主妇女,大吉主田农,功曹主迁邦,大冲主对吏,天刚主杀伐,太一主金宝,胜先主神祀,小吉主婚会,传送主掩捕,从魁主死丧,河魁主疾病,微明主辟召,
又十二将者,天一土将,前一,腾蛇火将,前二,朱雀火将,前三,六合木将,前四,勾陈土将,前五,青龙木将,后一,天后水将,后二,太阴金将,后三,玄武水将,后四,太裳土将,后五,白虎金将,后六,天空土将,
天一已如前解,腾蛇主惊恐,朱雀主文书,六合主庆贺,勾陈主拘碍,青龙主福助,天后犹是神后,天一之妃,太阴主阴私,玄武主死病,大裳主赐赏,白虎主斗讼,天空主虚耗也。
遁甲九神者,天逢在坎,一名子经,木神,在斗居破军星,天内在坤,一名子成,水神,在斗居破军星,天冲在震,一名子翘,金神,在斗居破军星,天辅在巽,一名子文,土神,在斗居武曲星,天禽在坤,一名子公,火神,在斗居廉贞星,天心在干,一名子衰,木神,在斗居文曲星,天柱在兑,一名子违,水神,在斗居禄存星,天任在艮,一名子金,金神,在斗居巨门星,天英在离,一名子杀,土神,在斗居贪狼星,天逢已下,皆是星名,
子经者,以子午为天地之经,位既在坎,故名经也。天内子成者,坤为地,能成万物也。天冲子翘者,翘,动貌,翘在震动之象也。天辅子文者,巽为号令,有文章也。天禽子公者,居五土位,寄在坤土,为万物之父,故言公也。天心子衰者,衰,善也。干为天,慈施,故善也。天柱子违者,兑主金,金有杀伐,违天之道故也。天任子金者,艮在丑,丑,金之本也。天英子杀者,离,火也。火有烧燃之义也。
《遁甲经》云:天逢宜安边保固,天内宜宗道结友,天冲宜出军伏仇,天辅宜修礼设教,天禽宜请福除恶,天心宜避病求药,天性宜匿屯守固,天任宜庆谒通财,天英宜远行作乐,
九神之名,上并云天,下皆曰子者,此神属于北斗,皆隶于天故也。子者,美称,以此神尊美故也。
《孔子》元辰云:北斗第一神,字希神子。第二神,字贞文子。第三神,字禄存子。第四神,字世惠子。第五神,字卫不邻子。第六神,字微惠子。第七神,字大景子。此亦并称子也。
《春秋佐助期》云:第一星神,名执阴,姓颈梁。第二星神,名斗谅,姓伊偊当。第三星神,名拒理,姓英领许。第五星神,名防仵,姓鸡尹堵。第六星神,名开宝,姓蚩,一名苍儿部。第七星神,名招,姓肥脱络冯。七星之名,并是人年命之所属,恒思诵之,以求福也。
《黄帝八神图》云:干神轩辕,天承相使,舍于辰星,兑神时刑,北斗之使,舍于牛星,主轩研,坤神招摇,天之上公使,舍于角星,主杀害,离神昊时,天之游徼使,舍于翼星,巽神天候,天执法使,舍觜星,震神雷公,大阴之候使,舍于七星,艮神曲隆,天候东明之使,舍于奎星,坎神咸池,天雨师使,舍于井星,主雨,此八使之神。
妇人产乳,忌低向之,此亦九宫之神,神既清虚,游无定所,故在宫间牙时有不同,既八卦配于五行,故附此而录,诸神占候之法,各有别注,不劳于此委碎,名字之义,故以略谈。
至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岳渎,井灶衡门,爰及人身,诸神非一,帝王之所崇祭,百姓之所祈祷。
如此之例,名数甚多,其于五行,更无别义,故不备说,又,卜筮所用杀历诸神,正是左右岁月之闲,逆顺季孟之际,亦无俟于具谈,宁劳曲解,此前诸神,占候之网维,三才之理要,故以次述。
第二十一 论五帝
遂古以来,所论五帝,凡有三种。
《河图》云:东方青帝,灵威仰,木帝也。南方赤帝,赤熛怒,火帝也。中央黄帝,含枢纽,土帝也。西方白帝,白招拒,金帝也。北方黑帝,叶光纪,水帝也。
《陶华阳》云:有皇伯,皇仲,皇叔,皇季,皇少,兄弟五人,卽灵威仰等,此五帝,并天上神,下治于世,综理神鬼,次第相接,治太微宫,其精为五帝之座,五星随王受气,卽明堂所祭者也。故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礼记》曰:春之月,其帝大皥。夏之月,其帝炎帝。中央土,其帝黄帝。秋之月,其帝少皥。冬之月,其帝颛顼。
东方大昊,庖羲氏,主春,苍精之君。南方炎帝,神农氏,主夏,赤精之君。中央黄帝,轩辕氏,主四季,黄精之君。西方白帝,金天氏,主秋,白精之君。北方黑帝,颛顼氏,主冬,黑精之君。
《易》曰:帝出于震,此盖人帝之始,始于伏羲,五行之次,以木为先,四时相易,以春为首,故庖羲为五帝之先也。又诸史以少昊,颛顼,高辛,唐,虞,谓之五帝,此盖自舜以前,五行相承为帝也。
《易》经乃上取伏羲,下至虞舜,不言中闲三帝者,以其因修,无所造作,何以得言之,故不论也。大昊帝庖羲者,姓风也。母华胥,履大人迹而生于成纪,蛇身人首,以木德王天下,为百王先,
《易》曰:帝出于震,震木东方主春,象日之明,故曰太昊。因象龟文而画八卦,为罔罟以田渔。古者人畜相食,为害者多。帝观蜘蛛之网,教民取牺牲,以充庖厨,故曰庖牺。
是谓羲皇,后世音谬,谓之伏牺,或云宓羲,一号雄皇氏。《孝经钩命决》云:伏羲,日角珠衡戴胜。《礼含文嘉》云: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龟书,伏羲则象作八卦。
炎帝神农氏,姓姜,母任姒,名女登。感神龙而生帝于常年,人身牛首,以火承木,位南方,主夏,故曰炎帝。
作耒耜,始教民耕农,尝别草木。令人食谷以代牺牲之命,故号神农。一号魁氏,是为农皇。《礼含文嘉》云:神农作田道,就耒耜,天应以嘉禾,地出以醴泉。
黄帝轩辕氏,姓姬,母附宝,见大电光绕北半斗枢星,明照郊野。感而生帝于寿丘,以土承火,位在中央,故曰黄帝。治五气,设五帝,始垂衣裳,作舟车,造屋宇。古者巢居穴处,黄帝《易》之以上栋下宇,以蔽风雨,故号轩辕。亦云:居轩辕之丘,因以为号,一号帝鸿氏,或归藏氏,或有熊氏。春秋《文耀钩》云:黄帝龙颜,得天庭法,中宿,取象文昌。《礼含文嘉》云:黄帝修兵革,以德行,则黄龙至,凤凰来仪。
少昊金天氏,姬姓,名挚,字青阳。母女文节,有大星如虹,下流华渚,梦接意感。生帝以金承土,故曰金天,卽图谶所谓白帝朱宣也。位在西方,主秋,金有光明,居小阴位,故曰少昊,
