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图为“枓”,第二张图为“勺”,它们都有一个特性,即“手柄”为“曲之形”。《周礼》说:“鬯人作斗”,“鬯者,以秬酿𩰪艸,芬芳攸服,以降神也。从𠙴,𠙴,器也。中象米。匕,所以扱之”。
段注说:“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于上下也。是鬯与郁之分较然矣。秬酿为鬯。芳艸筑煑为𩰪。二者搅和之为𩰪鬯。秬,黑黍也。鬯,香草也”。又说“凡物必蕴积而后条畅。秬酿非不可言𩰪,香艸未尝不言鬯也。则秬艸二物,固可各兼二名矣”。
“蕴积”就是指的“果实”的精气由下而上的“聚集”过程。而“酒”的本质,就是讲“果实”之精中的纯阳之气提取出来。“纯阳之气”芬香的味道,可以使“郁之分条畅”,即“条畅于上下也”。
“的”字的左侧“日”,则代表世界上最大的“纯阳之气”。“日者,实也。太阳之精不亏”,段注说:“日,实也。光明盛实也”,所以“的”字从日常用途来看,它代表盛“万物之精”的嘉量之器。
从字的外形上来看,“中一象有所盛”,代表黍稷在器中之象。”“一”即“精”,精即“止”,“止”即“至”,至即“善”也。一之外的“曲形”,即“张之曲”,即上面所说“郁之分”也。
至于“勺”究竟盛“黍稷”“秬黍”之器,还是盛“酒”之器,要看从哪个层次划分。从盛放整个“果实”的有形角度来看,它便是“黍稷”“秬黍”之器,从盛放“精气”的无形角度来看,它便是“酒”之器。总而言之,二者是同一事物站在不同层次所阐述的不同结果。
我们人“口”所吃进去的“谷”也好,“酒”也罢,它们从无形的层次上来划分,均处于“至高”和“至善”的位置,而“口”在人体中同样也处于“至高”和“至善”的位置,所以,入口之后二者便会产生共鸣,即“味觉”。在“味”又一分为“五”,五味之“中”为“甘”。“甘者,美也”,四味之至味即“美”也。
这种美食的味觉我们现在称之为“多巴胺”,所以“勺”之“𠙴”所包裹的“一”是“美味”,而“𠙴”上面的“口”,正应人之“口”。每次吃入口中的“美味”不论从“勺”的外形上,还是“勺”的本质上,都可以让每个人的“身心”受益。二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我们感受的到,一个却不易感受的到。总结:我“的”…就是在说“我的主啊”“我的太阳”“我的善阿”“我的明德”“阿弥陀佛”。