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司天?天地之至数,五日为候,三候为一气,二十四气为一年,六年为一备,五岁为一周,三十年为一小纪,六十年为一大气,三百六十年为一大运,三千六百年为一大周。六气大司天,是指自然与生命存在着“六十年一变化”的规律,即三十年为一纪,六十年为一周。每六十年里,有一“大司天”主宰这六十年的气候特征,下一个六十年,又有另一个大司天主宰其气候特征,经六个六十年后,即三百六十年后,又是一个新的循环。
若再细分:该大司天除主宰六十年的气候特征外,更主要是影响前三十年的气候特征,而相应的“大在泉”则主要影响后三十年的气候特征。大司天六十年更替“一气”,它们分别是厥阴风木、少阴君火、太阴湿土、少阳相火、阳明燥金、太阳寒水。也就是说六十年可以作为一个评价气象变化的计算单位。
每六十年,气候与疾病的特征,也随大司天的不同而转变。自黄帝命大挠作甲子,贞下起元,前30年为厥阴风木司天,后30年为少阳相火在泉。余者以此类推,司天依厥阴、少阴、太阴、少阳、阳明、太阳客气循环的顺序每六十年推行一步,三百六十年循环一周,周而复始,一直到1984年为第七十九甲子下元之始。
东汉 张仲景。34岁以前运值第48甲子(公元124年-183年),为太阳寒水大司天、太阴湿土大在泉,是为寒湿之气行令之时;34岁时步入第49甲子(公元184年-243年),为厥阴风木大司天,少阳相火大在泉,是风火流行之际。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序》云:“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
张仲景编著《伤寒杂病论》的时间在建安二年(197年)左右,即仲景47岁时。据考察,建宁四年到建安二年,共发生五次大疫:建宁四年(171年),熹平二年(173年),光和二年(179年),光和五年(182年),中平二年(185年)。自公元124年-183年,为太阳寒水大司天及太阴湿土大在泉主气之时,其间共有四次大疫,都发生在这寒湿之气主导的环境中,故仲景在《伤寒杂病论·序》中才说:“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他在《伤寒例第二》中也说: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多次大疫都以伤寒为病,因而善用麻桂甚至姜附桂等,这正是张仲景处于太阳寒水大司天及太阴湿土大在泉中所经历过的事实。但是,仲景34岁就步入了厥阴风木大司天及少阳相火大在泉主令的阶段,也即风火流行之际。到他47岁完成《伤寒论》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在中平二年,即公元185年,发生了第五次疫病。如果寒湿流行期间容易伤寒。那么,他34岁到47岁,共有13年的时间都生活于风火行令的大司天里,又遇到过疫病,这次疫病还是伤寒?或者已变成温病?为什么在伤寒论中没有温病的反映呢?是否与伤寒论遗失的部分有关?
仲景自称“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我们现在看到的由王叔和整理而流传下来的只有十卷,另六卷有人推测是杂病,吴又可、杨栗山和吴鞠通则认为是温病。吴又可说:“然伤寒与温疫,均急病也。以病之少者,尚谆谆告世,至于温疫多于伤寒百倍,安忍反置勿论。或谓温疫之证,仲景原别有方论,历年既久,兵火烟没。即伤寒论乃称散亡之余。……。温疫之论,未必不由散亡也明矣”若另六卷真为温病,则与仲景34岁以后所生活的风火大司天相吻合。不过,吴又可也只是推论,时至今日,尚无法考证。
总之,张仲景力主外感寒邪伤人最甚,善辨治伤寒,也旁涉温病,观其气运,正值第48甲子及第49甲子,前为寒湿行令之时,后为风火流行之际。《伤寒杂病论》将症状或症状群与药或方对应起来建立起完善的药证、方证体系,具有了相当完备的示范性。这也是张仲景获得殊荣,后人经常将“法必仲景”与“理必灵素”并提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