《文耀钩》云:帝挚载干,是谓清明,发节移度,盖象招摇,颛顼高阳氏,姓姬,母景仆,见摇光贯月如虹,感而生帝于若水,以水承金,位在北方,主冬,故号颛顼。《文耀钩》云:颛顼并干,上法月参,集威成纪,以理阴阳。此五帝,既礼所配五方者也。帝喾高辛氏,姬姓,生而神异,自言其名曰逡。以木承水,五行名官,故号高辛。
《帝王世纪》云:高辛齿,有圣德,能顺三辰,帝尧陶唐民,祁姓,母庆都,出洛渚,遇赤龙,感孕十四月,而生帝于丹陵,名放勋,以火承木,其兄帝挚,封之于唐,故是号陶唐氏。
《文耀钩》云:尧眉八彩,是谓通明,历象日月,陈剬考功。
《礼含文嘉》云:尧,广被四表,致于龟能,帝舜有虞氏,姓姚,母握登,见大虹,意感,生帝于姚墟,名重华,字都君,目重瞳子,故名重华,以土承火,尧封之于虞,故号有虞氏,设五色之服。
《文耀钩》云:舜重瞳子,是谓谅,上应摄提,以统三光。《礼含文嘉》云:舜损己以安百姓,致鸟兽鸧鸧,凤凰来仪,此三帝。并少昊,颛顼,共为五帝。史记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黄帝以下为五帝。《帝王世纪》以羲皇,神农,黄帝,为三皇,少昊已下为五帝。
今案《礼记》,郊配五德,自伏羲至颛顼为五帝,是其正位,所以然者,《易》称帝出于震,盖五德之首也。以次而行,至颛顼则五德数终,若以少昊为首,则金非五德之先,若以黄帝为首,土居中央,本非创始,故从木为先,伏羲为五德之首,《易》言是也。其帝喾已下,皆行次相承也。
上帝有五,灵威仰等姓氏事,伏羲年代久远,典籍遗漏,不可具释,然五德相承,谓受天明命,必豫符瑞,以明会昌,若应命之主,皆承太微五帝之精,以诞于世,必有先征,示其萌兆也。
木王则苍帝之子,火王则赤帝之子,土王则黄帝之子,金王则白帝之子,水王则黑帝之子,
故《录图》云:东方苍帝,体为苍龙,其人长头面,大角,骨起,眉,背丰博,顺金授火。
南方赤帝,体为朱鸟,其人尖头,圆面,方颐,张目,小上广下,须髥偃胸,顺水授土。
中央黄帝,体为轩辕,其人面方,广颡,兑颐,缓唇,背丰厚,顺木授金。
西方白帝,体为白虎,其人方颡,直面,兑口,大鼻,小角,顺火授水。
北方黑帝,体为玄武,其人夹面,兑头,深目,厚耳,垂腹,反羽,顺土授木,
此并象五行之符,依其行次,以相传授也。
《感精符》云:苍帝,望之广,视之博。赤帝,望之火,煌煌燃,视之尖上。黄帝,望之小,视之大,广厚正方。白帝,望之明,视之茂。黑帝,望之巨,视之穉。
《元命苞》云:苍精用事,象岁星,赤精用事,象荧惑,黄精用事,象镇星,白精用事,象太白,黑精用事,象辰星,此皆五德之依五行,子母相传也。
非其次者,必有克代而不终也。秦以金德代周,二世而仁,汉以火行继周,代秦伪金,故其祚长远,若是其行次者,则有符瑞也。
春秋《元命苞》云:尧火精,故庆都感赤龙而生。
汉以《孔子》获麟得图书云:姬周亡,火曜,刘起,帝卯金,故高祖斩白蛇。
而《神母哭》云:赤帝子杀我白帝子,光武感赤伏符而中兴,此皆火德之征也。四行所感,例皆如此,往代帝王,符瑞非一,不可具述。今略论五帝配五行如此。
第二十二 论诸官
自三五已来,纪官无定,皆因符瑞,名号不同。或以鸟龙,或以云火,莫不仰观俯察。因事而置事,虽时世不一。五行无爽,至于颛顼。以人事纪官,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北正黎。司地以属民,于是神民不离。高辛氏立,五行名官。
以勾芒为木正,祝融为火正,蓐收为金正,玄冥为水正,后土为土正,
分掌其职,少皓氏有四子,重,该,修,熙,重为勾芒,木官之神,该为蓐收。金官之神,修,煕,并为玄冥。水官之神,颛顼氏子曰黎,为祝融。火官之神,共工氏子曰勾龙,为后土。土官之神,此五神,生而为上公,死为贵神,别称五祀,已配五行。
《周书》云:武王营洛邑未成,四海之神皆会。
曰:周王神圣,当知我名,若不知,水旱败之,明年,雨雪十余旬,深丈余,五大夫乘车,从两骑,止王门。
《太公》曰:车骑无迹,谓人之变,乃使人持粥,进之曰:不知客尊卑何。
《从骑》曰:先进南海御,次东海御,次北海御,次西海御,次河伯,次风伯,次雨师,武王问太公,并何名。
《太公》曰:南海神名祝融,东海神名勾芒,北海神名玄冥,西海神名蓐收。
《礼记》月令云:春之月,其神勾芒,夏之月,其神祝融,中央土,其神后土,秋之月,其神蓐收,冬之月,其神玄冥是也。
此五方之神,以配五行,又,黄帝置三公之职,以象三台星,风后配上台,天老配中台,五圣配下台,
置左右二监,此亦五行之谓也。四司分掌四方,卽四时之法也。尧以羲和四子,分掌四时方岳之职,谓之四岳,
《太公》曰:太师者,心腹之臣,所使是人之英,故曰前疑,常立于前,决疑事也。
太史者,耳目之臣,所使视听,是人之后,故曰后承,常立于后,承主之过,取验于天。
太傅者,爪牙之臣,所使守卫,是人之杰,故曰左辅,辅人主缺事,立于左,拒君之难。
太保者,羽翼之臣,所使察伺,是人之警,故曰右弼,常立于右,弼人主之邪,四辅既立,王者安而无为,百姓济而无害,若四辅不具,犹格虎无备,济河无舟,若王者不知古今之务,远方之纬,不谋于诸侯,不达言语,动作不合于制,太师争之,不知天变,星历之运,天官动静,钟律之音,山川怪异,不善灾害,太史陈天文以争之,发号令,不应先王法度,与大臣无礼,枉道于民,处刑不平,独信自专,临政不庄,又不恤臣仆,太傅争之,升车不应和鸾,揖让不中磬佩,淫燕驰骋,沈冒酒色,宗庙不敬,舆服失度,朝廷无节,太保争之,此则四时之官,四岳之分职,前疑主夏,后承主冬,左辅主春,右弼主秋,唐虞之时,官名已百,
《商书》云:百僚师师,夏殷定名为百二十,以应天地阴阳之大数也。故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三三相参,合有百二十也。
《帝王世纪》云:殷汤问伊挚曰:古者立三公,九卿,大夫,元士者何,
挚曰:三公以与主参王事,九卿以参三公,大夫以参九卿,元士以参大夫,故参而又参,是谓事宗,事宗不失,内外若一。
又曰:相去几何,挚曰:三公,智通于天地,应变而无穷,辨于万物之情,其言足以调阴阳四时,而节风雨,
如是者,举之以为三公,故三公之事,常在于道,
九卿者,不出四时,通沟渠,修堤防,树种五谷,通于地理,能通利不利。
如此者,举以为九卿,故九卿之事,常在于德。
大夫者,出入与民同象,取去与民同解,通于人事,行内举绳,不伤于言,言足法于世,不害于身,通关梁,实府库。
如是者,举以为大夫,故大夫之事,常在于仁。
元士者,知义而不失期,事功而不独专,中正强谏,而无奸诈,在私立公,而可立法度,
如是者,举以为元士,故元士之事,常在于义,道德仁义定,而天下正矣。
又曰:三公,股肱之臣,九卿,手足之臣,大夫,筋脉之臣,元士,肌肉之臣。
《孔子》曰:三公象五岳,九卿法河海,二十七大夫法山陵,八十一元士法谷阜,三公在天为三能,九卿为北斗,少微之比为大夫,郎位之类为元士,合百二十,大数存焉。
《合诚图》云:天不独立,阴阳俱动,扶佐立绪,合于二六,以三为举,故三能六星,两两而比,以为三公,三三而九阳精起,故北斗九星,以为九卿,三九二十七,
故有摄提,少微,司空,执法,五诸侯,其星二十七,以为大夫,九九八十一,故内列,倍卫,阁道,郎位,扶匡天子之类,八十一星,以为元士,凡有百二十官,下应十二月,数之经纬,皆五精流气,以立官延,
《尚书》曰: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弗必备,惟其人,
《淮南子》曰:举天下之高,以为三公,一国之高,以为九卿,一县之高,以为二十七大夫,一乡之高,以为八十一元士,
《感精符》曰:三公非其人,则山崩,三能移,九卿非其人,则江河溃,辅星角,大夫非其人,则丘陵偃墀,少微等有变,元士非其人,则谷阜毁,扶匡失,是以王者仰视象于天,俯察法于地,中择贤能以任之,任得其人,则国昌民安,任非其人,则邦危民弊,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此喻三公失人,如鼎折足,不堪容着也。
《周官》云: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冢宰主会计,司徒主土地,宗伯主礼乐,司马主兵戎,司寇主刑罚,司空主造作,
《孔子》曰:冢宰之官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马之官以成圣,司寇之官以成义,司空之官以成礼,以之道则国治,以之德则国安,以之仁则国和,以之圣则国平,以之礼则国定,以之义则国成,故属不理,分体不明,法正不一,百事失纪曰乱,乱则饬冢宰,地宜不殖,财物不蕃,万民饥寒,教化不行,风俗漂乱,人民流散,曰危,危,则饬司徒,父子不亲,长幼失序,君臣上下,乖离异志,曰不和,不和,则饬宗伯,贤能而失官爵,功劳而失赏禄,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不平,则饬司马,刑罚暴乱,奸邪不胜,曰不义,不义,则饬司寇,度量不审,举失蕝雾,都鄙不修,财物失所,曰贫,贫,则饬司空,故古之王者,常以季冬考德正法,以观治乱,德盛者,则修法,德不盛者,则饬政,故法与政,盛而不衰,
《淮南子》天文篇云:东方为田官,南方为司马,西方为大理,北方为司空,中央为都官,
《春秋繁露》云:木司农,火司马,土司空,金司徒,水司寇,此并配五行也。
《周官》以冢宰计会,司徒土地,并中央之义,与《淮南》《繁露》意同,春官主礼乐者,礼齐上下,乐和人情,皆是仁也。
故云:宗伯之官,以成仁,仁属木,东方也。
《淮南》《繁露》,并主农者,取春是农之本也。夏官主兵戎者,火气猛烈,兵之象也。然刑罚归于司寇,司马以礼节齐之,主而不用刑也。
《淮南》《繁露》并同,秋官主刑罚者,金之本性,主杀伐也。淮南大理,亦主刑也。繁露为司徒者,名异事同,故云:因时之威,以成大理,司徒冬官主造作者,冬时万物收藏,百工咸归其所,故造器用,以供王事,淮南说同,繁露以为司寇者,谓执法之官,须平直之人,如水能平均也。
故云:执法阿党不平,则诛之,故土胜水,是其水取平直之意也。虽五运递兴,官名世革,而五行用事,其理齐同,所以禹平洪水,身任司空,九土纳赋,伯夷秩宗,必备三礼,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咎繇士师,明用刑典,如此分职,则《周官》臣是也。自古已来,官数起自于三,极八十一者,阳成于三,极于九,故三公而九卿,九九八十一,黄钟律之极数也。故尊官取其初数,卑官者取其末数,所以不云一者,一是元气,属于天子,故号天子为元首,以其一无二也。
《尚书》曰:元首明哉,臣非元一,故自三而起。周止六卿者,以为通六合,因六无,而设六府也。
此乃时代异,故非越五行,又三代命官,皆止于九,故士有三等,下士一命,中士二命,上士三命,大夫三等,下大夫四命,中大夫五命,上大夫六命,卿已上亦三,少卿七命,大卿八命,公则九命,三三而九,亦以阳之正数也。
末代以命为品,亦不过九,但以一为尊官,九为卑官,取命,是出自上命,秩下官名,故以多者为重,品是品其次第,一既居先,故以一为贵,此并方位及数配五行,今次为论支干为官者,《洪范》五行传云:甲为仓曹,共农赋。乙为户曹,共口数。丙为辞曹,共讼诉。丁为赋曹,共狱捕。戊为功曹,共除吏。己为田曹,共群畜。庚为金曹,共钱布。辛为尉曹,共本使。壬为时曹,共政教。癸为集曹,共纳输。
子为传舍,出入敬忌。丑为司空,守将班治。寅为市官,平准卖买。卯为乡官,亲事五教。辰为少府,金铜钱布。巳为邮亭,行书驿置。午为尉官,驰逐追捕。未为厨官,百味悉具。申为库官,兵戎器械。酉为仓官,五谷畜积。戌为狱官,禁讯具备。亥为宰官,闭藏完具。
支干配官,皆从其五行本体。意略可解,不劳繁述。
《翼奉》云:肝之官尉曹,木性仁,尉曹主士卒,宜得仁。心之官户曹,火性阳,户曹主婚道之礼。肺之官金曹,金性坚,主铜铁。肾之官仓曹,水性阴凝藏物,仓曹冬收也。先王以冬至闭关,不通商旅,慎阴无也。脾之官功曹,土性信,出禀四方,功曹事君,以信授教四方也。
尉曹,以狱司空为府,主士卒,狱闭逋亡,与之奸。则螟虫生,木性静,与百性通,则鱼食于民,从类故虫。
户曹,以传舍为府,主名籍,传舍主宾客,与之奸。则民去乡里,户曹主民,利户口,夺民利。故悉去之。
仓曹,以厨为府,主廪假,厨主受付,与之奸。则贼盗起,仓曹收以民租,侵克百姓穷。故功曹以小府为府,与四曹计议,小府亦与四府则用,故小府仓出纳,主饷种。
功曹,有二府,所以为五官六府,游徼,亭长,外部吏,皆属功曹,与之奸。则虎狼食人,功曹职在刑罚,内为奸。故虎狼盗贼杀夺于民,上奸下乱也。
金曹,以兵贼啬夫为府,主讨捕,与之奸,则城郭盗贼起,两偏施,金曹主市租侵夺,故上下相承,故市贾不平。
此并从五行,以五藏配六府也。既并名官,故于此释。
第二十三 论诸人
第一 论人配五行
《礼记》,礼运篇云: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文子》曰: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是以禀天地五行之气而生,为万物之主,配二仪以为三才,然受气者各有多少,受木气多者,其性劲直而怀仁,受火气多者,其性猛烈而尚礼,受土气多者,其性宽和而有信,受金气多者,其性刚断而含义,受水气多者,其性沈隐而多智,五气凑合,共成其身,气若清叡,则其人精俊爽如也。昏浊,则其人愚顽,
《老子》云:阴阳精气为人,气有厚薄,得中和滋液,则生肾智人,得错乱浊辱,则生贪淫人,
《禄命书》云:金人刚强自用,木人多华而雅,水人开通智慧,火人自贵性急,土人忠信而直。
《周书》云:人感十而生,天五行,地五行,合为十也。天五行为五常,地五行为五藏。故《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者也。
《家语》曰: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数十,故人十月而生,
《文子》云:人受天地变化而生,一月而膏,二月而脉,三月而胞,四月而肌,五月而筋,六月而骨,七月而成形,八月而动,九月而躁,十月而生,形骸已成。
五藏乃形,外为表,中为里。头员法天,足方象地。天有四时,五行九星。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窍,三百六十节。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喜怒哀乐。
《淮南子》及《文子》,并云:胆为云,肺为气,脾为风,肾为雨,肝为电。与天相类,而心为主。耳目者,日月也。气血者,风雨也。
《素问》云:夫人法天地,故圣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藏。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咽。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
《左慈相决》云:人头员以法天,足方以象地。左目为日,右目为月。左眉为青龙,右眉为白虎。鼻为勾阵,伏犀为朱雀,玉枕为玄武。
又云:前为朱雀,后为玄武。左为青龙,右为白虎。是曰四体,头为勾陈,是身之主。
又曰:左耳后为太山,右耳后为华山。额为衡山,顶后为恒山,鼻为嵩高山。
《相秘诀》云:额为衡山,头为恒山,鼻为嵩高山,眉为岱山,权为昆仑山,二仪象天地,三亭法三才,四渎主四时,五官应五行,六府从六律,七门配七星,八节取八风,九候比九州岛,十指应十日,十二德象十二月,二十八节应二十八宿,
《家语》云:人生三月微昫,然后目能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朞而膑,然后能行,三年顖合,然后能言,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变,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是以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十六精通,然后能化,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十四而化,礼,男子二十而冠,有成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而笄,而许嫁,有成人母之道,此皆从天地五行之大数也。
《文子》曰:昔者中黄子云:天有五行,地有五岳,声有五音,物有五味,色有五章,人有五位,故天地之闲,二十有五人,上五有神人,真人,道人,至人,圣人。次五有德人,贤人,善人,中人,辨人。中五有仁人,礼人,信人,义人,智人。次五有仕人,庶人,农人,商人,工人。下五有众人,小人,驽人,愚人,完人。上五之与下五,犹人之与牛马也。
圣人者,以目视,以耳听,以口言,以足行。真人者,不视而明,不听而聪。
不言而云:不行而从,故圣人之所动天下者,真人未尝遇焉。贤人之所矫世俗者,圣人未尝观焉。所谓道人者,无前无后,无左无右,万物玄同,无非无是。
《文子》发言二十五人,论止有四,未为具释,今依诸经书略解,上五有谓人者。
《孔子》曰:阴阳不测之谓神。
《曾子》曰:阳之精气为神,神以灵智为义,谓灵智其照如神,故曰神人也。
《孔子》曰:尧之智如神,真人者,性合乎道,有若无,实若虚,明白太素,至极弊然无为,故曰真人,
道人者《孔子》曰:其德大乎天地,其量总乎日月,莫之能测者,有此德量,故曰道人,至人者,真直为素,守一不移,善恶不能回其虑,荣辱不能动其心,故曰至人,圣人者,
《家语》曰:德合天地,变通无方,穷万事之终始,协万品之自然,敷其大道,遂成情性,明并日月,化行若神,民人不知其德,覩者不识其善,此谓圣人也。
《庄子》曰: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明于变,谓之圣人,次五德人者,德被于物,使百姓各得其所欲,日用而不知,兼利无择,与天地合,
《易》曰: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鬼神合其吉凶,此谓德也。贤人者,智周万物,动静合理,
《孔子》曰:好恶与民同情,取舍与民同统,行中规矩,言可法则,为匹夫而不怨,在诸侯而不骄,道足化于百姓,而不伤于身,施财天下,不贫,此贤人也。善人者,见善如不及,言满天下无口过,
《孔子》曰:躬行忠信,而心不怨,不置仁义,志意广博,而色不伐,思虑明达,而辞不争,笃行信道,自强不息,犹然如将可越而不可及,此君子人也。又谓善人,
中人者,一心以事主,进思尽忠,退思补过,顺美匡恶,犯而无隐,先公后私,不伐其劳,此中人也。
辨人者,智思无穷,情鉴善恶,问无碍滞,巧言如流,去邪从正,无有可匿,此辨人也。
中五仁人者,为上不侈其功,为下不羞其陋,慈施恻隐,终而不衰,此仁人也。
礼人者,分别尊卑,廉让谦谨,为上恭敬,为下思敬,此礼人也。信人者,诚实不欺,片言折狱,达不肆意,穷不《易》操,此信人也。义人者,决断分了,一度顺理,从善屏恶,事无碍滞,此义人也。智人者,识达谋虑,鉴察物情,能知萌兆,豫覩善恶,此智人也。次五士人者,
《孔子》曰:知不举多,必审其所由,言不务多,必审其所谓,心有所定,计有所守,虽不能尽道术之本,必有从行也。虽不能遍百善之美,必有所虑也。行既由之,智既知之,言既得之,则性命形骸之不《易》也。富贵不足以益,贫贱不足以损,此士人也。庶人者,未入仕位,犹居垄亩之闲,或始解褐,未沾品命,
《周礼》云:庶人,在官者始入秩也。此谓庶人也。
农人者,用天之道,因地之利,春耕秋收,常在稼穑,此曰农人也。
商人者,负贩市,随时鬵货,贵贱相《易》,以资产业,此商人也。亦曰贾人也。
工人者,雕斵伎巧,备诸器用,造新修故,以力货财,此曰工人,下五众人者,凡杂云众人,豫让曰:范中行氏以众人遇我也。
小人者,卑鄙行恶,此曰小人。《孔子》曰:桀纣虽帝王,其犹小人也。《文子》曰:中绳,谓之君子,不中绳,谓之小人。
君子虽死,其名不灭,小人虽得势。其罪不除,驽人者,驽,钝也。亦罪隶为名,古者,有罪为奴。
《尚书》曰:予则奴戮汝,罪之也。纣以箕子为奴,亦戮辱也。马有驽者,以其钝也。愚人者,嚚闇无知,菽麦不辨,谓之愚人,
《孔子》曰:其知可及,其愚不可及者,以其禀昏浊之气而生,非学所得也。亦曰庸人,
《孔子》曰:心不存始终之规,口不吐训格之言,又不择贤以托身,不力行以自定,见小闇大,而不知所伤,从物如流,而不知所仇,此庸人也。肉人者,狂痴无识,痛痒莫分,虽能动静,与完不异,是谓肉人。
此二十五等人,由禀五行之气,各有优劣,故有多等,善恶不同,今且分为四品,其神真道至圣德贤七者,受王气而生也。
善中辨仁礼信义智八者,相气而生也。士庶农商工五者,休气而生也。众小驽愚完五者,囚气而生也。王气当其盛时,故最灵圣,相气微劣于王,故自善忠已下伏王政,休气已衰,故当仕庶之例,囚气最劣,故当众小之流,
《文子》以上返下,喻人比畜,亦近之矣,然此五气,有清有浊,有正有邪,有初有末,若得正气,虽在卑劣,方为大善,若受卑气,虽居尊胜,众兴大恶,至如桀覆夏宗,纣亡殷族,周衰幽厉,汉灭桓灵,此则处尊兴恶者也。负鼎于殷庙,垂钓于磻溪,商贾南阳,饲牛车下,当此之时,其善未见,及登师辅,仁圣并彰,此岂非卑下而能宏济,其贤德已上,气正无邪,故居最上,然气之初也。龄齿终长,气之末也。命相短促,此四气又有四别,若上清秀,灵智愈高,上而浊污,乃须修饬,下而清秀,琢磨方以为器,加之昏浊,朽木不可复雕,兼贵贱,富贫,好丑,善恶,性情,年命,乃有万途,并五行气感所致,
今且就《文子》论其二十五等,以为阶差,自外诸徒,难以具辨,知人则哲,惟帝其难,非明圣者,孰能辨识,
《禄命决》云:王气中生者,其人王相,宜爵禄,相气中生者,其人多官,死气中生者,其人多疾病短命,此并论其生月,当五行气盛衰时也。况其禀受气者,其人形质,情性,骨肉,藏府,皆象五行,
《相书》云:木人,细长,直身,火人,小头,丰下,短小,土人,员面,大腹,金人,方面,兑口,水人,面薄,身偏,蛇行。
木人,青色真,有白是害气。火人,赤色真,有黑是害气。土人,黄色真,有青是害气。金人,白色真,有赤是害气。水人,黑色真,有黄是害气。
配日,则甲乙为皮毛,丙丁为爪筋,戊己为肉,庚辛为骨,壬癸为血脉。
配卦,则干为头,离为目,坎为耳,兑为口,坤为腹,巽为手,艮为股膝,震为足,其藏府性情,各有别解。然人居天地之内,在山川之中,各随方位,形性不等。
所以东夷之人,其形细长,修眉长目,衣冠亦尚狭长,东海句丽之人,其冠高狭,加以鸟羽,象于木枝,长目者,目主肝,肝,木也。故细而长,皆象木也。
南蛮之人,短小轻壑,高口少髪,衣冠亦尚短轻,高口者,口人中主心,心,火也。火炎上,故高,炎上,故少发也。
西戎之人,深目高鼻,衣而无冠者,鼻主肺,肺,金也。故高,目,肝也。肝为木金之所制,故深,金主裁断,故发断无冠。
北狄之人,高权被髪衣长者,权主肾,肾,水也。故高权,被髪者,象水流漫也。衣长,亦象水行也。
中夏之人,容貌平整者,象土地和平也。其衣冠车服备五色者,象土包含四行也。
《孔子》曰:东僻之人曰夷,精以侥。南僻之人曰蛮,信以朴。西僻之人曰戎,顽以刚。北僻之人曰狄,肥以戾。中国之人,安居和味。
《帝王世纪》云:尧流共工于幽州,以窜北狄。迁三苗于三危,以窜西戎。放驩兜于崇山,以窜南蛮。殛鲧于羽山,以窜东夷。
《春秋文耀钩》云:气随人形,故南方至温,其人大口,象气舒缓也。北方至寒,其人短颈,象气急缩也。东方川谷所经,其人小头兑形,象木小上也。西方高土,日月所入,其人面多毛,象山多草木也。中央四通,雨露所施,其人面大,象土平广也。
《家语》云:孔子曰:坚土之人刚,弱土之人柔。墟土之人大,沙土之人细。息土之人美,耗土之人丑。南方有不死之草,北方有不释之冰,东方有君子之国,西方有刑残之尸,中土多圣人,皆象其气也。
故曰:山气多男,泽气多女,水气多瘖,风气多聋,休气多癃,木气多伛,岸下湿气多肿,正气多力,险阻之气多瘿,寒气多寿,热气多夭,谷气多痹,气多狂,衍气多仁,陵气多贪,轻土多利起,重土多迟钝,急水人轻,迟水人重,此并随阴阳五行之气,故善恶斯别.
第二 论人游年年立
游年凡有三名,而为二别,三名者,一游年,二行年,三年立,游年之名,皆以运动不住为义,以其随岁行游,不定一所也。年立卽是行年,立者,是住立为义,以其今年立于北辰也。就人而论,常行不息,故谓曰行,就岁而论,今之一岁,年住于此,故谓之立,二别者,游年从八卦而数,年立从六甲而行,六甲者,男从丙寅左行,女从壬申右转,并至其年数而止,卽是行年所至,立于其处也。若欲算知之者,男以实年加二算而左数,女以实年加一算而右数,并从甲子旬始,尽其算,卽是立处也。所以男从丙寅数,何者,日生于寅,日为阳精,男从阳,故取日,丙为太阳,故取丙以配寅,女从壬申数,何者,月生于申,月为阴精,女从阴,故取月,壬为太阴,故取壬以配申,阳故左行,阴故右转,《孔子》元辰经云:若甲子旬,男从丙寅,女从壬申,甲戌旬,男从丙子,女从壬午,甲申旬,男从丙戌,女从壬辰,甲午旬,男从丙申,女从壬寅,甲辰旬,男从丙午,女从壬子,甲寅旬,男从丙辰,女从壬戌,皆曰行年,此并候病之法,非通常用,游年者,男一岁,数从离起,左行,八卦二则在坤,三则在兑,四则在干,五则在坎,六则在艮,七则在震,八则在巽,巽不受八,进而就离,离则是八,坤卽九,兑卽十,以次而数,一若至坤,坤不受一,还退就离,故至十数,皆在政方也。女年一,从坎右行,亦如离法,艮不受八,干不受一,皆归于坎,所以巽不受八,坤不受一者,坤巽依位,并夹离宫,巽是阳位,有进义而无终义,八是卦之终数,故不受之,前以付离,坤是阴位,阴有退而无进,退则须灭,不敢当其阳始之数,故退让就离,干不受一,艮不受八者,干是阳也。又为天也。自在其始,始是一义,重则数偶,数偶则成阴,故以付坎,艮是阴也。艮又为山,山则是终,游年历行八卦,卦数于八,终卽止也。自有其终,理不重受,故付坎,或问云:天一之行,以坎为一宫,离为九宫,八卦游年,乃以离为一宫者,何,荅曰:天一于天下,九州岛之事,故从始一而行,游年于人,年命之事,故以终九而起命,女游年从坎,男以德苞终始,故九一并数,起太阳之位,女以阴生阳,故从其创始阴位而行,坎位本一,受数一起,共为二,阴数也。游年所至之卦,因三变之,一变为祸害,再变为絶命,三变为生气,生气则吉,祸害,絶命则凶,吉则可就其方,凶则宜避其所,祸害者,以其相克害也。如干初九,甲子水,变成巽,巽初六,辛丑土,是飞辰来克伏辰也。坎初六,戊寅木,变成兑,兑初九,丁巳火,是飞伏相害也。绝命者,以其卦体被克制也。如震变为兑,金克木也。艮变为巽,木克土也。生气者,以其相生同体也。如干变成兑,体同金也。震变成离,木生火也。祸害,绝命,亦有厌行,以其卦所至相制者禳之,如冲火以避兵火,悬一柏木而攘震死,此并五行相制之验也。游年,年立,卽是人之年命,皆配五行,故于此而释之。
第二十四 论禽虫
第一 论五灵
凡含生蠢动,有知之数,莫不藉五气而成性,资阴阳以立形,故有陆处水居,潜见道别,游翔飞走,驽骏不同,皆由气之清浊,禀性深浅。
《考异邮》云:含牙戴角,着脰垂芒,皆为阴也。阴有杀气,故备有爪牙之毒,螫虿之类也。飞翔羽翮,柔善之兽,皆为阳也。阳有仁气,无杀性也。
《家语》云:龁吞者,八窍而卵生,龃者,九窍胎生,昼生似父,夜生类母,至阴者牝,至阳者牡,皆气使然也。
凡是蠢动之物,并为虫类。今略分三种,一曰禽,二曰兽,三曰虫。有羽飞者为禽,有四足走者为兽。无羽足者为虫。
至如蜉蝣之羽。蟭蟟之翼,飞百足,蚊蚋六手,此虽有羽足,犹是虫例,其朝生暮死,腐秽蛊湿,此皆因变化,随类生者,亦并虫也。
《考异邮》云:虫入日而化微,故令促,又鸟鱼二名,于此二者,其号虽别,鸟则飞翔,卽是禽也。鱼则潜游,虫之属也。
《家语》云:鸟,鱼生于阴,而属于阳,故皆卵生,鱼游于水,鸟游于云,所以立冬则燕雀入海,化而为蛤,本其类也。
禽名通于兽,兽名不通于禽,故知禽有趋地之能,兽无飞空之用。然此三等,名例甚多,不可具释。今且先论五灵,次配卦及三十六禽。
《家语》云:羽虫三百六十,凤为之长。毛虫三百六十,麟为之长。甲虫三百六十,龟为之长。鳞虫三百六十,龙为之长。倮虫三百六十,人为之长。
又曰:毛虫之精曰麒麟,羽虫之精曰凤,介虫之精曰龟,鳞虫之精曰龙,倮虫之精曰圣人,毛虫西方,羽虫南方,甲虫北方,鳞虫东方,倮虫中央,此则皆称虫也。
五灵总为诸虫之首,今止言其四,以人处中央者,谓有性情之物,人最为主故也。灵者,神灵之义,五禽于虫兽之中最灵,故曰五灵。
《礼记》月令云:春,其虫鳞。《郑元注》云:龙蛇之属。夏,其虫羽,飞鸟之属。中央,其虫倮,虎豹浅毛之属。秋,其虫毛,狐狢之属。冬,其虫介,龟鳖之属。
又云:国君行,前朱雀,后玄武,左苍龙,右白虎,
《尚书》,刑德放言,东方。春,苍龙,其智仁,南方。夏,朱鸟,好礼,西方。秋,白虎,执义,北方。冬,元龟,主信。会中央土之精,礼运则不论五德,止辨四灵而已。
《钩命诀》云:失仁则龙麟不舞,失礼则鸾凤不翔,失智则黄龙不见,失义则白虎不出,失信则元龟不见,
《礼记》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
《左传》云: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
《礼》云:麟凤龟龙,不见有虎,于金行称虎,义则不足,前朱雀,后玄武,是同,其余三虫,并有差异。
《元命苞》云:离为凤,又言,凤火精,灵龟生水,玄武,主北方,此同,礼说唯龙麟虎三者,不同,左青龙,右白虎,旧说不疑。
《衍孔图》以麟为木精,龙则非木,大戴礼以麟为毛虫,麟复成金,麟若为金,虎则无用。
《公羊高》以麟为木精,木生于火,
《夫子修春秋》,至麟而止,岂知为汉之瑞。今所不埶,案蔡邕月令章句言,天官五兽。
左苍龙,大辰之貌。右白虎,大梁之文。前朱雀,鹑火之体。后玄武,龟蛇之质。中有大角轩辕,麒麟之信。
亦龙生于水,游于木,鸟生于木,游于火,麟生于火,游于土,虎生于土,游于金,龟生于金,游于水,修其母,致其子,五行之情也。
故貌恭体仁,则凤凰来仪,言从和义,则神龟至,视明礼修,则麒麟臻,智听故事,则黄龙见,思叡信立,则白虎扰,此言当矣。
《礼斗威仪》云:乘金而王,麒麟在郊,保干图又言,岁星为麟。
《考异邮》言,麟者,阴精,此并不同,今解以木者,触也。有触冒之义,麟有肉角,无所抵触,龙角端无肉,有抵触义。
《易》象震为龙,故木之义扶龙,天官有轩辕黄龙,麒麟之信,信主于土,修母子应,此意亦同,为汉出者,汉是火德,故子应也。是土之义扶麟,
《易》通卦验言,立秋,虎始啸。
《孔衍图》云:虎,金精,大戴礼言,虎七月而生,应阳数,
《考异邮》亦言,虎斑文者,阴阳之杂,虎为毛虫,定是金兽,
《考异邮》云:参代虎之德,义主斩刈,所以学门,谓之虎门,乃画虎于门者,以兑居西方,兑是说言,主讲说故,又,金有杀伐之威,虎有毒害之猛,故金义扶虎,问,寅位在东,何忽白虎居西。
荅曰:凡五行相杂,无有独在一方之义,东方自是木行相次,白虎居西,是杀戮之威,如农在东方,正主于龙,干之六爻,并是龙象,震取其运动,干譬圣人,自取龙有飞潜之德,为象各异,故无定准也。
如《考异邮》云:阴阳相杂,不妨分在东方,此并灵通,隐显无定,宁可一执,
史苏《龟经》云:木神苍龙,岁星之精,火神朱雀,荧惑之精,灰土之神,名曰腾蛇,土神勾陈,镇星之精,金神白虎,太白之精,水神玄武,辰星之精,
苍龙主头,朱雀主唇颈,腾蛇主胸胁,勾陈主腰腹,白虎主股膝,玄武主脚胫,案此之六神,朱雀,玄武,苍龙,白虎,与经纬说同。
唯勾陈之神,其语有异,而天官有勾陈之星,在紫微之内,故为土神。此卽《蔡邕》所云:麒麟之信也。
腾蛇居火之末,在土之初,而为灰神,以蛇配龟,共为玄武,无有正方,故为灰神,其配头足等,以东为首,故龙配头也。以次南转,故玄武配足,禽兽属八卦者,
《易》云: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干,健也。马取其健也。坤,顺也。牛取其顺,震,动也。龙取其动,巽,风也。
鸡取其号令,以象风行坎阴也。豕取其阴离阳也。雉取其飞扬艮门也。狗取其守御,兑,悦也。言也。羊取其悦草,又,干象六龙,取其潜跃之义。
《说卦》云:马取其强健之德。以健之故称良马,以父故称老马。以其干干不息,故称瘠马。以其有变化之用,故称驳马。
然坤卦,又称牝马之贞,此止取顺义,马之为义,不独干坤震,
又为善鸣之马以震,有雷声,故震雷之象。
又为馵足,马亦曰白头,为的颡之马,取其显耀之义。
坎,为美脊之马,以有居中之闰,故或卦龙马以配者多,以为行天莫若于龙,行地莫过于马,故多所象也。
坤,称子母牛者,重其蕃息。
艮,既为狗,亦为鼠,狗有守备之能,狗为能止,鼠为所止,并属于艮。
离,为鳖蟹螺蜯龟,皆取其有甲,象外阳之义也。
此皆五行之所配合,故于此而释也。
第二 论三十六禽
禽虫之类,名数甚多。今解三十六者,盖取六甲之数,《拭经》所用也。其十二属,配十二支,支有三禽,故三十有六禽。所以支有三者,分一日为三时,旦及昼暮也。若以意求,正应十二属并居昼位,不应或旦或暮。今依《拭经》法,以气而取。孟则在暮,仲则在中,季则在旦,是十二属当十二辰也。
余二十四,既是配禽,以不当支位。所以孟在暮者,孟是一时之首气,初则未盛,向仲方盛,故属也。取近盛气,所以在暮也。仲则在昼者,以其气盛在中也。季则在旦者,以季为一时之末,其气已衰,当初近仲,尚有王势,故属旦也。于式当位,二俱不失。
王简云:子:朝为燕,昼为鼠,暮为伏翼。
丑:朝为牛,昼为蟹,暮为鳖。
寅:朝为狸,昼为豹,暮为虎。《本生经》云:旦为生木。又云:昼为虎,暮为狸,
卯:朝为猬,昼为兔,暮为貉。一云:朝为狐。《本生经》云:暮为鹤,
辰:朝为龙,昼为蛟,暮为鱼。
巳:朝为蟮,昼为蚯蚓,暮为鱼蛇。一云:暮为龟。《本生经》言:旦为赤土,昼为蛇,暮为蝉,
午:朝为鹿,昼为马,暮为獐。《本生经》言:旦为马,昼为鹿,暮为麞,
未:朝为羊,昼为鹰,暮为鴈。《本生经》云:暮为老木。
申:朝为猫,昼为猨,暮为猴。一云:旦为羊。《本生经》言:暮为死石,
酉:朝为雉,昼为鸡,暮为马。一云:朝为鸡,暮为死石。《禽变》云:暮为死土,《本生经》言:暮为鸢,
戌:朝为狗,昼为狼,暮为豺。一云:暮为死金,《禽变》云:暮为死火,
亥:朝为豕,昼为玃,暮为猪。一云:旦为生木,昼为豕,暮为蛦蝓。一云:旦为豚,昼为。一云:暮为朽木。
虽《本生经》及《禽变》,互有不同,昼暮之位,理从前解。
子为鼠燕伏翼者,色皆玄也。取水之色,鼠之为性,昼伏夜游,象阴气也。出于穴,常见首者,象阳气萌动于子,欲见之状也。燕口下有赤者,象阴之怀阳,其尾分者,阴数二也。春分而至,随阳见也。秋分而蛰,随阴伏也。《礼记》,《月令》云:仲春之月,玄鸟至,至日,以太牢祀于高禖,以祈子孙也。秋分,玄鸟归也。是见二月者,子刑卯也。《易》通卦验云:玄鸟,阴鸟也。伏翼者,鼠老为之,谓之仙鼠。方言云:自关已东,谓之伏翼,三者皆是阴虫,故并居子也。
丑为牛蟹鳖者,丑为艮,立春之节,农事既兴,牛之力也。又,上当牛宿,《说题辞》曰:牛为阴事,牵耦耜耕也。故在丑,蟹者,立春之时,卉木生根,如其足也。艮为山,巨灵赑负,首顶灵山,负蓬莱山,卽巨蟹也。鳖者,土之精气而生,中软外坚,象土含阴阳也。其藏黄者,土之色也。牛亦有黄,蟹中亦黄,皆土精也。丑在北方,水位,故兼主水,土。
寅为虎豹狸者,三兽形类皆相似,寅为木位,木主藂林,寅又属艮,艮为山,虎之所处,集灵经云:寅为少阳,五色玄黄,寅又有生火,火主文章,三兽俱斑,并有文也。上应箕宿,箕主风,虎啸风起,《易》云:风从虎,《家语》云:三九二十七,七主星,星主虎,虎七月生申冲寅,故虎在寅,狸豹以同类相从也。《本生经》云:主木者,以寅有相木,正月方生也。
卯为兔猬狢者,兔,阳虫也。居月中者,阴怀阳也。《元命苞》云:兔居月中者,阴怀阳也。坎之气,坎在子位,子刑在卯,故兔属卯,老兔为猬,狢亦兔类,故并居卯,一云:狢者,狐也。狐狢相类也。《本生经》言鹤者,此音同字误也。
辰为龙鲛鱼者,申为水之源,子为中流,辰为水之末,如百川东注,皆归于海,龙能兴云致雨,为水虫之长,非海不能苞容,故其神而大,鲛鱼亦是水虫之长者,故并在辰。
巳为蛇蟮蚯蚓者,《拭经》云:巳有腾蛇之将,因而配之,蛇,阳也。本在南,龟,阴也。本在北,以蛇配龟,为玄武,二虫共为一神,以阴偶,故从数,在北方,蟮及蚯蚓,皆形同也。《礼记》云:小满之节,蚯蚓出见,《慎子》云:腾蛇游雾,与蚯蚓同,黄帝有大螾如蚯,以应土德,已有寄生之土,故并配之,《本生经》言土者,以火相合生土也。检众书,蟮或为鼍,鼍字复作蝉,《本生经》解蝉云:常水藏,畏罗网,悲吟不言:且欲歌,言其悲吟,与蝉相类,论其水藏,与鼍相类,其形状及土气,巳为蛇蟮蚯蚓相类,鼍与蝉并,此非也。又《射覆经》云:遇蝉者,水虫也。当知是蚬也。
午为鹿马麞者,午为太阳,马有员蹄,象于阳也。午为天路,马有骏足,涉远之日,牝牡有时,故《家语》云:八九七十二,偶以承奇,奇主辰,辰为月,月主马,马十二月生,丑冲未,未与午合,故在午,鹿蹄坼者,以象阴也。而居阳位者,象怀阴也。《礼记》,《月令》云:仲夏之月,鹿角解,《易》纬通卦验云:鹿者,兽中阳也。夏至解角,《家语》云:四九三十六,六主律,律主鹿,故鹿六月生,未与午合,故亦在午,獐鹿同类,因而配之,问曰:八卦配禽,离不言马,《禽变》乃以午为马者何,荅曰:坤为牝马之贞,坤既在未,未与午合,故马居午,问曰:干亦称马,震亦称马,何不并取其合,荅曰:行地莫过于马,坤既是地,取其正用,干天震木,非是地体,故不取合,问曰:若如所解,干之六爻,皆称为龙,行天莫过于龙,龙德应干,何忽居辰,荅曰:未若为马,诚如来难,马既在午,正取其合,干位居戌,戌冲在辰,所以龙配于辰,问云:坤既取合,干忽用冲,此义难解,荅曰:坤为阴也。取其柔顺,从阳之义,故用合干为阳也。阳体刚强,故取其冲。
未为羊鹰鴈者,《拭经》云:未为小吉,主婚姻礼娉,礼娉有羊鴈之用,郑玄婚礼谒文云:鴈候阴阳,待时乃举,《易》以坤为羊,坤在未也。《礼记》,《月令》云:季夏之月,鹰初学习,此因候以配之,《本生经》云:老木者,以未为木墓,木至六月衰老也。
申为猴猿猫者,秋为杀气,万物衰老,猴猿之貌,并似老人,七月山果皆熟,猴猿以其储粮之时为王,《拭经》云:金气盛时,能老万物猴猿貌也。《家语》云:五九四十五,五为音,音主猿,猿五月生,午中有沐浴金,杀气未壮,至申金王,杀气始强,又言:在火中未有音声,出火其音方成,故并在申。《本生经》言旦为玉者,玉有温润铿锵之音,故取其旦,暮为死石者,石是玉类,亦有音声,言其气衰,故在暮曰死,玉石皆金之本,故皆配金位,猫亦是同类,故以配焉。
酉为鸡雉乌者,酉为金,威武之用,鸡有五德,以武为先,见敌必斗,是其本性,《说题辞》云:鸡为积阳,南方之象,火阳精物炎上,故阳出则鸡鸣,以类感也。《考异邮》云:鸡火畜,鸣近寅,寅阳,有生火,喜故鸣,武事必有号令,故在西方,巽为鸡,亦为号令,辰巳并与酉合,故在酉,雉是火鸟,为武之威,方伎传云:太白扬光,则鸡鸣,荧惑流耀,则雉惊,《易》通卦验云:雉者,是阳,雄鸣则雌应,阳唱阴和之义,当时则雊,亦号令之义,乌者,阴之禽,而居日中,《元命苞》云:乌在日中,象阳怀阴也。以其在日中得阳气,故仁而能反哺,在酉者,春时日临兑酉,是二八之门,日所入处,取其终也。故并配酉,又云:暮为死石者,取其金气衰也。《禽变》曰:暮为死土者,土至金末,气衰败也。《本生经》云:暮为鸢者,亦迅击有武用也。
无五德,故在暮,戌为狗,狼豺者,戌为黄昏,干为天门,戌既属干,昏闇之时,以警备也。京氏别对曰:狗为主行,以防奸也。《易》曰:艮为狗,艮既是门阙,狗以守防也。《家语》云: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狗,狗三月生,辰冲戌,寅戌合,故在戌,《礼记》,《月令》云:九月之时,豺乃祭兽,因候配之,狼形相似,《说文》云:豺,狼属也。故并居戌,一曰:暮死金者,金至戌衰败故也。《禽变》云:暮为死火者,戌为火墓也。
亥为猪豕猚者,《拭经》云:亥为杂水,秽浊厕溷之象,猪之所居,猪色玄,象水色也。其蹄分者,阴象也。五更必起,不失其常,如水有潮,不违期也。《家语》云:六九五十四,四主时,时主豕,豕四月生也。冲已,故在亥,豕,猪之小者,猚亦取其类,而好夜行,以阴性也。故并在亥,一云:旦为生木者,木生于亥也。暮为蛦蝓者,应是,恐字误也。又云:旦为豚,豚豕同也。一云:暮为朽木者,木始生敷,因水淹没,故腐朽也。
问曰:禽虫之例数多,何故不取麟凤为属,乃取蚯蚓蛇鼠小虫。荅曰:取十二属者,皆以其知时候气,或色或形,并应阴阳故也。麟凤已配五灵,非是虚而不用,又问曰:麟凤已配五灵,更不取者,龙虎亦配,何为复用,荅曰:龙动云兴,虎啸风起,此是应阴阳之气,所以须取,麟凤虽灵,无所作动,故不重用。其十二属,并是斗星之气,散而为人之命,系于北斗,是故用以为属。
春秋运斗枢曰:枢星散为龙马,旋星散为虎,机星散为狗,摧星散为蛇,玉衡散为鸡兔鼠,阖阳散为羊牛,摇光散为猴猿,此等皆上应天星,下属年命也。三十六禽,各作方位,为禽虫之长,领三百六十,十而倍之,至三千六百,并配五行,皆相贯领,既非占候之用,不复具释。
题五行大义后
五行大义五卷,隋萧吉撰,案隋书本传,载其着述之目,而独不及此书,魏郑公偶未之见耳,唐宋艺文志,亦不着录,岂早逸于彼欤,书中所论,皆阴阳五行之事,不过汉儒余论,然其文章醇古,非复唐以下所能为,而其所援证,往往有佚亡之书,今不可得见者,且萧以阴阳算术着称,见其本传,则此书之出萧手,万无一疑,世之相距,千有余年,而此书独完然乎我焉,其亦奇矣,安得不校而传之乎,己未竹醉日,天瀑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